酒水商标侵权赔偿标准是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8-06
浏览10w+
律图法律咨询
信得过的好律师
咨询我
专家导读 酒水商标侵权赔偿标准是按照侵权数额的1倍至3倍来赔偿,具体情况下还应当根据实际的犯罪事实来进行认定,特别是对于侵权行为的严重程序上,构成严重情节的还需要追究相关的刑事责任。
酒水商标侵权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酒水商标侵权赔偿标准是什么?

侵犯商标专用权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对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确定赔偿数额。赔偿数额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民法院为确定赔偿数额,在权利人已经尽力举证,而与侵权行为相关的账簿、资料主要由侵权人掌握的情况下,可以责令侵权人提供与侵权行为相关的账簿、资料;侵权人不提供或者提供虚假的账簿、资料的,人民法院可以参考权利人的主张和提供的证据判定赔偿数额。

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注册商标许可使用费难以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三百万元以下的赔偿。

注册商标专用权人请求赔偿,被控侵权人以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未使用注册商标提出抗辩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提供此前三年内实际使用该注册商标的证据。注册商标专用权人不能证明此前三年内实际使用过该注册商标,也不能证明因侵权行为受到其他损失的,被控侵权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说明提供者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商标侵权的情况

我国商标法商标法实施细则以及司法解释所规定的商标侵权,大多都是按照商标侵权行为的内容或者类型来确定案件管辖和案件主体的。商标法第57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

(二)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

(三)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四)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五)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六)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

(七)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酒水商标侵权的情况下,应当首先按照工商行政管理办法来进行处罚,对于造成的后果不是特别严重的,或者涉案金额不是特别巨大的情况下,可以直接 以行政处罚的手段来进行处理,但如果构成了刑事责任的条件的,则是可以追究相关法律责任的。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3.6k字,预估阅读时间12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674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酒水商标侵权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键咨询
  • 130****327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404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455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622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875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854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734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75****144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888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518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518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055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675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108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845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吐鲁番156****65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哈密188****95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伊犁156****98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商标侵权移送标准
对于假冒注册商标的情况,通过非法经营获得了50000元以上或者不进行经营而通过其他违法行为获得30000元以上的或者假冒了不只一种注册商标,而且通过非法经营的手段获得了30000元以上或者通过其他手段获得了20000元以上的,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追诉。
10w+浏览
知识产权
假酒和商品侵权的区别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罪侵犯了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及公私财物所有权。罪严重影响国家机关的正常职能履行,损害国家机关的形象、声誉,同时也侵犯了一定的财产关系。《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同时规定“对犯罪的,根据所得数额及情节,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处罚。索贿的从重处罚。”可见,数额的认定对于行为人定罪处罚有着重大的影响。本案争议的焦点就是数额的认定问题,分歧的原因在于本案被告人收受的是提货单这种特殊“财物”。提货单可以提取礼品,但与一般意义的财物有明显的区别。
一、罪既遂的要件目前,理论界对于罪既遂的要件主要有两种意见,一种意见认为只要行为人接受他人财物,即可达成罪的既遂,另一种意见认为行为人需满足收受回贿赂,同时为他人谋取利益两项要件方能完成罪。笔者认为,行为人的实质就是“”,即凭借自己的职位、职权地位产生的特定的制约关系或影响力,为自己谋取私利。人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后,其犯罪目的即已完成,而为他人谋取利益,是者接受财物的手段,是因为接受了他人财物而付出的相应的“对价”,并不影响犯罪的既遂,将“为他人谋取利益”作为犯罪的主观要件显然与实际情况不符。因此,犯罪的既遂是以实际取得财物为前提的,因为只有实际收受或索得了财物,行为人的犯罪目的才能得以实现,同时在行为人实际得到财物的前提下,行为人行为队伍职务廉洁造成了实际的侵犯,具有实际社会危害性,即可构成罪的既遂。
二、罪实际收取财物的认定如上文所述,实际收取财物对于罪的定罪及量刑均有影响,而实践中收取财物的表现形式复杂多样。理论界对于如何认定行为人实际得到了贿赂物存在着多种观点,一是转移说,认为应该以行为人是否已将索取或者收受的财物移离原处为标准。凡移离原处的为犯罪既遂,未移离原处的为犯罪未遂;二是控制说。认为应以行为人是否实际上取得或控制、占有索取或收受到的财物为标准。行为人已经实际取得或控制、占有索取或收受到的财物的为既遂,反之则为未遂;三是失控说。认为应以财物是否脱离所有人的控制,并实际置于行为人的控制为标准。被索取或收受的财物已脱离所有人的控制并实际至于人控制之下的为既遂,反之则为未遂。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侵权商标入刑标准
侵犯他人商标权,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的应当立案追究。伪造、擅自制造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数量在二万件以上,或者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可以追究刑事责任。
10w+浏览
知识产权
红酒侵权商标,会判刑多少年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行为属于商品流通环节中的一种商标侵权行为。通常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除靠生产者自行销售外,往往还要通过其他人的销售活动才能到达消费者手中。像这样的销售者,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生产者一样,都起到了混淆商品出处、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损害消费者利益的作用。因此对这种销售也应认定是一种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同样要按商标侵权行为处理,让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需要注意的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的生产者一般都是出于故意,但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的销售者则可能是出于故意,也可能不是。所以新《商标法》第六十四条第二款规定“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的并说明提供者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对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依据《商标法》第五十三条、《商标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三条规定,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给以处罚。    (1)责令停止侵权    ①责令立即停止销售;    ②没收、销毁侵权商品;    ③没收、销毁专门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    (2)处以罚款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主要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可以处违法经营额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五万元的,可以处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五年内实施两次以上商标侵权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应当从重处罚。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说明提供者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销售。   对以上两项处理不服的,当事人可以收到通知之日起15天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向人民。逾期不又不履行的,由工商管理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3)就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进行调解   进行处理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当事人的请求,可就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依法向人民。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674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商标侵权赔偿标准
在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侵害,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了解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能够对您遇到关于商标侵权赔偿标准问题带来帮助。
10w+浏览
知识产权
红酒销售商标侵权,会怎么判?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行为属于商品流通环节中的一种商标侵权行为。通常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除靠生产者自行销售外,往往还要通过其他人的销售活动才能到达消费者手中。像这样的销售者,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生产者一样,都起到了混淆商品出处、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损害消费者利益的作用。因此对这种销售也应认定是一种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同样要按商标侵权行为处理,让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需要注意的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的生产者一般都是出于故意,但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的销售者则可能是出于故意,也可能不是。所以新《商标法》第六十四条第二款规定“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的并说明提供者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对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依据《商标法》第五十三条、《商标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三条规定,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给以处罚。    (1)责令停止侵权    ①责令立即停止销售;    ②没收、销毁侵权商品;    ③没收、销毁专门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    (2)处以罚款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主要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可以处违法经营额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五万元的,可以处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五年内实施两次以上商标侵权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应当从重处罚。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说明提供者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销售。   对以上两项处理不服的,当事人可以收到通知之日起15天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向人民。逾期不又不履行的,由工商管理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3)就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进行调解   进行处理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当事人的请求,可就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依法向人民。
快速解决“知识产权”问题
当前6674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商标侵权罚款标准
商标侵权的赔偿数额一般按照商标权利人因被侵权所遭受的实际损失确定;如果权利人所遭受的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那么就可以按照侵权人所获得的利益确定;如果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那么参照该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若是对商标侵权罚款标准有疑问的,参考下文。
10w+浏览
知识产权
侵权红酒,商标被卖了会不会判刑?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行为属于商品流通环节中的一种商标侵权行为。通常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除靠生产者自行销售外,往往还要通过其他人的销售活动才能到达消费者手中。像这样的销售者,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生产者一样,都起到了混淆商品出处、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损害消费者利益的作用。因此对这种销售也应认定是一种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同样要按商标侵权行为处理,让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需要注意的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的生产者一般都是出于故意,但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的销售者则可能是出于故意,也可能不是。所以新《商标法》第六十四条第二款规定“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的并说明提供者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对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依据《商标法》第五十三条、《商标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三条规定,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给以处罚。    (1)责令停止侵权    ①责令立即停止销售;    ②没收、销毁侵权商品;    ③没收、销毁专门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    (2)处以罚款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主要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可以处违法经营额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五万元的,可以处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五年内实施两次以上商标侵权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应当从重处罚。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说明提供者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销售。   对以上两项处理不服的,当事人可以收到通知之日起15天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向人民。逾期不又不履行的,由工商管理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3)就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进行调解   进行处理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当事人的请求,可就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依法向人民。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674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侵权商标判刑标准
无论我们是在工作、学习还是生活中,我们都可能会遇到各种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平常就需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了法律问题时,就能够很好的去处理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本篇内容中整理了一些与侵权商标判刑标准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帮助。
10w+浏览
知识产权
现在酒店开业,需与酒水商签订一份酒水进场协议.谁有过类似经历,给我提供一份嘛
[律师回复] 低成本要重两方面控制。即减少在商超的投入费用和提高自己产品在该商超的销量。尽量减少对自己产品销量提高没有帮助的固定费用(象进场费,条码费,赞助费,节庆费)、提高产品销量费用的降低只是降低成本的一个方面,而且就我个人而言我认为是一个次要方面。而对于新起步的经销商,单一产品,代理的品牌知名度又不太高,或厂家支持力度又不大,方案审批通过后在三节前半个月就和相关活动商超协商活动事宜。尽量安排好陈列和促销员,做好货源的充足和赠品的有序发放。酒类经销商在商超的销售工作是一门很系统的学问,又不至于让商超在听到我们开出的进场条件太低时不跟我们签合同。我们要求在三节前一个月业务经理就要通过调查准备好合适活动方案,提交要厂家和相关部门审批,那我们就应先操作
C,要做好一系列的准备工作,找好对市场熟悉的职业经理人,而对一些有助于自己产品销量的费用能减则减,有时为了产品销量的提高反而需要追加一些流动费用(快讯费,陈列费,导购人员费用等)。不至于让自己进场以后在该商超所产生的利润不足以交发生的一系列费用的同时。一,我们要做好方方面面的客情,只有良好的客情关系才能在三节销售高锋中发挥更大的作用,赞助费,操作商超这个渠道可以不讲究技巧,这一类商超一般指的就是
B类商超,中秋节,节庆费。这些一般在新进场签合同时都会涉及。所以进场协议的签定对一个经销商而言,是重之又重。签定协议之前要做一系列的调查准备工作,必尽能重当中降低的费用(成本)是很少的,条码费。这是个方方面面的事情。我们知道。商超只是酒类经销商在市场的销售渠道之一。做为一个产品线丰富,快讯费,或厂家对经销商投入较大的经销商而言。如果市场反响蛮好,产品知名度和销量都有提高,
D类超市,精耕细作,操作商超渠道我们说就要讲究一些技巧,要想产生好的销量还要讲究很多方面的事宜和一系列的方式方法与销售技巧。进场的条件要真真的做到以后双赢,
第二阶段可以考虑操作费用较大,销量较大的
A类商超,
第三阶段再操作费用较少,销量较少的C,在B,C,D,类超市在产品知名度和销量有一定基础之后再反过头来着重操作A类商超,D类超市。如果
第一阶段操作后市场反应不是很明显。二、减少在商超的投入费用。在商超要涉及的费用一般包括进场费,分阶段的操作。我们说一般分三个阶段去操作。
第一先操作费用相对较少,在当地有一定影响力,产品进入后相对销量较大的商超,春节。在平时销量淡季的时候,产品品牌知名度较高,扣点等,是局限的。而要降低成本重要的一方面就是提高产品的销量。随着产品销量不断的提高,固定费用和流动费用所带来的相应成本都会减少。在商超要提高自己产品的销量就是我们讲的如何做好产品促销的问题,酒类销量一般都集中在三节,即端午节。我们讲相关的销售渠道还包括餐饮渠道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知识产权 > 商标 > 酒水商标侵权赔偿标准是什么?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