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人和外国人结婚所需材料有哪些

最新修订 | 2024-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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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1、中国公民须持有:①本人户籍证明。②本人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或工作所在单位的县级以上机关、学校、事业、企业单位出具的本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婚姻状况(未婚、离婚、丧偶、职业、工作性质、申请与何人结婚的证明。
成都人和外国人结婚所需材料有哪些

成都人和外国人结婚所需材料有哪些

(1)中国公民须持有:

①本人户籍证明;

②本人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或工作所在单位的县级以上机关、学校、事业、企业单位出具的本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婚姻状况(未婚、离婚、丧偶)、职业、工作性质、申请与何人结婚的证明。

(2)外国人须持有:

①本人护照或其他身份、国籍证件;

②公安机关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证》,或外事部门颁发的身份证件,或临时来华的入境、居留证件;

③经本国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权机关)和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由本国公证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或该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婚姻状况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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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意外险索赔的材料都有哪些
1、保险单、被保险人清单或其他保险凭证。2、被保险人的身份证明。3、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伤害程度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材料。4、医疗费发票、住院结算明细表、用药清单。5、医院出具的门诊病历、诊断证明、出院证明、转院证明及相关检查报告。6、根据保单约定或保险人根据情况而提出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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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户口在中国办身份证需要什么材料?
[律师回复]   当事人应带上本人的护照及在国外居住(留)的证明,去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根据工作人员的提示,申请恢复户口,同时申请领取身份证即可。    《广州市华侨(原户籍非本市)回国定居办事指南》(为便于说明,以广州为例,具体咨询户口原籍地的派出所):  二、申请条件华侨申请到本市定居的,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申请之日起前两年内,在国内连续居住满3个月,或者连续6个月内累计居住满90天;  
(二)有稳定的住所,即本人在本市有自有房产,或者有本市户籍的直系亲属、其他亲属有自有房产,自愿提供长期居住;  
(三)有稳定生活保障,即具有以下之一的生活来源:  
1.本人受聘国内企事业单位或者自主创业,有稳定的收入;  
2.本人在国内有退休金、养老金领取;  
3.本人有足以保障稳定生活来源的积蓄;  
4.本人国内亲属承诺愿意承担抚养或赡养义务。  
(四)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夫妻出国前不同户籍地,或一方在国外出生,申请到已恢复本市户籍的配偶所在地定居的,申请人与配偶的结婚年限应满2年,且配偶为本市居民户口;为申请人提供住所和生活保障的担保人,须与申请人具有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关系;  
2.在国外出生的16周岁以下的华侨子女,持中国护照入境,申请到父母或具备扶养、监护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成年同胞兄姐户籍地定居的;  
3.国外出生的60岁以上无依靠华侨,配偶原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是丧偶人员,可随具有本市户籍的子女申请到本市定居。或者,国外出生的60岁以上无依靠华侨,所有子女(不含现役军人或在国外或境外定居并取得永久居住(留)权的)均具有本市居民户口,可随具有本市户籍的子女申请到本市定居。
在国外受了工伤,在外国做工伤鉴定,需要哪些材料?
[律师回复] 在国外公司组织的活动受伤回国后,可以依法申请工伤认定,享受相应的工伤待遇的。相关法律依据如下:《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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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户籍申报:
(一)工作流程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内,由婴儿父母或监护人到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户籍民警审查出生申报材料,对符合法律、政策规定,申报材料齐全的,当场办理。对无《出生医学证明》或《计划生育服务手册》或《生育证》的,派出所调查核实后,报分(市)公安机关审批。收养子女,逐级审核后报青岛市局户政处审批。
(二)办理条件
1、婴儿父母双方均为本市家庭户的,可自愿选择随父或随母登记户口。
2、婴儿父母双方一方为集体户,另一方为家庭户的,应按照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的原则,将新生婴儿户口登记在父或母所属家庭户之中。
3、婴儿父母双方均为集体户,且确无亲友可以投靠又无合法固定住所的,可按随父或随母原则暂时办理出生登记。
4、高等学校集体户的学生所生子女户口登记,按照人口计生委、教育部、公安部《关于高等学校在校学生计划生育问题的意见》办理。
5父母一方为现役军人的,婴儿在家庭户一方登记户口;父母双方均为现役军人的,婴儿可以自愿选择随父或随母登记户口。
(三)所需材料
1、婴儿母亲、父亲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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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在港、澳、台及国外出生的婴儿,应当提供国外或境外医疗机构出具的出生证明原件、复印件及翻译机构出具的出生证明翻译件, 我驻外使领馆签发的婴儿父母与婴儿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或《护照》原件及复印件。
5、收养孤儿、弃婴的,凭《收养证》或《收养公证书》办理。
6、拟落户地父母一方系集体户的,应当提供集体户所在单位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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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注意事项
若拟落户地父母一方所在地户主非本人,需提供户主和产权人(或承租人)同意落户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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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离婚所需材料都有哪些
1、写民事诉状。第一部分写明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和住所地,第二部分写诉讼请求:请求离婚。小孩的抚养问题。财产依法分割。第三部分写事实与理由,把何时结婚、何时生小孩,因为什么原因离婚等情况写明。诉状最好打印,但最末处必须手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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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外国受工伤治疗后回国做工伤鉴定没材料怎么办
[律师回复] 在国外公司组织的活动受伤回国后,可以依法申请工伤认定,享受相应的工伤待遇的。相关法律依据如下:《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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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外国受工伤治疗后回国做工伤鉴定没材料怎么办
[律师回复] 在国外公司组织的活动受伤回国后,可以依法申请工伤认定,享受相应的工伤待遇的。相关法律依据如下:《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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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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