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职务作品在完成几年内作者不得使用该作品?

最新修订 | 2024-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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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职务作品在完成的二年之内作者是不得使用该作品;一般在两年之前公司是可以有优先使用权的,只有在等到期限过了之后才可以进行合法的使用,这也是保障公司的合法利益和权益。
一般职务作品在完成几年内作者不得使用该作品?

一、一般职务作品在完成几年内作者不得使用该作品?

二年之内是不能使用该作品的;

一般而言,职务作品的著作权由作者享有,但法人或非法人单位有权在其业务范围内可优先使用。在其作品完成后一定期限内,未经单位同意,作者不得许可第三人以与单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该作品。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务作品,作者享有署名权,著作权的其他权利由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享有,法人或非法人单位可以给予作者奖励;

(1)主要利用法人或非法人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创作,并由法人或非法人单位承担责任的工程设计、产品设计图纸及其说明、计算机软件、地图等职务作品;

(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合同约定著作权由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享有的职务作品。职务作品¥同于法人作品。

二、职务作品的种类归属

1、单位作品

即根据著作权法第11条第3款的规定,由单位主持、代表单位意志创作并由单位承担责任的作品,单位被视为作者,行使完整的著作权。

2、一般职务作品

除单位作品外,公民为完成单位工作任务而又未主要利用单位物质技术条件创作的作品,称为一般职务作品。其著作权由作者享有,但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在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作品完成两年内,未经单位同意,作者不得许可第三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与单位相同的方式使用该作品。作品完成两年内,经单位同意,作者许可第三人以与单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作品所获报酬,由作者与单位按约定的比例分配。作品完成两年的期限,自作者向单位交付作品之日起计算。

3、特殊职务作品

这是指根据著作权法第16条第2款规定,主要是利用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物质技术条件制作,并由法人或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计算机软件等职务作品,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合同约定著作权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特殊职务作品的作者享有署名权,著作权人的其他权利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给予作者奖励。

三、职务作品的著作权归属需要根据具体的情况判断,根据《著作权法》规定如下:

第十六条,公民为完成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是职务作品,除本条第二款的规定以外,著作权由作者享有,但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有权在其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作品完成两年内,未经单位同意,作者不得许可第三人以与单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该作品。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务作品,作者享有署名权,著作权的其他权利由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享有,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可以给予作者奖励:

(一)主要是利用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创作,并由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承担责任的工程设计,产品设计图纸及其说明、计算机软件、地图等职务作品。

(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合同约定著作权由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享有的职务作品。

综合上面所说的,职务作品一般的归属权都是属于用人单位,作品没有所有权利,对于一般的职务作品,作者是可以享有的,但是也是有时间规定的,在期限之内劳动者完全不能拥有作品所有权的情况之下,是不能把该作品使用到其它地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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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条和《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和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签定本商标使用许可合同. 一,甲方将乙注册的使用在 类 商品上的第 号 商标许可乙方使用在 类 商品上.   
二,许可使用的形式(独占,排他,普通).   
三,许可使用的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期满,如需延长使用时间,由甲,乙双方另行续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   
四,甲方有权监督乙方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乙方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具体措施为 .   五,乙方必须在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上标明自己的企业名称和商品产地.   
六,乙方不得任意改变甲方注册商标的文字,图形或者其组合,并不得超越许可的商品范围使用甲方的注册商标.  
七,未经甲方授权,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将甲方注册商标许可第三方使用.   
八,注册商标标识的提供方式:   
九,许可使用费金额,计算方法及支付方式:   
十,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提前终止的条件.   十一,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应立即终止使用该商标,剩余的商标标识应 ;市场上流通的带有该商标的商品应在 月内撤出市场.   十二,违约责任:   十三,纠纷解决方式:   十四,其他事宜:   本合同一式 份,自签定之日起三个月,由甲方报送商标局备案.   
商标使用授权人(甲方) (签章)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邮编
商标使用许可被授权人(乙方)   (签章) 法定代表人 地址   地址 邮编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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