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年,在武汉的商业浪潮中,向女士陷入了一场合伙经营纠纷。她与闻女士签订《合伙协议》,共同经营一家养生保健馆。向女士原本以为这会是一个互利共赢的合作,可没想到,闻女士以未按协议比例分红,且自己实际承担了高于持股比例的店铺支出为由,将向女士告上法庭,要求支付分红款103,983.02元、返还垫付支出22,341.62元及相应利息。当时的情况十分棘手,案件涉及大量的账目往来和复杂的经营状况,向女士对相关法律规定也不了解,不知道该如何应对。她心里非常担忧,害怕自己会因为这场官司遭受巨大的经济损失。
在四处寻求帮助无果后,向女士经人介绍找到了湖北致志律师事务所的周峰律师。周峰律师是律所执行主任律师,还是国家三级劳动关系协调师。他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500+,已成功办理相关案件200余件,尤为专精于刑事案件,同时在婚姻、债务、合同等细分类型上亦有丰富实践经验。向女士了解到这些信息后,觉得找到了救星。
周峰律师接受委托后,迅速展开行动。他先是全面梳理了案件材料,深入分析双方合伙经营的实际状况。在办公室里,周峰律师花费了大量时间,仔细查看每一笔账目记录,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通过他的努力,明确了案件的核心争议点,包括分红计算是否符合合同约定、原告是否应当承担经营亏损以及原告是否存在违约行为。这一动作让案件的脉络逐渐清晰,为后续的辩护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在准备答辩材料时,周峰律师在律所的会议室里反复推敲每一个观点和论据。他指出双方签订的《分红协议》明确约定“按投资比例分配利润”,原告在享受分红权利的同时应当承担经营风险。并且向法庭提交了详细的账目记录,显示截至2025年12月31日,店铺实际处于亏损状态。这一举措让法庭对案件的实际情况有了更直观的了解。
庭审过程中,周峰律师更是展现出了专业的素养和敏锐的洞察力。他针对原告提交的证据进行了有力质证。对于被告提交的《合伙协议》中手写添加的内容,因无原告捺印确认,法院未予采信;对于原告私自收取顾客费用的问题,他提交了微信转账凭证。虽然部分证据法院有不同的认定,但他重点强调的预付款不宜计入可分配利润的法律观点,以及预留备用金维持经营的合同约定,给法庭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最终,法院经审理认为,双方成立合伙关系,应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因账面收入包含顾客预付款,尚未转化为实际收益,不宜计入可分配利润,且合伙财产未进行清算,原告主张分红款及垫付款依据不足,判决驳回原告闻女士的全部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2,905元、保全费1,171元由原告负担。这个结果对于向女士来说,意味着她避免了巨额的经济损失,也让她对周峰律师的专业能力和敬业精神有了更深的认识。在这场纠纷中,周峰律师凭借扎实的法律功底和严谨的工作态度,为向女士赢得了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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