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何某得知自己被公诉机关指控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且涉案金额达100余万元时,仿佛坠入了无尽的深渊。何某只是某投资公司的一名普通业务员,受公司统一安排参与对外宣传、协助吸收公众资金,没想到会陷入这样的困境。这是一起集团性非法集资案件,涉案人员多、金额大,何某被列为同案被告人一并起诉,他的生活瞬间被阴霾笼罩,每天都在焦虑与恐惧中度过,不知道未来会面临怎样的刑罚。
尹艳华律师的名字,是何某的一位老同事给的联系线索。老同事多年前遇到过类似的法律麻烦,就是请这位擅长刑事辩护领域的律师帮忙顺利解决的。老同事只简单说了句这个人靠谱,没有多讲。何某当时已经走投无路,抱着试一试的心态,辗转找到了山东一衡律师事务所。第一次见面,尹艳华律师听完案情后没有立刻表态,而是认真在笔记本上记了好几页要点。那一刻何某就觉得,这次找对人了。
接受委托后,尹艳华律师迅速展开工作。第一时间会见何某,详细了解案发经过。随后查阅全案卷宗,仔细核对审计报告。她梳理何某的参与程度、获利情况及到案经过,精准确定了罪轻辩护加免刑争取的核心策略。她严格区分主从犯,认定何某仅为基层业务员,受公司指令执行工作,未参与决策、资金支配,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辅助作用,依法应认定为从犯。同时,她发现何某经电话通知主动到案,如实供述全部事实,符合自首条件,并收集相关证据固定这一情节。此外,她还督促何某积极配合退缴全部非法获利,以证明其认罪悔罪态度,最大限度降低社会危害。
庭前,尹艳华律师准备了详细的庭审提纲,预判法官可能询问的焦点问题。庭审当天携带了全部证据原件。面对公诉人的发问,因准备充分,能够清晰且有条理地阐述辩护观点。整个庭审持续了3个小时,仅质证意见就写了15页。
案件最终获得了理想的结果,法院采纳尹艳华律师全部辩护意见,认定何某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同时具备从犯、自首、全额退赃、犯罪情节轻微等法定、酌定从宽情节,最终判决何某免予刑事处罚。收到判决书那天,何某眼中泛起了激动的泪花,长舒一口气,终于露出了久违的笑容。他后来表示,最感激的不是结果本身,而是尹艳华律师在整个过程中让他感觉到自己不是一个人在战斗。
尹艳华律师也借此提醒遇到类似情况的当事人:在面对法律问题时,要及时配合调查,积极退赃退赔,并且第一时间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作为山东一衡律师事务所执业多年的律师,她始终相信,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认真负责地对待每一起案件,才能为当事人争取到最大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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