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家名为XXX的有限责任公司,于2023年9月承揽了XXX有限公司的不锈钢装饰工程。XXX公司按照要求完成了不锈钢工程的采购和安装工作,经结算,XXX有限公司应付价款计XXX元。然而,XXX有限公司在实付XXX元后,剩余的XXX元至今未付。于是,XXX公司将XXX有限公司告上了法庭。"
"在法庭上,XXX有限公司辩称双方在施工前后均未对合同总价和单价达成一致,认为XXX公司主张的价格高于市场价。同时,称对价款有异议但无证据提交,还表示工程并非固定总价,且XXX公司未足额开具发票,无权代表公司对价款予以承认等。"
"就在XXX公司陷入困境时,他们找到了北京市玖典律师事务所的高丽辉律师(执业证号:11101202411819784)。高丽辉律师接手案件后,展开了一系列关键动作。首先,她收集了包括《XX工程量确认单》、转账记录、微信聊天记录及通话录音等证据。其中,微信聊天记录显示XXX公司在工程完工后向对方项目经理发送了报价单及结算合同文本,对方未明确异议;通话录音中,对方也未对未付金额提出异议。其次,律师针对对方提出的价格高于市场价这一抗辩,指出对方提交的聊天记录是开庭前形成,且在供货及对账时未对单价和结算价格提出过异议,有力地驳斥了对方的观点。"
"最终,法院认为双方虽未签订书面合同,但根据合同履行情况,XXX公司发送报价单及结算合同文本后对方未明确异议,再次催告付款明确未付金额时对方也未明确异议。对于XXX有限公司提出的价格高于市场价的抗辩,因无有效证据支持,法院不予采信。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判决XXX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XXX有限责任公司支付货款XXX元,案件受理费也由XXX有限公司负担。XXX公司成功保住了应得的货款,避免了经济损失。"
"普法提醒:在商业合作中,尽量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避免后续纠纷。若未签订书面合同,要注意保留交易记录、沟通记录等证据,以便在发生纠纷时维护自身权益。同时,在交易过程中对价格、质量等有异议,应及时提出并保留相关证据。"
"高丽辉律师在民商事纠纷领域已经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此次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她凭借精准的证据收集和专业的法律分析,成功为当事人争取到了应得的货款。在面对双方未签订书面合同、对方提出价格异议等复杂情况时,高丽辉律师能够抓住关键证据,有力地驳斥对方的抗辩理由。她在这一领域已处理多起类似案件,展现出了扎实的法律功底和专业的办案能力,为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供了坚实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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