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年X月至20XX年X月期间,公安机关指控WX伙同丈夫L某虚构身份,谎称L某是国务院领导秘书“L某1”,声称能帮被害人A某办理白银区百货大楼股权量化事宜,分两次向被害人索要办事资金共计30万元。二人还伪造转账截图、虚假定金收据骗取被害人信任,钱款被全部挥霍,未兑现办事承诺,公安机关据此认定WX构成诈骗罪。WX被取保候审后,案件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此时她面临诈骗罪刑事追责,一旦定罪将留下终身犯罪记录,严重影响个人就业、出行及子女政审,遂专程委托甘肃为道(靖远)律师事务所高杰律师担任审查起诉阶段辩护人。
高杰律师自2018年正式执业,执业7年来,累计承办各类案件300余起,其中刑事辩护案件占比超50%,在刑事辩护方面有丰富的实务经验。接受委托后,他全面完整阅卷,梳理案卷内被害人陈述、转账记录、聊天记录、书证等全部证据,逐一核对指控WX参与共谋、主动虚构身份、主导索要钱款的关键证据漏洞。他多次会见WX,区分其与同案L某的行为边界,梳理证据链条断裂之处。
随后高杰律师提交书面辩护意见,核心论证本案指控WX构成诈骗罪证据不足。现有证据无法充分证实WX存在非法占有目的、主动虚构身份实施诈骗的完整合意,资金流向、沟通记录、虚假材料制作行为均无法形成闭环证据链。在两次检察院退回补充侦查期间,高杰律师持续跟进补查结果,针对侦查机关补充提交的新证据逐条质证,多次与承办检察官当面沟通,反复阐述本案事实不清、关键证据缺失,达不到刑事起诉法定标准,坚持提出存疑不起诉的辩护意见。
白银区人民检察院先后两次将案件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两次补查完毕后,经全案综合审查,完全采纳高杰律师的辩护观点。检察院认定,公安机关移送起诉认定WX涉嫌诈骗罪一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符合提起公诉条件,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对WX作出存疑不起诉处理。该不起诉决定意味着WX不会被移送法院审判,无诈骗罪犯罪记录留存。
(本文案例已作隐私保护处理,内容仅作法律知识交流,不构成具体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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