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用房屋的土地使用税由谁缴纳

最新修订 | 2024-08-03
浏览10w+
杜强吉律师
杜强吉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3922人
专家导读 租用房屋的土地使用税理论上来说应该有土地使用权人自己交纳,如果纳税义务人没有履行纳税义务,租用房屋的当事人就有代为纳税的义务。其实,房东一般情况下都会把土地使用税直接加在房租当中的,所以,房屋租赁所产生的土地使用税实质上是承租人承受的。
租用房屋的土地使用税由谁缴纳

一、租用房屋的土地使用税由谁缴纳?

承租人没有纳税义务,但在纳税义务人未履行自己的纳税义务时,使用人有代为纳税的义务。所以,你应该在签订租赁合同时约定由其纳税,如因出租人未纳税而由承租人缴纳税款时,可以抵扣房租款。可以同时约定由出租人提供正式的发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以下简称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 因此在征税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是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一般而言,以土地使用权证上的单位和个人为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如果土地权属没有确定属于谁,则以实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所以如果土地使用权的所有者(出租人)已交纳了土地使用税,那么承租者就不用再交了。 但是如果出租人没交,那么税务机关就有权向实际使用人(承租人)征收土地使用税。

对于拥有土地的纳税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由代管人或实际拥有者纳税。土地使用权未确定或权属纠纷未解决的,由实际使用者纳税。租赁的土地根据租赁按双方约定交。

二、土地使用税的纳税对象有哪几种?

(一)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是纳税人;

(二)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其土地的实际使用人和代管人为纳税人;

(三)土地使用权未确定的或权属纠纷未解决的,其实际使用人为纳税人;

(四)土地使用权共有的,共有各方都是纳税人,由共有各方分别纳税。

三、土地使用税

1、土地使用税以土地面积为课税对象,向土地使用人课征,属于以有偿占用为特点的行为税类型。土地使用税只在县以上城市开征,非开征地区城镇使用土地则不征税。

2、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税范围为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等。其中,城市是指经国务院批准建立的市,包括市区和郊区;县城是指县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镇;建制镇是指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建制镇;工矿区是指工商业比较发达,人口比较集中,符合国务院规定的建制镇标准,但尚未设立建制镇的大中型工矿企业所在地。

3、工矿区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复。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的具体征税范围,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划定。土地使用税采用有幅度的差别税额,列入大、中、小城市和县城每平方米土地年税额多少不同。

4、为了防止长期征地而不使用和限制多占土地,可在规定税额的2倍-5倍范围内加成征税。对于公园、名胜、寺庙及文教、卫生、社会福利等单位使用的土地,城镇、街道、公共设施用地、铁路、机场、港区、车站、管理交通运输用地及水利工程,农、林、牧、渔、果生产基地用地,以及个人非营业建房用地等,均免征土地使用税。为了鼓励利用荒地、滩涂等土地,对经过批准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荒废土地,给予10年期限的免税。

土地使用税一直以来就是向土地使用权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没有租客在租用房屋的过程当中还要自己到税务机关去交土地使用税的,租客也拿不到房东的土地使用权证。房屋租赁合同中一般不会有关于土地使用税的相关条款,因为基本上都是由土地使用权人自己到税务机关申报地税的。

立即免费测试 仅需1分钟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3.3k字,预估阅读时间12分钟
浏览全文
文章速读

拓展阅读

· 年普法人次15亿+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3226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租用房屋的土地使用税由谁缴纳
一键咨询
  •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488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772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731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483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330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244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217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874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525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851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544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104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634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217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643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苏州156****9531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南通156****9994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泰州152****6656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土地使用税由谁来缴纳?
一般情况下土地使用税会由土地使用的单位或者是土地使用人进行缴纳的,那么在计算土地使用税时会根据土地的具体面积以及土地的类型来确定,同时在缴纳了土地使用税后也是可以依法的使用国家土地,在使用土地使用权时也是要在规定的期限内进行使用的。
10w+浏览
未缴纳土地使用税,未缴纳土地使用税的后果?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1、企业不交土地使用税最严重会有按《税收征管法》追缴欠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欠缴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相关法律规定:《征管法》 第四十四条欠缴税款的纳税人或者他的法定代表人需要出境的,应当在出境前向税务机关结清应纳税款、滞纳金或者提供担保。未结清税款、滞纳金,又不提供担保的,税务机关可以通知出境管理机关阻止其出境。 第六十五条纳税人欠缴应纳税款,采取转移或者隐匿财产的手段,妨碍税务机关追缴欠缴的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欠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欠缴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十七条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的,是抗税,除由税务机关追缴其拒缴的税款、滞纳金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轻微,未构成犯罪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拒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拒缴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第六十八条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在规定期限内不缴或者少缴应纳或者应解缴的税款,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未缴纳的,税务机关除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的规定采取强制执行措施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外,可以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偷税漏税的刑事责任是什么 (一)可以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熟悉:违反税法行为及相关法律责任(如:罚款金额、倍数、比率) 重点:对偷税行为的处罚(结合综合题) 偷税是纳税人采取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手段,不缴或者少缴税款的行为。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扣缴义务人采取上述手段,也给予同样的处罚。 偷税额1万元以下1—10万10万元以上 偷税比例10%以下10—30% 30%以上处罚征管法处罚: ①补税 ②滞纳金 ③罚款偷税数额50%—5倍。 刑法处罚: ①罚金:1—5倍 ②判刑:3年以下有限徒刑刑法处罚: ①罚金:1—5倍 ②判刑:3—7年 土地使用税的征收时间 按《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城镇土地使用税实行按年计算、分期缴纳的征收方法,具体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如何分期缴纳应问一问你企业的税务专管员);以出让或转让方式有偿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应由受让方从合同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合同未约定交付时间的,由受让方从合同签订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按《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的此条规定,结合你单位的情况,应该从09年12月起开始申报纳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土地面积计量标准为每平方米。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按下列办法确定: 1、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单位组织测量土地面积的,以测定的面积为准。 2、尚未组织测量,但纳税人持有政府部门核发的土地使用证书的,以证书确定的土地面积为准。 3、尚未核发土地使用证书的,应由纳税人申报土地面积,据以纳税,待核发土地使用证以后再作调整。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取得土地使用权缴税由谁缴纳?
由土地使用人交纳。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土地使用权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农民集体和公民个人,以及三资企业,凡具备法定条件者,依照法定程序或依约定对国有土地或农民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利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
10w+浏览
征地拆迁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226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一般土地使用税由谁缴纳?
土地使用税所缴纳的对象是由土地使用的人来进行缴纳。缴纳土地使用税是土地使用人必须履行的义务。土地使用人可以是个人也可以该土地使用的相关工作单位、企业。无论是私人还是单位、企业都必须缴纳。
10w+浏览
承租他人土地,城镇土地使用税由哪个缴纳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承租他人土地,城镇土地使用税由哪个缴纳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承租他人土地,城镇土地使用税由谁缴纳
承租他人土地,是由承租人承担还是由出租人承担,这个问题应区分不同情况,实际上税法已经将此问题明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是土地使用税的合法纳税主体。该法条并没有直接定义什么叫使用土地,而根据法理的理解,出租行为是让渡财产使用权的行为,即它是对土地使用权力的让渡行为,而非直接对土地的使用行为。
根据上述分析,承租方才是真正的使用土地、占有土地的人;出租方把土地使用权让渡给承租方,自己就无法再使用土地、占有土地了;承租方取得了土地使用权、土地占用权,他才是土地占用权人。
《关于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1988国税地字第15号)曾明确重申:土地使用税由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或个人缴纳。
在司法实践中,出租方和承租方要签订土地及房屋的租赁协议,租赁协议中可以明确约定土地使用税由出租方或者是承租方来进行承担。因为民事主体之间自愿签署的、且不违反法律的协议都是生效的,所以说法律也是允许出租方和承租方针对土地使用税来做一个约定。
快速解决“土地房产”问题
当前3226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目前土地使用税由谁缴纳?
目前土地使用税应当由土地使用人缴纳,只在县级以上的城市范围内进行征收,如果是土地使用人和土地使用权的拥有人不是同一个人的,税务机关应当向拥有土地使用权的行为人进行收税,但是如果土地使用权人是免税的,那么此时就应当由实际使用土地的行为人缴纳。
10w+浏览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226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土地使用税租房由谁缴纳
租房所产生的土地使用税缴纳是由土地使用权的所有人来进行缴纳土地使用税,而不是由房客来缴纳土地使用税。如果土地使用权不能够确定的情况下,那么会有实际的使用者来进行缴纳土地使用税。
10w+浏览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住房保障 > 农村土地 > 租用房屋的土地使用税由谁缴纳
仅需1分钟,快速了解自身风险
立即试试 限时免费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