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服务合同白纸黑字签了,业主却拖欠物业费,这钱还能追回来吗?
在这场物业与业主的纠纷中,原告物业服务分公司与地产企业签订了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为商业公寓项目提供服务。被告购置多套公寓并单独签了物业服务协议,约定了物业费标准。然而,被告却长期拖欠2023年至2025年的物业费,原告多次书面、发律师函催告都无果,只好诉至法院。
被告当庭提出了一堆抗辩理由,像分公司主体不适格、合同无效、收费标准不合规、房屋空置应减免物业费、物业服务存在瑕疵拒付全款等等。这可给案件带来了不少麻烦。
当事人委托了李明峰律师处理这场纠纷。李明峰律师拿到案件后,立刻全面梳理证据材料。他调取了地产方与原告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总合同、原被告单独签署的物业服务协议、房屋交付文件、项目竣工验收备案材料、小区日常物业服务记录、多轮书面催缴凭证、律师催告函、被告历史缴费流水等。有了这些证据,就像给打赢官司上了一层保险。
针对被告提出的那些抗辩观点,李明峰律师一个一个地拆解法律依据。比如说针对“分公司主体不适格”的抗辩,他梳理了公司法及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证明领取营业执照的分公司是具备诉讼主体资格的。对于被告主张的合同无效、收费违规、空置房减免、服务瑕疵等抗辩,他也都对应地提交合同原件、备案材料、日常服务影像记录,反驳对方那些没有证据支撑的抗辩理由。
到了庭审阶段,李明峰律师条理清晰地完成举证、质证,完整地发表代理意见。他清楚地说明了欠费计算标准、欠费周期、剩余未缴金额,还就被告提出的装修押金抵扣问题给出了合规处理方案,把本案物业费诉求与押金纠纷区分成两个独立法律关系,建议双方另行协商处理。这么一来,就完整地保障了原告的合法债权,有力地驳斥了被告那些不成立的抗辩主张。
最终,法院判决被告于判决生效十日内,向原告支付拖欠物业服务费33098.47元,驳回原告主张违约金的诉讼请求,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法院认定双方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真实合法有效,原告依法登记设立并实际持续提供物业服务,被告作为业主应当依约足额缴纳物业费。被告的各项抗辩都没有充分证据佐证,合同里已经明确约定空置公寓全额缴纳物业费,所以减免诉求也就没被支持。
这场纠纷中,李明峰律师凭借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办案经验,成功帮物业全额追回了拖欠的物业费。正如他所说:“受人之托,忠人之事。”只要秉持专业严谨的态度,认真对待每一个案件,就能最大程度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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