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广西东兴的边境线上,曾有几人趁着夜色,偷偷翻越边境护栏,试图跨越那道象征着国界的防线。熊X便是其中之一,他和汤X、江甲等七人,为了获取境外居留记录以转换驾驶证,先后两次偷越国境。时间来到2024年,熊X主动向岳阳市公安局君山分局投案,之后被依法移送太康县公安局,并办理了取保候审。
接手此案的是河南律博律师事务所的李鉴春律师。李律师有着独特的履历,他毕业于南开大学法学系法律专业,法学学士,还曾在周口市公安机关法制、预审、刑侦、经侦等部门工作近二十年,担任刑侦队、经侦队领导十余年,参与及领导300余起刑事案件的侦破及预审工作。2009年转行从事律师工作,2010年被周口师范学院经济管理系聘请为经济法学特聘讲师。现为河南律博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河南法治建设法学专家智库专家、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
李律师在审查起诉阶段接受委托后,便开始了细致的工作。他先是系统阅卷,那一本本卷宗在他面前被反复翻阅,每一个字、每一句话都不放过。他盯着那些文件,手指在纸张上轻轻摩挲,脑海中迅速闪过相关法条的适用条件。通过法律研判及政策分析,他从事实、情节与政策三个维度构建不起诉辩护体系。
他明确行为动机,指出熊X偷越国境是为了办理驾驶证转换手续,在国外停留时间短,未从事任何违法犯罪活动,其行为动机与危害性显著区别于以非法就业、走私、诈骗等为目的的偷渡行为。这源于他多年刑侦工作积累下的对各类犯罪目的的敏锐洞察力。他全面梳理从宽情节,重点归纳出熊X主动投案,如实供述,依法构成自首;无违法犯罪前科,一贯表现良好;涉案时间为2018年,行为已过多年,期间未再实施同类行为等情节,论证其行为社会危害性较低。这得益于他丰富的办案经验,能精准捕捉这些对当事人有利的因素。
结合刑事政策,李律师依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慎押、慎捕、慎诉”的司法政策,以及关于办理轻微刑事案件依法从宽处理的指导意见,论证本案符合“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法律精神。他多次与承办检察官进行专业沟通,阐明观点,并正式提交不予起诉法律意见书,系统论述事实、情节、法律与政策依据。
最终,检察机关采纳了李律师的意见,认定熊X犯罪情节轻微,具有自首等法定从宽情节,且符合当前刑事司法政策精神,依法对熊X作出不起诉决定【太检刑不诉〔2024〕60号】。
这场辩护充分体现了李律师的专业能力。在涉边境类刑事案件中,他善于辨析行为动机与真实危害,避免“一刀切”入罪。主动投案、无前科等情节在轻微犯罪案件中的关键辩护价值,也被他精准把握。将个案事实与“慎诉”刑事政策相结合,有效引导司法裁量向宽缓化方向发展。审查起诉阶段通过专业沟通与书面意见,实质推动司法机关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及时终结诉讼程序,最大限度减少对当事人生活与工作的影响。这些年,李律师凭借丰富的经验和深厚的法学功底,成功办理过多起重大有影响的案件,此次熊X偷越国境不起诉案,再次展现了他在刑事辩护领域的卓越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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