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外执行人员可否办理退休?

最新修订 | 2024-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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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监外执行人员是不可以办理退休的,一般必须要等到服刑完了之后才可以进行办理,如果在服刑期间有退休工资的话,那么都会进行暂停的发放,等服刑完成了之后就可以由国家再进行发放。
监外执行人员可否办理退休?

一、监外执行人员可否办理退休

1: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人员在退休犯罪服刑期间(不包括缓刑假释或监外执行)或被劳动教养期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暂缓办理退休手续,待服刑或劳动教养期满后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

2: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人员在退休前犯罪被判处刑罚缓刑期间,假释或暂予监外执行期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可办理退休手续,享受养老金待遇,但不参与基本养老金调整。若缓刑被撤销收监狱服刑的、被撤销假释继续服刑的、撤销暂予监外执行继续服刑的,从撤销之月起停止发放基本养老金。缓刑期满被宣告原判刑罚不再执行、假释期满被宣告原判刑罚执行完毕、暂予监外执行至刑罚执行完毕的,继续按原来的标准发给基本养老金并参加下一年度的基本养老金调整。

二、监外执行的程序

对具备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人民法院判决时,可直接决定。人民法院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应当制作《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载明罪犯基本情况、判决确定的罪名和刑罚、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原因、依据等内容,并抄送人民检察院和罪犯居住地的公安机关。

在判决、裁定执行过程中,对具备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由监狱提出书面意见,报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机关批准。在看守所、拘役所服刑的罪犯需要暂予监外执行的,应由看守所或拘役所提出书面意见,报主管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审查决定。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机关应当将批准的决定抄送人民检察院。

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徇私舞弊,对不符合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予以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行为。

三、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刑罚执行机关的工作人员对不符合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违法报请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

2、人民法院和监狱管理机关以及公安机关的工作人员为徇私情、私利,对不符合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的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申请,违法裁定、决定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

3、不具有报请、裁定或决定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权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徇私情、私利,伪造有关材料,导致不符合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被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

4、其他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行为。

综合上面所说的,监外执行也是属于在服刑的一种,对于此人员也是属于有罪在身的,而对于当事人如果要办理退休的话,那么都会进行延后等所有的罪行没有了之后才可以进行的办理所有的手续,所以,不同的情况就会作不同的处理,这样才算是有法律依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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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予监外执行人员能否办理退休?
暂予监外执行人员也能办理退休,当然前提必须是这些人员在最初的时候已经开始给国家缴纳费用并且在被监外执行的时候也没有中断,此时如果在执行的期间已经到了退休的年纪也就可以照常拿到相应的养老退休金并会发放在特定的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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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您好,我哥哥的一个朋友前几天在外面工作的时候,我哥哥的朋友因为私自挪用了公款被法院判了三年有期徒刑,现在因为生病要去申请监外执行,监外执行人员能否享受退休待遇
[律师回复] 即法定退休年龄和缴费年限满15年以上。退休年龄政策最早见于1951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目前执行的基本法规是《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该文件对不同类别人员的退休年龄有不同的规定:一是男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三是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达到一定年限的,退休年龄为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三是因病或非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退休年龄为男年满50周岁,女年龄45周岁。另根据国有企业改革中人员安置任务比较重的实际情况,国务院确定的国有企业兼并破产的111个试点城市的国有破产工业企业中,距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职工,经本人申请可以提前退休。后将破产企业职工提前5年退休政策规定扩大到非试点城市的有色、煤炭、核工业、资源枯竭矿山和地处偏远的军工企业。对有压锭任务的国有纺织企业的纺纱、织布两个工种中的挡车工,工龄满20年,距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限不足10年的,可以办理提前退休的手续,缴费年限是退休领取养老金另一个不可缺少的条件,这就是实际缴费年限和视同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以上。
关于退休年龄的认定问题,是退休审批的重要内容。政策规定:对职工出生时间的认定,实行居民身份证与职工档案相结合的办法。当本人身份证与档案记载的出生时间不一致时,以本人档案最先记载的出生时间为准。
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统一由地市级劳动保障部门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负责医疗诊断,并出具证明。非指定医院出具的证明一律无效。地市级劳动鉴定委员会负责定期审核指定医院开具的诊断证明,作出鉴定结论。按特殊工种退休条件办理退休的职工,从事高空或特别繁重体力劳动的必须在该工种岗位上工作累计满10年,从事井下或高温工作的必须在该工种岗位上工作累计满9年,从事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的必须在该工种岗位上工作累计满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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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哥哥是一个公务员,已经到了退休的年纪了,前几天我哥哥因为找小姐嫖娼被公安局给抓到了,我哥哥被起诉到法院去了之后,事业退休人员能判监外执行吗
[律师回复] (1)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至于罪犯所患何种疾病属于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需要由执行机关根据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开具的证明文件,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来确定。以防止一些人利用此规定,逃避刑罚的执行。而确定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来出具证明文件,也是为了防止各种医院都出具证明文件,造成执行中的混乱,使执行机关难以确定。在一般情况下,如果罪犯患有的疾病危害到自己或者其他人的生命健康,靠关押场所的医疗条件难以治好的疾病,可以认定为严重疾病等。
  (2)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这是人道主义原则的重要体现。其目的是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不在执行场所执行刑罚,而使罪犯回到家庭中,得到更好的照顾或者照顾好婴儿。
  (3)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罪犯,可以暂予监外执行。这主要考虑到有些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虽然不符合上述两种情形的规定,但由于其年老体弱等原因,生活不能自理,不适宜继续执行刑罚。
  二、如何申请监外执行
  1、对于罪犯却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开具证明文件,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审批。罪犯所在单位可提供有无伪病、伪病诈病以及自杀、自残蹬情况供医生参考。对符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由监狱提出书面书面一件,报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机关批准。批准机关应当将批准的暂予监外执行决定,通知执行地的县级公安机关和原判人法院,并抄送人民检察院。
  2、人民检察院认为对罪犯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当的,应当自接到通知之日起1个月内将书面意见送交批准暂予执行的机关,批准暂予执行监外执行的机关接到人民检察院的书面意见后,应当立即对监狱执行罪犯的监督改造。
暂予监外执行人员能否办理退休
[律师回复] 1、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人员在退休前犯罪被判处刑罚缓刑期间,假释或暂予监外执行期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可办理退休手续,享受养老金待遇,但不参与基本养老金调整。
2、若缓刑被撤销收监狱服刑的、被撤销假释继续服刑的、撤销暂予监外执行继续服刑的,从撤销之月起停止发放基本养老金。
3、缓刑期满被宣告原判刑罚不再执行、假释期满被宣告原判刑罚执行完毕、暂予监外执行至刑罚执行完毕的,继续按原来的标准发给基本养老金并参加下一年度的基本养老金调整。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六十五条
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
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
在交付执行前,暂予监外执行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决定;在交付执行后,暂予监外执行由监狱或者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者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
发小前段时间因为纵火罪被抓了,家里人给他找关系办理了监外执行2年,他现在被人家打了,他想告对方,请问一下监外执行人员能告状吗,监外执行人员由谁监管
[律师回复] 监外执行人员由什么人监管
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暂予监外执行的人员由执行地的公安机关和司法部门进行监督,要进行社区矫正服务。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五十四条 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
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
在交付执行前,暂予监外执行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决定;在交付执行后,暂予监外执行由监狱或者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者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
第二百五十八条 对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假释或者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依法实行社区矫正,由社区矫正机构负责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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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外执行有退休工资吗
被判缓刑或假释且暂予监外执行的人员,在满足退休条件的情况下,一般可以领取养老金。监外执行是一种刑罚执行方式,并不会直接影响到相关权益,包括养老金。但如果是因为在工作中违法犯罪而被监外执行,可能会对养老金的领取产生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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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人监外执行能退休吗
犯罪嫌疑人判监外执行的,在达到法定的退休年龄期间是可以办理退休的,也可以正常的领取养老金,但是不可以参见年度养老金基数的调整;如果后期服刑完毕或者是撤销监外服刑的,那么下一年度可以参见养老金的基数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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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外执行人享受退休待遇吗?
监外执行人不享受退休待遇,退休人员存在犯罪行为被判刑之后,是需要停止发放养老金的,当然了,服刑结束之后可以继续按照原来的标准享受养老金。如果是在监外执行过程当中达到退休年龄,可以办理退休的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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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朋友是一孕妇,因涉嫌容留妇女卖淫,被公安局取保候审到现在,法院已经开庭审理此案,但没宣判,判决书也没下.法院经办人说判决书之后就要采取临外执行.监外执行人员遵守哪些规定
[律师回复]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四条规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所以,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并在其执行期间是肯定不允许监外执行的,其他被判处不符合上述条件的同样无法监外执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在交付执行前,暂予监外执行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决定;在交付执行后,暂予监外执行由监狱或者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者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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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外执行的人享受退休待遇吗?
监外执行的人享受退休待遇,但是必须是等到劳动教养或者是服刑期满之后,按照规定办理退休手续,才能够享受到待遇。如果在监外执行期间达到法定的退休年龄的,也是可以办理退休的手续,享受养老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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