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婚姻生活中,难免会有磕磕绊绊,有时冲动之下就会去申请离婚。现在法律规定了离婚冷静期,给夫妻双方一个缓冲的时间。当冷静期结束后,很多人就会关心自己能不能顺利领到离婚证。毕竟这关系到婚姻关系的正式解除,也涉及到后续一系列生活的重新安排。那冷静期结束后本人究竟能不能领离婚证呢,下面就为大家详细解答。
一、冷静期结束领离婚证的条件
根据《民法典》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所以,冷静期结束后,要想领到离婚证,需要双方在冷静期届满后的三十日内,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比如夫妻二人在1号申请离婚,冷静期30天,到31号冷静期结束,那么从31号开始往后30天内,两人一起去婚姻登记机关申请,才有可能领到离婚证。
二、本人申请领离婚证的规定
领离婚证必须本人亲自去办理,不能委托他人。因为离婚是涉及身份关系的重要法律行为,需要本人表达真实意愿。婚姻登记机关要对当事人的身份、离婚意愿等进行核实。比如,张三和李四申请离婚,冷静期结束后,必须张三和李四本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不能让别人代替来领离婚证。
三、申请领离婚证所需材料
当事人申请发给离婚证时,需要携带相关材料。一般需要携带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以及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例如王二和麻子在冷静期结束后去领离婚证,他们就需要带上上述这些材料,这样婚姻登记机关才能进行审核办理。
四、领离婚证的办理流程
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后,婚姻登记机关会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审查内容包括当事人的身份信息、离婚协议书等是否符合规定。经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比如经过审查,发现双方身份信息真实,离婚协议书内容合法合理,婚姻登记机关就会为他们办理离婚登记,发放离婚证。
领完离婚证后,可能还会面临一些后续问题,比如财产分割的执行、子女抚养权的具体履行等。这些问题处理起来可能会比较复杂,如果处理不当,很容易引发新的矛盾。这时候不妨到律图咨询本地律师,律图平台上的律师都具备专业的执业资质,可通过官方渠道核验,他们不会做虚假承诺,也不夸大维权效果,会结合你的具体情况,帮你理清后续流程,为你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让你在面对这些问题时不再迷茫,更好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律师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