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发放贷款罪应负哪些刑事责任

最新修订 | 2024-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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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要是自然人犯违法发放贷款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违法发放贷款罪应负哪些刑事责任

一、违法发放贷款罪应负哪些刑事责任

1、自然人犯违法发放贷款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2、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向关系人发放贷款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3、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法律依据:《刑法

第一百八十六条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数额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向关系人发放贷款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关系人的范围,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和有关金融法规确定。

二、违法发放贷款罪的关系人范围是怎样的

“关系人”是指《商业银行法》第四十条规定的 商业银行的董事监事、管理人员、信贷业务人员及其近亲属;以及上述所列人员投资或者担任高级管理职务的公司、企业和其经济组织。

《商业银行法》第四十条 商业银行不得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向关系人发放 担保贷款的条件不得优于其他 借款人同类贷款的条件。

前款所称关系人是指:

(一)商业银行的董事、监事、管理人员、信贷业务人员及其近亲属;

(二)前项所列人员投资或者担任高级管理职务的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

违法发放贷款罪是过失犯罪,主要表现为过于自信的过失。根据有关规定非法发放贷款,必须造成了重大损失,才能构成违法发放贷款罪。这里违法发放贷款一般是向关系人发放贷款,但如果向关系人发放贷款是符合相关条件和程序的,那么就不能认定构成本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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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为逼死人”。法律上对于死亡,只有自然死亡(病死),自杀死亡,被害死亡。如果有证椐证明被害(被杀),害人、伤人者依程度受到刑罚。无论何原因的自杀,不追纠他人责任。俗话说逼死人、气死人,不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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堆放物倒塌致害谁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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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堆放物倒塌损害责任的责任主体为堆放物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通常所有人和管理人是同一的,但某些情形下存在分离,如仓储经营者并非保管货物的所有人,但是属于管理人。在分离场合下,责任主体为由直接管理、使用的管理人,所有人不再是责任主体。
2、在归责原则上适用过错推定责任,即法律推定堆放物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由堆放物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举证证明自己不存在过错,否则,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第八十八条
堆放物倒塌造成他人损害,堆放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六条
第一款
第二项
下列情形,适用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六条的规定,由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承担赔偿责任,但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
(二)堆放物品滚落、滑落或者堆放物倒塌致人损害的;
私企放假不放假违法吗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很快就到端午节了,端午节作为法定规定的节假日之一,许多人都心心念念着它的到来,因为这意味着假期!坦白说,小编也很期待端午节呢。但是,对于在私营企业上班的朋友们就有一个问题了,有的私营企业并不会给员工放假。那么,私企端午不放假违法吗
一、私企端午不放假违法吗用人单位(包括私营企业),根据实情工作情况,在法定节假日不放假并不违法。但如果不依法支付劳动者报酬则属于违法行为或侵权行为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二、私企端午不放假加班费怎么给有加班费,共一天,工资不低于三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法律解释: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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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
(二)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
(三)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节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由用人单位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根据上述规定的原则,分别按照不低于其本人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150%、200%、300%支付其工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其综合计算工作时间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的部分,应视为延长工作时间,并应按本规定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实行不定时工时制度的劳动者,不执行上述规定。私企端午不放假违法吗很遗憾地告诉你,私营企业端午节不放假是不违法的,不过,秉着一个坏消息一个好消息的原则,也有一个好消息要告诉你,端午节加班是会有加班费的,并且得是带薪休假也就是原工资的三倍,这样一想,加班似乎也成了一件可以承受的好事了。如果老板不给加班费,欢迎来找我们网站的律师,捍卫自己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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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三条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完成劳动定额或规定的工作任务后,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
(一)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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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在归责原则上适用过错推定责任,即法律推定堆放物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由堆放物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举证证明自己不存在过错,否则,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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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什么是合同风险负担所谓风险亦称危险,是指在双务合同的当事人一方的债务因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之事由而不能履行,由此所产生的损害状态。所谓风险负担,即指上述风险应由哪一方负担。
首先,不能履行一般分为自始不能履行与事后不能履行。在自始不能之情形,因自始不能履行导致合同自始即失其目的,失其意义,失其客体,所以使之不发生任何效力。此种情况应由合同无效制度解决。
其次,在事后不能履行之场合,该履行不能又可分为两种情形: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和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其中,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的事后不能履行之情形,系属违约责任问题,此时合同债务变形为损害赔偿,由债务人负担;只要合同不解除,对待给付请求权即不消灭。因此,该问题也不属于风险负担制度管辖。
最后,在因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的原因而导致事后不能履行的情况下,债务也因单务合同与双务合同两种不同情形而异其结果。在单务合同中,债务人债务被免除,合同归于消灭;而在双务合同中,尽管债务人的债务无疑应被免除且无须承担任何赔偿责任(债务人已提供担保的情形除外),但是存在债权人的对待给付是否也同时被免除的问题。换言之,一方当事人义务的免除是否导致另一方当事人的义务也被免除。该问题可谓是风险负担制度的第一要义。有鉴于此,风险负担专指因不可归责于双务合同双方当事人的事后不能履行所产生的损失后果之负担。
二、风险负担与违约责任的区别由于违约责任包括过错责任与无过错责任,因此我们在此将风险负担与该两种责任进行比较:过错责任与风险负担存在如下明显区别:其
一,过错责任存在的前提是合同关系,包括双务合同关系和单务合同关系;而风险负担则仅仅以双务合同关系为前提。其
二,过错责任适用于一切违约领域,诸如拒绝履行、不能履行、迟延履行、不完全履行等,而风险负担则仅适用于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的原因所造成的不能履行之场合。其
三,过错责任以过错为成立条件,而风险负担则以双方当事人对不能履行没有过错为前提。其
四,过错责任是国家强制债务人履行合同债务的法律手段,是道德和法律谴责与否定过错违约的集中体现,而风险负担则完全不具备这些品格,它是合理分配不幸损害的法律措施。其
五,一般认为,风险负担尽管有债务人主义、所有人主义、交付主义等,但只要当事人一方有过错,即采取过错人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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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A放高利贷贷违法还是违纪
[律师回复] 对于交警A放高利贷贷违法还是违纪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一、银行工作人员放高利贷犯法,高利贷只是民间借贷的一种,只是利息过高与计算复利的原因,法律上有一些规范而已,并且多半是有组织的贷款行为,在一些老赖无力还款时,有时采取暴力催收,从而衍生出一些社会问题。个人不建议借高利贷,它虽然能融通资金,但是也会让一些人深受其害。银行工作人员不得利用银行资金放高利贷,损害银行信用,个人私下利用自有资金放款获利并不违法。
二、相关知识因为根据《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中的规定,民间借贷中超出银行贷款利率4倍部分的利息不受法律保护。也就是说,高利贷行为中,出借人的本金以及“银行利率4倍”以内的利息是受法律保护的,超出部分利息不受保护。以贷款基准利率6为例,超出24则为高利贷。如果A把钱以40的年利率出借给B,当B拒不还款时,A的本金以及24以内的利息受法律保护,会判决B偿还,剩下16的利率则不受保护。高利贷不受法律保护,但是目前也没有哪条法律规定放高利贷的行为是犯罪。人们一般认为高利贷是犯罪,是因为在催收过程中常会有暴力等违法行为。放高利贷属于违法行为:个人小额借贷是允许的,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公民个人借贷可以收取一定的利息,但借贷利率不超过基准利率4倍的前提下,也就是利息不能高于银行同期利息的4倍,否则,属于高利贷,这是法律禁止的。有抵押物的,到期不还的,经债务人授权并同意的,可以变卖抵债,如果不同意,可以申请变卖求偿;小额借贷是一个笼统的说法,是以个人或家庭为核心的经营类贷款,其主要的服务对象为广大工商个体户、小作坊、小业主。贷款的金额一般为20万元以下,1000元以上。小额贷款是微小贷款在技术和实际应用上的延伸。
舞蹈老师需要负责学生放学回家吗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舞蹈老师需要负责学生放学回家吗问题解答如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有关规定,学校与未成年学生之间的关系是一种教育、管理、保护关系,而不是基于民事法律规定和血缘关系而形成的监护关系。学校只有在实施教育教学活动或组织校外活动过程中造成未成年学生人身损害,以及在学校负有管理责任的校舍、场地、其他教育教学设施、生活设施中发生未成年学生人身损害的意外,才承担教育、管理、保护的民事责任。不能把学校教育、管理、保护的职责和父母监护职责混淆在一起。学生父母作为监护人,平时应当加强对孩子的安全教育,充分履行监护职责,保护孩子的各种合法权益。学生放学后本应回家,如果父母连孩子是否回家也采取了放任态度,以致孩子脱离父母监护,实施与年龄、智力不相适应的高危险活动,最终导致身亡,那么,孩子出意外,责任在无知,过错在父母。那些凡是学生发生意外就找学校闹的做法,既是对教育职责的无知与苛责,更是不懂法和不理性的行为。在此提醒各位家长,挣钱固然重要,孩子才是未来,不要把学校的安全提醒和安全责任书当做一句废话,不要把孩子的平安都寄托在学校,学校不是保险库,教师也没有分身术。没有有尊严的学校,就没有孩子们有尊严的未来。学校从来不逃避责任,但是也不能胡乱承担责任。平安教育,依靠学校,依靠家长,更要依靠社会各方面。校外安全责任规定:
一、保证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遵守莆田市市民文明公约、市民“十大”行为规范,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
二、发现有违法行为的人和事,及时报案严禁赌博,严禁看书刊、影像禁止进营业性网吧、舞厅和游戏机室要防火、防盗、防意外事故,确立安全防范观念。
三、保证遵守校规定的作息时间,准时来校上课,不得无故旷课。夜间不留宿他人,不借宿他处。
四、租宿校外的学生,需经甲方班主任和乙方学生家长同意签名盖章,家长负有监护住外子女的安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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