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愿加班提前完工不能要求加班费吗?

最新修订 | 2024-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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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一般来说,资源加班是不能够要求加班费的,因为自愿加班很有可能是因为员工为了提前完成自己的相关任务而挤出时间来进行休息。如果是公司要求的加班的话,那么用人单位就必须向员工支付一定的加班工资。
自愿加班提前完工不能要求加班费吗?

一、自愿加班提前完工不能要求加班费吗?

依据《劳动合同法》规定,获得加班工资,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一是“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二是属于用人单位“安排加班”或“延长工作时间”。而假如加班是为了提前完成自己全月规定的产品加工数量,挤出时间,提前回家过年,出于劳动者个人自己主动和自愿。公司没有额外增加你的劳动总量,就不属于公司安排加班或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

计算加班工资的一个前提就是“加班的事实”是法律意义上的加班,在实践中,员工和企业在对“加班事实”的认定方面应把握以下几点:

(1)自愿工作的不属于加班。用人单位支付加班工资的前提是“用人单位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员工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即由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用人单位才应支付加班工资。如果员工的工作既不是用人单位的要求、决定,也没有在用人单位认可的加班记录,而只是自愿加班的情况,则不属于加班,用人单位无须支付加班费。但是,如果用人单位对员工的加班予以追认的话,就是单位安排的加班,就应该支付相应的加班工资。

(2)有证据证明为单位安排可确认为“事实加班”。变相的延长了员工的工作时间,属于加班。但前提是员工必须有证据证明,确属因用人单位安排了过多的工作任务,而使员工不得不在正常的工作时间以外加班。

(3)不定时工作制人员无加班收入。如果用人单位在法定休假日安排员工工作的,仍然应当按照不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加班费。

(4)综合计算工时制人员在标准工作时间内无加班收入。

(5)计件工资制在定额外安排工作的认定为“加班”。

根据我国劳动法进行规定,如果需要用人单位进行支付加班工资的话,必须是用人单位强加要求员工进行加班,并且还是在下班时间或者是国家的指定休息日之中。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支付规定的加班工资给员工的话,员工有权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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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计算工时制的工作制度,因其工作时间的不确定性,如果恰好轮岗到周末时间工作的则无加班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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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计算工时制的工作制度,因其工作时间的不确定性,如果恰好轮岗到法定节假日正常工作的,企业应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工资基数或者小时工资基数的300%支付。
综上两种工作时间制度,企业不可用补休的方式代替加班工资。
4.加班工资基数如何计算?
根据《辽宁省工资支付规定》规定:“计算加班工资的日或小时工资基数,应当按照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劳动者本人工资标准确定;劳动合同没有约定的,按照集体合同约定的加班工资基数以及休假期间工资标准确定;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均未约定的,按照劳动者本人正常工作应得的工资确定。”
5.日工资和小时工资如何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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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在确定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时,劳动合同对加班工资基数有明确约定的,按约定的标准确定。但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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