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借贷或者其他债务关系中,很多人会遇到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保证期间,也会听说债务有诉讼时效的说法。但不少人对这两个概念是一头雾水,经常搞混,不知道它们有啥区别。比如有人给别人的债务做了保证,到了还钱的时间债务人没还,债权人找保证人要钱,这时候保证人就会疑惑,自己到底要不要承担保证责任,这就涉及到保证期间和诉讼时效的判断了。那到底该怎么区分保证期间与诉讼时效呢?下面咱就来详细说说。
一、保证期间和诉讼时效的定义
保证期间是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范围。在这个期间内,债权人得按照约定或者法律规定的方式向保证人主张权利。要是过了这个期间,保证人就不用再承担保证责任了。比如甲给乙的债务做保证,约定保证期间是债务到期后的6个月,要是6个月内债权人没找甲,那甲就不用承担保证责任了。
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就丧失请求人民法院依法保护其民事权利的法律制度。简单说,就是债权人得在一定时间内去法院起诉债务人,否则可能会失去胜诉权。比如丙借给丁钱,约定还款日期,从还款日期届满开始算诉讼时效,要是过了3年丙都没去法院起诉丁,丁又以诉讼时效已过抗辩,那丙可能就赢不了官司。
二、时间起算点的差异
保证期间的起算点通常是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比如主债务约定3月1日到期,保证期间从3月2日开始算。而诉讼时效的起算点分不同情况,一般是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像上面丙借给丁钱的例子,从还款日期届满丙就知道自己权利可能受损了,诉讼时效就开始起算。
三、期间性质的不同
保证期间是除斥期间,是不变期间,不会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的情况。也就是说一旦确定了保证期间,这个时间是固定不变的。比如前面甲给乙做保证的6个月期间,不会因为任何情况而延长。而诉讼时效是可变期间,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会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比如丙在诉讼时效快到期的时候向丁催过款,那诉讼时效就会中断,重新计算。
四、主张权利的方式有别
在保证期间内,债权人主张权利的方式要根据保证方式来定。一般保证中,债权人要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连带责任保证中,债权人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比如甲做的是一般保证,债权人就得先去起诉债务人乙;要是连带责任保证,债权人可以直接找甲要钱。而诉讼时效期间内,债权人主张权利的方式比较宽泛,可以是书面催款、口头催款等,只要能证明向债务人主张过权利就行。
五、法律后果不一样
如果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内未按照规定主张权利,保证人的保证责任就消灭。比如前面例子中6个月保证期间过了债权人没找甲,甲就不用承担责任了。而在诉讼时效期间内,债权人未主张权利,只是丧失胜诉权,实体权利还存在。也就是说丙过了3年没起诉丁,丁要是愿意还钱,丙还是能拿到钱的。
区分好保证期间和诉讼时效之后,后续可能还会遇到一些问题。比如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内主张了权利,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该怎么向债务人追偿;诉讼时效中断后,新的诉讼时效期间怎么计算等。这些问题处理起来可能比较复杂,一不小心就会影响自己的权益。这时候不妨到律图咨询律师,律图平台上的律师都有合法的执业资质,能通过官方渠道核验,他们不会做虚假承诺,也不夸大维权效果,会结合具体情况,为你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帮你解决这些难题,让你的合法权益得到更好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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