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销售假药会被判拘役吗?

最新修订 | 2024-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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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生产销售假药当然是会被判拘役的,对于判拘役都是属于情节比较轻的,对于一般情节比较重的案件,一般就会被处有期徒刑,轻者判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而对于情节比较重一般就会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生产销售假药会被判拘役吗?

一、生产销售假药会被判拘役吗?

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销售假药构成犯罪的情况下,按生产、销售假药罪追究刑事责任,情节比较轻的,是可以判处拘役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四十一条 【生产、销售假药罪】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条所称假药,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属于假药和按假药处理的药品、非药品。

二、拘役要关进监狱坐牢吗?

拘役不需要到监狱里面坐牢。根据刑法规定,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最长不超过一年。被判处拘役的罪犯,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

因此,拘役也是需要坐牢的,但拘役“坐牢”与多数人认为的坐牢,还是有一定不同的。

由于拘役是短期剥夺犯罪人自由,就近实行劳动的刑罚方法。公安机关在执行罪犯拘役刑期的,通常都是在拘役所、看守所或者其他监管场所执行,而不会押送到监狱收监强制执行劳动改造。

而且在刑期执行期间,刑法还规定准许罪犯每月回家与亲人团聚一至二天,除让其深刻体会自由与亲情的可贵,从而深省自己所犯罪行的社会危害性、加速其改造的自觉性外,还体现出刑法的人性和广泛的社会监督作用。

再者,罪犯在拘役坐牢期间,参加劳动的,可以酌情获得报酬。

需要注意的是,拘役刑期是从法院判决执行之日计算的,若在法院判决拘役前,已经由公安机关先行羁押的,羁押1日折抵拘役刑期1日,扣减相应刑期后,在执行剩余的刑期。

综合上面所说的,生产销售假药就是属于利用不合法的产品而售出给他人,对于这种行为就会受到法律的处罚,不管是拘役还是被判有期徒刑都是需要有合法的证据才可以进行判决 ,所以,案件的处理都是根据不同的情况来进行办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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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销售假药罪中销售假药如何认定
生产假药的判断标准包括合成或者提取以及加工相关药品的,或者印制该药品的保装和说明书的。如果医疗机构明知该为假药,依然售卖的话,则属于销售假药的行为。两者相关的量刑以及判断标准都有比较明显的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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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假药拘役有缓刑吗
符合条件可以判缓刑。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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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亲戚开了个药店,最近被售卖假药的罪名拘役四个月,问问售卖假药都要拘役吗?法律怎么规定的?
[律师回复] 对销售假药、劣药的处罚见《药品管理法》第九章,第74、75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第一百四十一条第一款。
药品管理法74条:生产、销售假药的,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销售药品货值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有药品批准证明文件的予以撤销,并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药品管理法75条:生产、销售劣药的,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销售药品货值金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或者撤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刑法修正案(八)第一百四十一条第一款:“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
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以上是售卖假药都要拘役吗(问题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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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假药拘役有缓刑吗
符合条件可以判缓刑。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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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表姐开了个药房,一直都销售出去不少的假药了,已经涉嫌犯法了,对于销售假药罪罚金确定要多少呢?是如何的?
[律师回复]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四十一条【生产、销售假药罪】生产、销售假药,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致人死亡或者对人体健康造成特别严重危害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生产
(一)合成、精制、提取、储存、加工炮制药品原料的行为;
(二)将药品原料、辅料、包装材料制成成品过程中,进行配料、混合、制剂、储存、包装的行为;
(三)印制包装材料、标签、说明书的行为。
销售医疗机构、医疗机构工作人员明知是假药、劣药而有偿提供给他人使用,或者为出售而购买、储存的行为
共同犯罪
(一)提供资金、贷款、账号、发票、证明、许可证件的;
(二)提供生产、经营场所、设备或者运输、储存、保管、邮寄、网络销售渠道等便利条件的;
(三)提供生产技术或者原料、辅料、包装材料、标签、说明书的;
(四)提供广告宣传等帮助行为的。
罪数认定实施刑法第一百四十条至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的犯罪,又以暴力、威胁方法抗拒查处,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从业禁止对于适用缓刑的,应当同时宣告禁止令,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内从事药品生产、销售及相关活动
从轻处罚销售少量根据民间传统配方私自加工的药品,或者销售少量未经批准进口的国外、境外药品,没有造成他人伤害后果或者延误诊治,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律师你好,我在一家药店工作,今天有很多药监局的人来我们药店,收走了很多药,后来我们药店停业,原因是销售假药,请问销售假药如何罚款?
[律师回复] 个事情分两种情况:
一、行政处罚,
二、刑事处罚。 行政处罚按照《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四条之规定:“生产、销售假药的,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销售药品货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游药品批准证明文件的予以撤消,并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行政处罚之外,关于会不会刑事处罚这要看具体情况,
1.卖出去的假药有没有造成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程度。
2.视卖出去的假药有多少金额而定 依据是《刑法》第141、149和140条之规定:生产、销售假药,如果达不到“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程度,就不构成生产、销售假药罪,“但是如果构成了其他犯罪,还是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根据《刑法》第一百四十九条......“如果销售金额达到5万元以上,或者药品的货值金额达到5万元以上,就要按照《刑法》第一百四十条,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来追究刑事责任。” 刑法第一百四十条 “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百万元以上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参考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我哥哥是做业务的,主要是假药的销售,已经获利了不少的钱,现在事情搞大了,还要判刑,销售假药可以缓刑吗?
[律师回复] 构成销售假药罪,取保候审后是否能判决缓刑还要考虑多种因素,如量刑标准、被告人认罪情况、是否患有疾病等。
  相关规定:
  
一、《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 【生产、销售假药罪】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条所称假药,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属于假药和按假药处理的药品、非药品。
  
二、《刑法》第七十二条 【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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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销售假药罪与销售假药的区别是什么
生产假药罪和销售假药罪区别主要是客观要件不同。生产假药罪在客观上表现为生产假药;销售假药罪在客观上表现为销售假药。根据法律规定,行为人犯生产、销售假药罪的,一般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下面就是生产销售假药罪与销售假药的区别是什么的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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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仲裁
我堂哥在县城有个小诊所,有很多都挺信赖他的,但是人品不行,还销售了很多的假药了,销售假药算什么罪呢?
[律师回复] 是指【非法经营罪】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的犯罪。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或者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结算业务的;
(四)从事其他非法经营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
非法经营罪中“违反国家规定”的理解
第一个层次,如果一个行为没有违反国家规定,而只是违反了比国家规定位阶低的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等,当然不构成非法经营罪;
第二个层次,如果一个行为虽然违反了国家规定,但该国家规定未将该行为作“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的规定、并且刑事司法解释也未将该行为解释为非法经营罪的行为方式的,也当然不构成非法经营罪。
第三个层次,如果一个行为虽然违反了国家规定、并且该国家规定将该行为作“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的规定,但刑事司法解释未将该行为明确解释为非法经营罪的行为方式的,也当然不构成非法经营罪――比如无照经营行为。
生产、销售假药罪
是指生产者、销售者违反国家药品管理法规,生产、销售假药,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行为。生产、销售假药罪(刑法第141条),是指生产者、销售者违反国家药品管理法规,生产、销售假药,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行为。根据刑法修正案八的规定,只要具有主观故意生产、销售假药的行为,即构成本罪。
构成特征
客体方面
侵犯客体是复杂客体,既侵犯了国家对药品的管理制度,又侵犯了不特定多数人的身体健康权利。药品,是指用于预防、治疗、诊断人的疾病,有目的地调节人的生理机能并规定有适应证、用法和用量的物质。国家制定了一系列关于对药品管理的法律和法规,建立了一套保证药品质量、增进药品疗效、保障用药安全的完整管理制度。生产、销售假药的行为构成对国家关于药品管理制度的侵犯,并同时危害到公众的身体健康。
客观方面
客观方面表现为生产者、销售者违反国家的药品管理法律、法规,生产、销售假药,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行为。违反药品管理的法律、法规主要是指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以及为贯彻该法而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办法》、《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上述法律和法规中就药品成分、药品标准、药品生产工艺规程、药品经营条件、药品监督等药品生产、经营和管理的内容作了明确规定。《刑法》第141条2款规定:“本条所称假药,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属于假药和按假药处理的药品、非药品。”
生产假药的行为表现为一切制造、加工、采集、收集假药的活动,销售假药的行为是指一切有偿提供假药的行为。生产、销售假药是两种行为,可以分别实施,也可以既生产假药又销售假药,同时存在两种行为。按照法律关于本罪的客观行为规定,只要具备其中一种行为的即符合该罪的客观要求。如果行为人同时具有上述两种行为,仍视为一个生产、销售假药罪,不实行数罪并罚。生产、销售假药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即符合本罪成立的法定结果,这说明本罪在犯罪形态上属危险犯。而生产、销售假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则属结果加重犯,对其处以较重的刑罚。
主体方面
犯罪主体为个人和单位,表现为假药的生产者和销售者两类人。生产者即药品的制造、加工、采集、收集者,销售者即药品的有偿提供者。
主观方面
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一般是出于营利的目的。当然,生产者、销售者是否出于营利目的并不影响本罪的成立。行为人的主观故意主要表现为有意制造假药,即认识到假药足以危害人体健康而对此持希望或放任的态度;在销售领域内必须具有明知是假药而售卖的心理状态,对不知道是假药而销售的不构成销售假药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 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根据《刑法》第141条和第150条的规定,犯本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50%以上2倍以下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50%以上2倍以下罚金;致人死亡或者对人体健康造成特别严重危害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销售金额50%以上2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规定处罚。
两者相比较,还是销售假药罪更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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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堂哥是做药品销售的,往很多药店都进行跑的,工作很繁忙的想,现在因为挣钱,昧着自己的良心销售了假药销售假药是不是行为犯呢?
[律师回复] 如有的学者把那些依据危害行为而非危害结果来下定义的犯罪称为“行为犯”。如因酗酒而驾驶的行为,无论其是否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这种犯罪都是完成的。其社会危害表现为人身或财产安全受到了严重威胁。有的学者甚至是依据立法者在犯罪的定义中描述犯罪事实时所使用的是名词还是动词来判断该罪是否行为犯。
生产假药是行为犯,下面给出了解释:
从规范层面看,刑法谦抑要求刑法经济;在应用层面,规制经济犯罪又要求贯彻刑法经济。《刑法修正案(八)》降低了生产、销售假药罪的入罪标准,扩大了犯罪圈,使其由危险犯转变为行为犯。成为行为犯后,生产、销售假药罪的行为与其结果的空间分离使其理论依据更加坚实,程序认定的便捷使其适用更加经济,但是,为了使生产、销售假药罪更全面地符合刑法经济,需要进一步明确该罪的犯罪情节。值得注意的是,基于刑罚必要性的视角,生产、销售假药罪犯罪圈的扩大并不必然符合刑法经济。同时,作为行为犯的生产、销售假药罪与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衔接过程过于烦琐。从刑法经济的角度出发,解决这两个罪行的衔接问题还要探寻新的路径。
下面是一则案列:陕西一男子卖假药获利七万判刑两年罚金五万
俗话说,“君子爱财,取之有道”,2008年毕业的大学生张某原在一家医药公司做销售工作,2009年元月他辞工开始个人单干,为了达到快速致富的目的,他主动同药贩子联系,以销售假药来获取高额利润。终于在2011年3月案发被公安机关抓获,经陕西省平利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后,12月13日法院一审判决张某犯销售假药罪处有期徒刑两年并处罚金5万元。
2009年5月至2011年4月,张某根据网络销售广告,从冒充武汉永康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的非法站点购进九件假龙骨颈椎胶囊,购进时单价为每盒4元,然后冒用自已原工作过的公司,即陕西省咸阳佰汇药业有限公司,以该公司的名义以每盒29.7元的单价销售给陕西省平利县药业股份合作公司和陕西省平利益仁堂医药有限公司。销售所得为86825.6元,共计非法获利73145.6元。
经法院审理认为,张某销售假药的行为,贻误广大病患者诊治,足以危害人体健康,具有极大的危害性,应当以销售假药定罪量刑,遂作出了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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