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应该怎样选择管辖法院

最新修订 | 2024-02-25
浏览10w+
程杰律师
程杰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8.9万人
专家导读 夫妻一方有打算提起离婚诉讼的,根据《民事诉讼法》中的规定,通常是到对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也就是一般在对方住所地的人们法院立案。要是对方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是同一地点,那么离婚案件由对方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立案管辖。
起诉离婚,应该怎样选择管辖法院

一、一般原则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在被告有经常居住地时,则经常居住地的法院优先于住所地的法院管辖。

二、特殊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之规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例如:男方的户口在广东省A地,女方户口在福建省的B地,两人登记结婚,现男方认为夫妻感情已破裂,经与女方协商未果,拟向法院起诉离婚,则有权管辖的法院根据不同的情况。

1、若男方一直在A地居住,而女方因结婚离开B地超过一年,与男方共同在A地生活,则该案的管辖法院是A地法院,而B地法院没有管辖权。

2、若男方一直在A地居住,而女方因结婚离开B地未达到一年,与男方共同在A地生活,则该案的管辖法院是B地法院,而A地法院没有管辖权。

3、若男方与女方结婚后,双方都外出工作,男方去了C地,女方去了D地,若女方离开B地超过一年,男方离开A地也超过一年,并且女方在D地连续居住已超过一年,则该案有权管辖的法院是D法院,而A、B、C地法院都没有管辖权。

4、若男方与女方结婚后,双方都外出工作,男方去了C地,女方去了D地,若女方离开B地未达到一年,则该案有权管辖的法院是B法院,而A、C、D地法院都没有管辖权。

5、若男方与女方结婚后,双方都外出工作,男方去了C地,女方去了D地,且女方在D地连续居住未达到一年,则该案有权管辖的法院是C地法院,而A、B、D地法院都没有管辖权。

《高法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8条之规定:"双方当事人都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的,由被告原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一年以上的,由被告被监禁地或被劳动教养地人民法院管辖。"

1、一方下落不明或被宣告失踪的情形

如男方户口在A地,女方的户口在B地,双方经登记结婚,婚后男方生活在A地,女方一日突然失踪,虽经男方苦苦查找,但仍未发现女方的踪影,男方无奈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请,则本案有管辖权的法院是A地法院,而B地法院无管辖权。

2、一方或双方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的情形

(1) 如男方户口在A地,女方的户口在B地,双方经登记结婚,婚后男方居住在A地,女方因触犯法律而被判处有徒刑3年而被监禁在某监狱C地,现男方想提出离婚诉讼,则本案有管辖权的法院是A法院,而B、C法院没有管辖权;

(2) 如男方户口在A地,女方的户口在B地,双方经登记结婚,男方、女方因触犯法律而双双入狱,分别被判处有徒刑5年、4年,男方被监禁在某监狱C地,女方被监禁在某某监狱D地,现男方想提出离婚诉讼,若女方被监禁时间未达到一年,则本案有管辖权的法院是B法院,而A、C、D法院没有管辖权;若女方被监禁时间达到一年以上,则本案有管辖权的法院是D法院,而A、B、C法院没有管辖权。

关于诉讼离婚,对于要去法院起诉的一方来讲,除了要准备好民事起诉状外,还要确定自己的离婚案件由哪个法院立案管辖。要注意的是,一般是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一审离婚案件,如果是当事人上诉的话,往往是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而在一审诉讼中,明确规定必须要对离婚案件先做出调解才行。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咨询助手提示您
全文3.3千字,阅读时间约12分钟
直接问律师最快9秒应答
继续阅读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149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起诉离婚,应该怎样选择管辖法院
一键咨询
  • 153****381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123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416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638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316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417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751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466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565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853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276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837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224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603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366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合同诉讼选择管辖法院吗?
合同诉讼是可以选择管辖法院的,依据民事诉讼法,合同诉讼有明确的管辖地法院,一般是按照被告所在地、合同实际履行地等,但是存在很少见的按照货物发运地、加工行为地、租赁物使用地、接受投资一方主要义务履行地等为合同诉讼的管辖法院所在地。
10w+浏览
合同事务
协议纠纷如何选择管辖
[律师回复] 结论:根据协议类型确定。
解析:
协议纠纷案件确定法院管辖权的归属一般根据协议类型确定。对于不同类型的协议的履行地也有不同的规定:
1、一般规定。因为协议纠纷而产生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协议履行地法院管辖;
2、保险、票据、运输协议纠纷的管辖;
3、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协议、房屋租赁协议、建设工程协议、政策性房屋买卖协议纠纷,
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法院。
此外,当事人有约定的,约定的法院有管辖权。当事人约定的法院必须属于协议履行地、协议签订地、原告住所所在地、被告住所所在地、协议标的物所在地之一,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五条
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六条
因票据纠纷提起的诉讼,由票据支付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七条
因公司设立、确认股东资格、分配利润、解散等纠纷提起的诉讼,由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
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快速解决“合同事务”问题
当前6149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选择管辖法院应先考虑级别管辖还是地域管辖?为什么?
[律师回复] 1级别管辖
级别管辖是不同审级的人民法院之间审理第一审行政案件的权限划分。我国人民法院的设置分为基层、中级、高级和最高人民法院四个审级,《行政诉讼法》则分别确定了他们各自审理第一审行政案件的权限范围。级别管辖的一般标准是:一般案件由基层法院管辖,特殊案件分别由中、高、最高人民法院管辖。对于级别管辖,着重所应把握的是分别归中级、高级以及最高法院管辖的特殊案件。除此之外的行政案件均归基层法院管辖。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三类特殊行政案件:
(1)确认发明专利权案件和海关处理的案件
(2)对国务院各部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
(3)本辖区内的重大、复杂案件。高级、最高人民法院管辖的也是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第一审行政案件。
地域管辖是在级别管辖的基础上解决同级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行政案件的权限分工,行政诉讼的地域管辖可以分为一般地域管辖和特殊地域管辖。
一般地域管辖是指适用于一般行政案件、按照一般标准确定的管辖。地域管辖的一般标准是:行政案件原则上由最初作出具体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该标准包含着两层含义:
首先,行政诉讼中地域管辖的确定一般遵循“原告就被告”的原则,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应该向被告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其次,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应该向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之所以加“最初”这一限定,是因为有些行政案件是经过行政复议的,这时客观上存在两个行政机关,需要予以明确。
特殊地域管辖是指适用于特殊案件,按照特殊标准来确定的管辖。行政案件是复杂的,有时因为某种特殊因素的存在,根据一般标准来确定地域管辖可能会导致不公平,因此需要按照特殊标准来确定管辖。
行政诉讼中的特殊地域管辖具体包括以下三种:
(1)经复议的选择管辖,可以按一般标准由原行为机关所在地法院管辖,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法院管辖,根据原告的选择来确定。至于行政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包括:一是对原具体行政行为所认定的主要事实和证据的变更二是变更原具体行政行为所适用的规范性文件,对定性产生影响三是变更处理结果。
(2)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3) 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而提起诉讼的,由被告所在地或原告所在地管辖。原告所在地包括原告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和被限制人身自由地。
是指根据人民法院作出裁定或决定来确定行政案件的管辖。主要有以下三种:
(1)移送管辖,指某一个人民法院受理原告起诉后,发现自己对该行政案件没有管辖权时,将案件移送到有管辖权的法院。
(2)指定管辖,指上级人民法院在一定情形下指定由某一个下级人民法院管辖。
(3)管辖权的转移,指经上级人民法院决定或同意,将行政案件由下级人民法院转移给上级人民法院,或者由上级人民法院移交给下级人民法院。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最大的区别在于管辖。由于行政机关的设置明显复杂于法院,其管辖也就不同于行政诉讼。行政复议管辖可以分成三类:一是对政府所作行为不服申请复议,按照“政府对政府”的标准确定管辖,向其上一级政府申请复议二是对政府工作部门所作行为不服申请复议,应当根据管理体制确定管辖。对于实行双重领导体制的部门,由政府工作部门所属政府或上一级主管部门管辖,由申请人选择对于实行垂直领导的部门,由上一级主管部门管辖三是特殊机关或组织设置的管辖,可以按照先确定行为主体,
然后找其上一级的原则确定管辖。
合同纠纷如何选择管辖地
[律师回复] 1、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如果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又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购销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对交货地点有约定的,以约定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没有约定的,依交货方式确定合同履行地:采用送货方式的,以货物送达地为合同履行地;采用自提方式的,以提货地为合同履行地;代办托运或按木材、煤炭送货办法送货的,以货物发运地为合同履行地。
购销合同的实际履行地点与合同中约定的交货地点不一致的,以实际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3、加工承揽合同,以加工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但合同中对履行地有约定的除外。
4、财产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以租赁物使用地为合同履行地,但合同中对履行地有约定的除外。
5、补偿贸易合同,以接受投资一方主要义务履行地为合同履行地。
由此可见,厂家和代理商之间发生合同纠纷的情况比较常见,主要原因就是合同条款不清。解决代理商合同纠纷,通常有几种办法,包括双方协商、找工商行政部门调解、向仲裁委员会发起仲裁及提请民事诉讼等。对于双方来说,最好能够通过协商的方式友好解决,合同条款不清的,可以签一份补充协议。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合同纠纷管辖法院如何选择
按照《民事诉讼法》的一般原则,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10w+浏览
合同事务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149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口头合同管辖法院如何选择
1、原则上,如果当事人之间就纠纷的管辖法院做出了约定的,在不违反级别管辖与特殊管辖的前提下,按照约定的管辖法院为准。2、要是当事人没有这方面的约定,则一般是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10w+浏览
合同纠纷如何选择管辖地
[律师回复] 1、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如果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又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购销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对交货地点有约定的,以约定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没有约定的,依交货方式确定合同履行地:采用送货方式的,以货物送达地为合同履行地;采用自提方式的,以提货地为合同履行地;代办托运或按木材、煤炭送货办法送货的,以货物发运地为合同履行地。
购销合同的实际履行地点与合同中约定的交货地点不一致的,以实际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3、加工承揽合同,以加工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但合同中对履行地有约定的除外。
4、财产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以租赁物使用地为合同履行地,但合同中对履行地有约定的除外。
5、补偿贸易合同,以接受投资一方主要义务履行地为合同履行地。
由此可见,厂家和代理商之间发生合同纠纷的情况比较常见,主要原因就是合同条款不清。解决代理商合同纠纷,通常有几种办法,包括双方协商、找工商行政部门调解、向仲裁委员会发起仲裁及提请民事诉讼等。对于双方来说,最好能够通过协商的方式友好解决,合同条款不清的,可以签一份补充协议。
如何确定诉讼管辖,交通诉讼怎样选择管辖
[律师回复] 一、如何确定交通事故诉讼管辖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属于民事侵权赔偿,根据侵权行为诉讼原则确定管辖地。这个问题其实涉及民事诉讼法中管辖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条规定,“因铁路、公路、水上和航空事故请求损害提起的诉讼,由事故发生地或者车辆、船舶最先到达地、航空器最先降落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当事人可以选择向事故发生地、车辆最先到达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当然,一般是向基层法院起诉。被告住所地的确定视被告而定。如被告为法人或者其它组织的,其住所地为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如被告为公民的,其住所地为公民的户籍所在地的居住地,经常居住地与住所不一致的,经常居住地视为住所地。所谓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二、交通诉讼怎样选择管辖法院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是典型的侵权案件,《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规定,侵权行为地和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的以下赔偿项目将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的赔偿标准计算:
1、残疾赔偿金;
2、被扶养人生活费;
3、丧葬费;
4、死亡赔偿金。如果赔偿权利人能举证证明其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赔偿标准高于受诉法院所在地的,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和被抚养人生活费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不同法院所在地赔偿标准的差别,直接影响受害人获赔数额的多少。诸如,上海的甲在深圳与昆明的乙发生交通事故因伤致残,则甲可选择到乙住所地昆明法院起诉,也可选择在深圳法院起诉,但由于昆明与深圳经济发达程度的差别,深圳的赔偿标准相对会高一些,选择在深圳法院起诉对甲而言会更有利。当然,如果甲能够举证证明其住所地上海的赔偿标准比深圳高,则可以请求法院按上海的赔偿标准计算。因此,赔偿权利人在选择诉讼法院的时候不能盲目,需要首先了解各管辖法院所在地赔偿标准的差异以及案外因素、执行状况、异地诉讼成本等情形,综合考虑,选择一个能最大限度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法院进行诉讼。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合同纠纷如何选择管辖法院
出现合同纠纷问题可以归合同实际履行地的法院管辖,也可以归被告居住地的法院管辖;若是签订合同时有明确的管辖约定,还可以按照合同中的约定执行。合同纠纷案适用民事案件的诉讼时效,民事案件的审理程序。
10w+浏览
诉讼仲裁
如何确定诉讼管辖,交通诉讼怎样选择管辖
[律师回复] 一、如何确定交通事故诉讼管辖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属于民事侵权赔偿,根据侵权行为诉讼原则确定管辖地。这个问题其实涉及民事诉讼法中管辖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条规定,“因铁路、公路、水上和航空事故请求损害提起的诉讼,由事故发生地或者车辆、船舶最先到达地、航空器最先降落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当事人可以选择向事故发生地、车辆最先到达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当然,一般是向基层法院起诉。被告住所地的确定视被告而定。如被告为法人或者其它组织的,其住所地为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如被告为公民的,其住所地为公民的户籍所在地的居住地,经常居住地与住所不一致的,经常居住地视为住所地。所谓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二、交通诉讼怎样选择管辖法院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是典型的侵权案件,《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规定,侵权行为地和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的以下赔偿项目将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的赔偿标准计算:
1、残疾赔偿金;
2、被扶养人生活费;
3、丧葬费;
4、死亡赔偿金。如果赔偿权利人能举证证明其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赔偿标准高于受诉法院所在地的,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和被抚养人生活费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不同法院所在地赔偿标准的差别,直接影响受害人获赔数额的多少。诸如,上海的甲在深圳与昆明的乙发生交通事故因伤致残,则甲可选择到乙住所地昆明法院起诉,也可选择在深圳法院起诉,但由于昆明与深圳经济发达程度的差别,深圳的赔偿标准相对会高一些,选择在深圳法院起诉对甲而言会更有利。当然,如果甲能够举证证明其住所地上海的赔偿标准比深圳高,则可以请求法院按上海的赔偿标准计算。因此,赔偿权利人在选择诉讼法院的时候不能盲目,需要首先了解各管辖法院所在地赔偿标准的差异以及案外因素、执行状况、异地诉讼成本等情形,综合考虑,选择一个能最大限度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法院进行诉讼。
快速解决“诉讼仲裁”问题
当前6149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交通事故管辖法院怎么选择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原告在选择最佳受诉时应当考虑一下两个因素:
由于交通事故案件的赔偿是按照受诉所在地的标准计算,因此,当事人在选择时,应当对比事故发生地所在地和被告住所地所在地的赔偿标准,作出正确的选择。
在选择最佳受诉时,原告必须考虑所选择的受诉是否方便诉讼,以节省诉讼成本。
另外,对于被告住所的确定,应当予以注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管辖。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条规定,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因此,交通事故的受害人或者其近亲属在确定被告住所地时应当事先做好调查。
交通事故致身体受伤、残疾或死亡的,其民事诉讼的时效为1年。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的,其民事诉讼时效为2年。既有人身伤害又有财产损失的,诉讼时效应分别计算。
1、诉讼时效不是从事故发生之日起算的,而是从当事人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之日起算的,只要你一直在向侵权者主张权利,时效就不开始计算。
2、对于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民法通则的规定是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伤情明显的,应从伤害之日起计算,伤情需要治疗的,应从治疗结束之日起计算,因为这时,受害人才知道被侵害了那些权利。伤情当时不能发现的,应从伤情被发现之日起计算,当然,得有相关的证据证明后发现的伤情为交通事故所致。
3、对于交通事故,如果涉及到人身伤害的,诉讼时效是一年,没调解的自医疗终结或者定残之日起第二天计算,医疗终结或者定残之后双方参加调解的,自调解终结之日起第二天计算。如果没有人身伤害的,诉讼时效是两年。对于二00四年七月一日后的交通事故,可以不经过调解直接。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属于民事侵权赔偿,根据侵权行为诉讼原则确定管辖地。
这个问题其实涉及民事诉讼法中管辖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条规定,因铁路、公路、水上和航空事故请求损害提起的诉讼,由事故发生地或者车辆、船舶最先到达地、航空器最先降落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当事人可以选择向事故发生地、车辆最先到达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当然,一般是向基层。
被告住所地的确定视被告而定。如被告为法人或者其它组织的,其住所地为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149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怎么选择合同的诉讼管辖法院?
合同纠纷的诉讼管辖法院一般是被告住所地的法院或者是合同履行地的法院,但是如果合同主要的纠纷属于不动产纠纷,此时就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专属管辖,或者是属于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纠纷,由中国法院专属管辖。
10w+浏览
诉讼仲裁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婚姻家庭 > 离婚 > 起诉离婚,应该怎样选择管辖法院
法律专业性强,自行处理有风险,建议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