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房地产交易中,购房定金纠纷时有发生,其中涉及的缔约过失责任问题更是备受关注。此次的案例便是一起典型的购房定金引发的缔约过失责任纠纷。
何XX为购买福州市鼓楼区房屋,与福州某某房地产有限公司达成购房意向,并支付了20万元定金及相关款项。然而,其中10万元在何XX不知情的情况下被违规划入第三方装修公司账户。付款后何XX发现异常提出异议,公司却不予理会,还单方面退款并拒绝继续履行缔约义务。
面对这样复杂的案件,拥有厦门大学法学本科学历的李丹律师接受了何XX的委托。自2010年开始执业至今,李丹律师已经在法律领域深耕了十余年,处理过众多类似的合同纠纷案件。他敏锐地捕捉到了案件的核心争议焦点,即某某公司在房屋买卖缔约过程中是否存在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双方是否形成有效的房屋买卖预约关系以及何XX主张的双倍返还定金请求是否应当支持。
庭审中,某某公司提出多项抗辩。主张何XX自愿接受相关购房方案,对款项转入装修公司账户知情且无异议等。处理过2000余件诉讼及非诉讼案件的李丹律师团队,针对被告的抗辩制定了精准的诉讼策略。在事实层面,他们通过梳理银行流水、收款收据、报警回执等核心证据,清晰证明10万元装修款的支付未经何XX同意,系某某公司单方违规操作,直接反驳了被告“自愿支付”的主张。李丹律师凭借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在法律层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X》第四十二条关于缔约过失责任的规定,深入阐述某某公司作为专业房企,在收受定金后,未按约定履行签订正式合同的义务,且单方退款、拒绝继续交易,已构成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先合同义务,应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福建八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李丹律师深知诉讼请求的合理性和针对性对于案件的重要性。他根据双方已无继续交易可能的事实,放弃“解除预约关系”的诉请,聚焦“双倍返还定金”的核心诉求,确保诉讼请求合法、合理、可执行。
在整个案件处理过程中,李丹律师熟练区分房屋买卖预约关系与本约关系,精准把握缔约过失责任的构成要件。在被告试图混淆“自愿付款”与“违规操作”“单方解约”与“双方合意”的关键节点,以清晰的法律逻辑和事实依据,确立被告的过错责任,为胜诉奠定坚实基础。他还全面收集、整合银行交易明细、收款收据、报警回执、12345投诉记录、律师函等一系列证据,从款项支付、异议提出、后续沟通等多个维度,完整还原案件事实,有力证明被告的违约行为,使法官对案件事实的认定完全倾向于何XX。
最终,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经公开开庭审理,充分采纳了李丹律师团队的代理意见,认定某某公司构成缔约过失,应承担双倍返还定金的法律责任。鉴于公司已返还10万元,判决其向何XX返还剩余定金10万元,成功为何XX挽回全部定金损失。这起案件不仅为何XX维护了合法权益,也为类似的购房定金纠纷提供了一个可参考的范例。
律师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