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欠款僵局
原告王X与建筑分包公司签订土建劳务分包合同,承接航空院校精装修土建配套施工,包工包料完成工程。双方结算确认总工程款130万余元,分包公司仅支付65万余元,尚欠64万余元。分包公司以未与甲方完成结算、存在扣款为由拒付余款,发包人航空院校与总包分包公司未结清巨额工程款,也拒绝承担清偿义务,王X的数百万施工款项回款陷入困境。
专业律师介入
在此情况下,王X委托了四川明炬(资阳)律师事务所的陈向东律师处理此案。陈向东律师于2020年开始执业,是资阳市律师协会刑事辩护专业委员会副主任,擅长刑事辩护、婚姻家庭、交通事故等领域。丰富的执业经验和专业知识使他面对此类复杂的工程款纠纷案件时,有着清晰的办案思路。
庭审博弈策略
陈向东律师在立案阶段同步提交财产保全申请,出具保险公司保函担保,法院依法冻结分包公司、发包人银行存款71万余元,防止两被告转移资金。他还完整归集了分包合同、工程量结算单、材料移交清单、付款流水、项目投入使用证明等结算、施工全套证据,即便分包公司缺席庭审,法院也完整采信了全部欠款金额。在庭审中,针对发包人抗辩原告不属于实际施工人,陈向东律师结合包工包料施工内容、独立完成劳务、直接垫付人工辅料的事实,援引建工司法解释第四十二条,论证原告符合实际施工人认定标准。对于分包公司提出质量扣款、第三方服务费抵扣主张,陈向东律师当庭指出被告无任何质量缺陷、扣款书面证据,法院直接驳回该抗辩。
案件圆满结局
最终,法院判令分包公司十五日内向原告支付工程款64万余元及起诉起计算资金占用利息,判令发包人航空院校在欠付分包公司工程款范围内对上述债务承担清偿责任,仅驳回违约金诉求,保全费、案件受理费绝大部分由两被告承担。陈向东律师用自己的专业能力,为当事人解决了工程款拖欠难题,践行着“做一个有温度的法律人”的执业理念。在资阳地区,他长期的执业积淀使他熟悉辖区法院裁判尺度,能为大众在维权过程中提供有力的法律支持。正如他在办案中所展现的,法律不仅是冰冷的条文,更是维护公平正义的温暖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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