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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破产财产分配完毕报告的内容是什么?
关于破产财产分配执行情况的报告
××人民法院:
根据你院(??????)×破字第×号民事裁定书认可的《×××(破产企业名称)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本管理人已于××××年××月××日将破产财产全部分配完结,现将分配情况报告如下:
1、可供分配的破产财产总额
列明最终可供分配的破产财产总额,以及特定财产的分配总额。
2、已经分配的破产财产
分别列明对破产企业特定财产享有优先受偿权的债权;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 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的债权等不同清偿对象的分配总额和支付情况。
具体的债权清偿金额详见附表《×××(破产企业名称)破产财产分配表》。
3、提存的分配额
列明未受领的破产财产分配额与因诉讼或者仲裁未决的债权分配额的提存情况和提存机关。
具体的提存分配额详见附表《×××破产财产提存分配额情况表》。
特此报告。????
(管理人全称)
(管理人印鉴)
××××年××月××日
二、破产财产优先拨付破产费用后,按照下顺序清偿:
(2)破产企业所欠税款;
(3)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分配是清算组或破产管理人在法院的指导和债权人会议的监督下,将破产财产按照清偿顺序,公平地进行分配的程序。中国企业破产法(试行)第37条规定:“清算组提出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经债权人会议通过,报请人民法院裁定后执行。
对于破产财产分配的具体情况,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情况来进行处理,特别是对于不同的财产分配处理情况还应当基于实际的财产清算情况而定,如果对相关情况的处理存在异议的,那么还需要追究相关法律责任,并按照法律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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