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残疾赔偿金的标准是怎样的

最新修订 | 2024-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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卞晓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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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武汉残疾赔偿金的标准是一级伤残赔偿受害人二十四个月的工资,二级伤残赔偿受害人二十二个月的工资。由此可以看出,伤残越严重赔偿的金额也就越高,不过伤残赔偿国家是有赔偿计算标准的,但是具体的赔偿金额还是跟当地的经济条件挂钩。
武汉残疾赔偿金的标准是怎样的

武汉残疾赔偿金的标准是怎样的

工伤保险条例

第33条第1项 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

第34条第1项 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4个月的本人工资。

第35条第1项 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50条第5项 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每个人都想平平安安的过一生,但是有的时候会有天灾人祸。在受伤不严重的情况下,很多时候大家都是会私下解决的,但是受伤比较严重的情况下,一般都是报警处理,毕竟牵扯到很多赔偿,尤其是有伤残的,走法律程序也会好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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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民政府批转市民政局关于建立和实施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意见的通知》(京政发15号)
具有本市农业户口、上年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户籍所在区县当年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农村居民,均纳入当地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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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城市特困人员医疗救助暂行办法》(京政办发9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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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害赔偿
武汉三级残疾人的工资一个月能拿多少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一、依据《《关于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意见》二补贴标准。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由省级人民政府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残疾人生活保障需求、长期照护需求统筹确定,并适时调整。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按照残疾人的不同困难程度制定分档补贴标准,提高制度精准性,加大补贴力度。 二、残疾人两项补贴申领程序一自愿申请。残疾人两项补贴由残疾人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受理窗口提交书面申请。残疾人的法定监护人,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所在村民居民委员会或其他委托人可以代为办理申请事宜。申请残疾人两项补贴应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二逐级审核。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依托社会救助、社会服务“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受理残疾人两项补贴申请并进行初审。初审合格材料报送县级残联进行相关审核。审核合格材料转送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定,残疾人家庭经济状况依托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审核。审定合格材料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会同县级残联报同级财政部门申请拨付资金。三补贴发放。补贴资格审定合格的残疾人自递交申请当月计发补贴。残疾人两项补贴采取社会化形式发放,通过金融机构转账存入残疾人账户。特殊情况下需要直接发放现金的,要制定专门的监管办法,防止和杜绝冒领、重复领取、克扣现象。四定期复核。采取残疾人主动申报和发放部门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建立残疾人两项补贴定期复核制度,实行残疾人两项补贴应补尽补、应退则退的动态管理。定期复核内容包括申请人资格条件是否发生变化、补贴是否及时足额发放到位等。 三、残疾人两项补贴的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全面建立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的重要性,将其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任务,完善政府领导、民政牵头、残联配合、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民政部门要履行主管部门职责,做好补贴资格审定、补贴发放、监督管理等工作,推进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与相关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社会保险制度有机衔接。财政部门要加强资金保障,及时足额安排补贴资金及工作经费,确保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顺利实施。财政通过增加一般性转移支付予以支持。残联组织要发挥“代表、服务、管理”职能作用,及时掌握残疾人需求,严格残疾人证发放管理,做好残疾人两项补贴相关审核工作。二加强制度落实。地方已经实施的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补贴对象范围小于本意见要求的,要严格按本意见执行,有条件的地方可适当扩大补贴范围。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引导市场服务、鼓励慈善志愿服务等方式,健全补贴与服务相结合的残疾人社会福利体系,促进残疾人服务业发展。三加强监督管理。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将残疾人两项补贴工作纳入年度考核内容,重点督查落实情况。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发放使用情况要定期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财政、审计、监察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防止出现挤占、挪用、套取等违法违规现象。民政部门要会同残联组织定期开展残疾人两项补贴工作绩效评估,及时处理残疾人及其他群众的投诉建议,不断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切实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要统筹建立统一的残疾人两项补贴工作网络信息平台,加强对基本信息的实时监测、比对、归纳分析和动态管理,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四加强政策宣传。各地要及时组织学习培训,全面掌握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精神和内容,正确组织实施残疾人两项补贴工作。要充分利用多种媒介宣传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营造良好氛围,引导全社会更加关心、关爱残疾人。要充分考虑残疾人获取信息的特殊要求和实际困难,采用灵活多样形式进行宣传解读,确保残疾人及其家属知晓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内容,了解基本申领程序和要求。要及时做好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解释工作,协助残疾人便捷办理相关手续。
重度残疾人低保政策是否有变化武汉的
[律师回复] 根据武汉民政局低保政策要求:个人申请。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以家庭为单位,由户主本人向常住地村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并根据家庭成员不同情况如实提供相应材料。个人申请要写明家庭住址、人口结构及致贫主要原因等基本情况。家庭成员均无民事行为能力的,由村民小组提名并代写申请,报村民委员会初审。村民委员会审核。村民委员会对本村申请人提供的情况,按照规定条件和救助规模,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进行评议。出席村民代表会议人员必须达到成员总数的23以上。申请救助人员须经半数以上成员评议通过。被评议通过人员,须填写《农村特困户救助呈报审批表》,由村委会统一签署意见,连同申请材料上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
3、乡镇人民政府审查。乡镇人民政府对各村上报的相关材料及时进行审核,查验评议记录,入户调查,据实填写农村特困救助申请家庭审查意见后报送到县级民政部门审批。县级民政部门审批。县级民政部门接到各乡镇人民政府上报的材料后,按不低于各乡镇上报救助人数20%的比例进行抽查。每年6月和12月集中审批,并将审批结果通知乡镇,、两榜公示。乡镇人民政府将审查同意的救助对象名单,通知所在村委会在公示栏公示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的上报县级民政部门。县级民政部门将审批结果在乡镇和村民委员会同时公示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的,由县级民政部门填发《农村特困户救助证》,从批准的下一个季度起发给其救助金;公示有异议并经调查核实确认不符合救助条件的,书面通知乡镇或村委会。公示内容包括户主姓名、家庭人口、拟救助金额和县、乡两级举报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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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退休金2023是多少
武汉市人民政府并没有统一规定本市的退休金标准,退休金标准只能根据参保人员的实际情况计算,对于退休人员来讲,退休金有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组成,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缴费指数,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等都跟退休金标准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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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武汉市残疾人,请问现在有补贴多少钱
[律师回复]
一、城市低保
《北京市人民政府印发市民政局关于完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若干意见的通知》(京政发19号)
“具有本市常住户口、年满16周岁、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生活不能自理的重残人,经户籍所在地区县残联审核确认,家庭月人均收入高于本市当年城市低保标准、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本人或监护人可持确认证明向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民政部门提出申请,参照本市当年城市低保标准,对其按月发给生活补助。
符合城市低保条件的重残人家庭,重残人员全额享受低保待遇。”
二、粮油供应帮困
《北京市民政局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粮食局关于完善本市粮油供应帮困工作的通知》(京民救发226号)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均享受每人每月40元的粮油供应帮困补贴。”
三、农村低保
《北京市人民政府批转市民政局关于建立和实施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意见的通知》(京政发15号)
具有本市农业户口、上年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户籍所在区县当年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农村居民,均纳入当地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
“无劳动能力的重残人员全额享受农村低保待遇。”
四、北京市义务教育阶段人民助学金制度
《北京市义务教育阶段人民助学金制度》(京教财14号)
“烈士子女、享受社会优抚待遇家庭的学生和残疾学生,享受人民助学金的条件可适当放宽,具体条件由各区、县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五、城市特困人员医疗救助
《北京市城市特困人员医疗救助暂行办法》(京政办发94号)
“城市低保对象患危重病时发生的医疗费用,全年个人负担超过1000元以上,可申请享受医疗救助。”
六、公有住房租金减免
《北京市城镇公有住房租金减免暂行办法》(京政发7号)
“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家庭,其新增租金免交。”
七、城镇廉租住房
《北京市城镇廉租住房管理试行办法实施意见》(京国土房管住字1005号)
“实物配租主要针对烈属、孤老、重残等特殊情况的申请家庭,这些特殊对象家庭也可选择租金补贴。”
八、城镇居民住宅配电设施改造工程中享受政府补助
《北京市市政管理委员会、北京市计划委员会、北京市房屋土地管理局、北京市劳动局、北京市民政局关于城镇居民住宅配电设施改造工程中享受政府补助的有关事项的通知》(京政管字125号)
“享受市政府最低生活保障补助的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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