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的被扶养人生活费如何计算方法?

最新修订 | 2024-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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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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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残疾人的被扶养人生活费需要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当中的具体条文,来根据被抚养人的实际的需要来进行计算。具体的计算依据应当是按照不满18周岁的人员等于上一年度消费的支出乘以需要抚养的人数。
残疾人的被扶养人生活费如何计算方法?

一、残疾人的被扶养人生活费如何计算方法?

残疾人的被扶养人生活费需要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当中的具体条文,来根据被抚养人的实际的需要来进行计算。不满18周岁的人员被抚养人生活费=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农村人均年生活消费性支出)×(18-实际年龄)÷对被抚养人承担抚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如果受害人死亡的,不需要乘以伤残赔偿指数)

1、《工伤保险条例》

第 37条第2项,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

2、《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 50条第8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人为限,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对不满16周岁的,扶养到16周岁。对年满16周岁但无劳动能力的,扶养2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28条,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触电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4条第9项,被抚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抚养的、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人为限,按当地居民基本生活费标准计算。被抚养人不满十八周岁的,生活费计算到十八周岁。被抚养人无劳动能力的,生活费计算二十年,但五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抚养费少计一年,但计算生活费的年限最低不少于十年;被抚养人七十周岁以上的,抚养费只计五年。

二、被抚养人生活费怎么计算?

(1)不满18周岁的人员被抚养人生活费=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农村人均年生活消费性支出)×(18-实际年龄)÷对被抚养人承担抚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如果受害人死亡的,不需要乘以伤残赔偿指数)

(2)18~60周岁被抚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生活费=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农村人均年生活消费性支出)×20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抚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如果受害人死亡的,不需要乘以伤残赔偿指数)

在当代社会,目前我们国家对于残疾人员,他们被抚养人的生活费用的计算方式,是有着一些具体的计算的依据和计算的公式的。比如说如果已经不满18周岁,那么就根据当时他的地方是城镇还是农村的消费支出来计算,这是比较适合的一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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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生活费的计算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1、平均生活费:可以从医疗事故发生地统计部门(如统计局)得到。部分地区的该项统计指标不是以“平均生活费”表示,而是以“人均消费性支出”等概念表示。 2、赔偿年限:最高不超过30年,但是《条例》没有规定如何具体计算赔偿年限,实践中多是按最高年限计算。 由于《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中假定我国的人均寿命是75周岁(与《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中假定的人均寿命70岁相比,延长了5年),故该项中“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的规定,可按60周岁以上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的方式进行计算:60周岁计算5年、61周岁计算14年、62周岁计算13年、…68周岁计算7年、69周岁计算6年,依次递减,70周岁以上按5年计算。须注意计算年限确定后,仍要乘以伤残等级系数。 3、赔偿系数:与伤残等级具有对应关系。伤残等级越重,赔偿系数越大。根据与《条例》同时生效实施的《医疗事故分级标准(试行)》的规定,医疗事故的等级与伤残等级具有对应关系,即医疗事故一级乙等至戊等对应伤残等级一至十级,具体是一级乙等医疗事故患者的伤残等级为一级,二级甲等为二级伤残,二级乙等为伤残,以此类推。这样,最重的一级伤残,赔偿系数为100%,二级伤残为90%, 以此类推,十级伤残的赔偿系数为10%。评定伤残等级的主要目的是确定赔偿系数。 4、关于伤残评定的时间,因为该时间将直接影响伤残等级。但是,《条例》没有对此做出明确规定,可参照“治疗终结”规定。例如,《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规定为“医疗期满”,《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规定为“治疗终结”。 5、伤残生活补助费赔偿=伤残等级×医疗事故发生地的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赔偿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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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生活补助费怎么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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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生活补助费如何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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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生活补贴怎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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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计算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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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残疾生活补助费该怎么计算问题解答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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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赔偿年限:最高不超过30年,但是《条例》没有规定如何具体计算赔偿年限,实践中多是按最高年限计算。 由于《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中假定我国的人均寿命是75周岁(与《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中假定的人均寿命70岁相比,延长了5年),故该项中“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的规定,可按60周岁以上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的方式进行计算:60周岁计算5年、61周岁计算14年、62周岁计算13年、…68周岁计算7年、69周岁计算6年,依次递减,70周岁以上按5年计算。须注意计算年限确定后,仍要乘以伤残等级系数。
3、赔偿系数:与伤残等级具有对应关系。伤残等级越重,赔偿系数越大。根据与《条例》同时生效实施的《医疗事故分级标准(试行)》的规定,医疗事故的等级与伤残等级具有对应关系,即医疗事故一级乙等至戊等对应伤残等级一至十级,具体是一级乙等医疗事故患者的伤残等级为一级,二级甲等为二级伤残,二级乙等为伤残,以此类推。这样,最重的一级伤残,赔偿系数为100%,二级伤残为90%, 以此类推,十级伤残的赔偿系数为10%。评定伤残等级的主要目的是确定赔偿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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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伤残生活补助费赔偿=伤残等级×医疗事故发生地的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赔偿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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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生活补助费能怎么计算
[律师回复] 对于残疾生活补助费能怎么计算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1、平均生活费:可以从医疗事故发生地统计部门(如统计局)得到。部分地区的该项统计指标不是以“平均生活费”表示,而是以“人均消费性支出”等概念表示。
2、赔偿年限:最高不超过30年,但是《条例》没有规定如何具体计算赔偿年限,实践中多是按最高年限计算。 由于《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中假定我国的人均寿命是75周岁(与《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中假定的人均寿命70岁相比,延长了5年),故该项中“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的规定,可按60周岁以上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的方式进行计算:60周岁计算5年、61周岁计算14年、62周岁计算13年、…68周岁计算7年、69周岁计算6年,依次递减,70周岁以上按5年计算。须注意计算年限确定后,仍要乘以伤残等级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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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生活补助费要如何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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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赔偿年限:最高不超过30年,但是《条例》没有规定如何具体计算赔偿年限,实践中多是按最高年限计算。 由于《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中假定我国的人均寿命是75周岁(与《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中假定的人均寿命70岁相比,延长了5年),故该项中“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的规定,可按60周岁以上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的方式进行计算:60周岁计算5年、61周岁计算14年、62周岁计算13年、…68周岁计算7年、69周岁计算6年,依次递减,70周岁以上按5年计算。须注意计算年限确定后,仍要乘以伤残等级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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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伤残生活补助费赔偿=伤残等级×医疗事故发生地的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赔偿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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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指什么,交通事故残疾赔偿金怎么计算
[律师回复]
一、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指什么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是指受害人因道路交通事故致残,不仅影响了其以后的生活能力,而且影响了其获取经济收入的能力,为了维持生活,需要对其进行生活补助,由相关责任人按照一定的标准对这项生活补助费用进行的赔偿。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是维持受害人生活的保障,是道路交通事故的重大后果,是事故责任人的责任内容之一,应当予以赔偿。
二、交通事故残疾赔偿金怎么计算残疾赔偿金的计算公式《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5条第1款规定,“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根据上述规定,要计算残疾赔偿金需要确定赔偿等级和赔偿年限。解释中没有明确表明如何根据伤残等级来区分赔偿水平,但不同伤残等级的赔偿水平应该是不同的。其中居民人均收入按照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而有所不同,但都要按照政府统计部门公布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经济特区和计划单列市上一年度相关统计数据确定。其计算公式为:残疾赔偿金=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收入×伤残系数×赔偿年限注:伤残系数是指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或者是伤残的等级。
什么是残疾生活补助费,医疗事故中残疾赔偿金如何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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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什么是残疾生活补助费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是指受害人因道路交通事故致残,不仅影响了其以后的生活能力,而且影响了其获取经济收人的能力,为了维持生活,需要对其进行生活补助,由相关责任人按照一定的标准对这项生活补助费用进行的赔偿。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是维持受害人生活的保障,是道路交通事故的重大后果,是事故责任人的责任内容之一,应当予以赔偿。
二、医疗事故中残疾赔偿金如何计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5条第1款规定,“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人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根据上述规定,要计算残疾赔偿金需要确定赔偿等级和赔偿年限。解释中没有明确表明如何根据伤残等级来区分赔偿水平,但不同伤残等级的赔偿水平应该是不同的。其中居民人均收人按照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而有所不同,但都要按照政府统计部门公布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经济特区和计划单列市上一年度相关统计数据确定。其计算公式为:残疾赔偿金=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收入×伤残系数×赔偿年限注:伤残系数是指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或者是伤残的等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50条第5项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巧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5条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人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人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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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祸残疾人主张被扶养人生活费合法吗
车祸残疾人主张被扶养人生活费只要符合条件就是合法的。首先是被抚养人是未成年或者是残疾人,残疾人是需要有专业的鉴定报告才可以的,未成年的化,只可以赔偿抚养费满十八周岁。其他情况是没有被抚养费的,请大家知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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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害赔偿
扶养人生活费的计算方法,扶养人生活费怎样算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被扶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扶养年限 注:扶养年限: ①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 ②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10、交通费赔偿金额=实际发生的费用 注: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1 1、住宿费 住宿费赔偿金额 =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标准×住宿时间 1 2、直接财产损失 直接财产损失赔偿费=受损坏的财产的直接损失(需鉴定) 1 3、车辆停运损失费 车辆停运损失费=车辆停运期间的实际损失(需鉴定) 1 4、精神损害抚慰金 比儿童小的孩子,是爸妈或家人对婴儿或幼儿的昵称。孩子对于父母来说,都是宝贵的。古时候,父母有了孩子之后都是如获珍宝。在父母眼里,孩子都是宝贝。 随着中国人喜欢用叠词来形容可爱, 所以人们就开始称小宝贝为 宝宝 来形容小孩的可爱。 车祸指行车(多指汽车等机动车)时发生的伤亡事故。造成的伤害大体可分为减速伤、撞击伤、碾挫伤、压榨伤及跌扑伤等,其中以减速伤、撞击伤为多。酒后驾车、超速驾驶、疲劳驾驶、未保持安全车距、拒绝安全带是高速公路交通事故的常见原因,此外,停车不守法、开车打电话和低估天气因素成为高速公路交通事故的重要诱因。降低车祸发生的情况有:驾驶人员在上车前将耳机连接在手机上用于接打电话,驾车途中对身旁的手机坚决不要理会;雨雪天驾车必须做到操作柔缓、保持车距和低速行车,这可以为紧急刹车留出余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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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扶养人生活费并入残疾赔偿金可以吗?
被扶养人生活费并入残疾赔偿金是可以的;这也是可以方便当事人可以更好的进行计算,被扶养的生活费一般是必须要需要法律规定的条款来进行计算 在计算的时候一般会按照实际的情况来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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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害赔偿
残疾赔偿金怎么计算,残疾赔偿金的计算规定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残疾赔偿金是指对受害人因人身遭受损害致残而丧失全部或者部分劳动能力的财产赔偿。 (1)残疾赔偿金性质:应为因丧失全部或者部分劳动能力而导致收入减少的财产赔偿(属于物质损失而非精神损害抚慰金)。 (2)残疾赔偿金计算公式: 残疾赔偿金=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伤残等级系数×赔偿年限(基本年限20年)。 A.收入标准:按照受诉所在地(赔偿权利人举证证明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收入标准高于受诉所在地标准的,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上一年度(指一审法庭辩论终结时的上一统计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 ①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指根据城镇居民家庭可支配收入除以平均负担系数(每一就业者负担人数)计算出的个人平均收入。 按照国家统计局的有关解释,城镇居民家庭可支配收入是指被调查的城镇家庭居民在支付个人所得税、财产税及其它经常性转移支出后所余下的实际收入。 ②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是指根据农村居民家庭纯收入除以平均负担系数计算出的农村居民人均年纯收入。 B.伤残等级系数: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 C.赔偿年限包括定型化赔偿年限和调整赔偿年限: ①定型化赔偿年限:自定残之日起按20年(固定期限)计算。 ②调整赔偿年限: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3)残疾赔偿金斟酌确定因素: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4)超过确定的残疾金给付年限,赔偿权利人没有劳动能力和生活来源的,应当判令继续给付5-10年。 【律师提示】 残疾赔偿金的城乡标准:受害人虽然农村户口,但在城市经商、居住,其经常居住地和主要收入来源地均为城市,有关损害赔偿费用应当根据当地城镇居民的相关标准计算。 丧葬费的赔偿 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 交通事故赔偿计算 交通事故工伤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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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自主创业,政府对扶贫有哪些扶持
[律师回复] 根据《关于扶持残疾人自主就业创业的意见》(残联发〔2020〕6号)的规定,国家对残疾人自主就业创业提供以下金融扶持和资金补贴措施: (1)残疾人个人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康复扶贫贴息贷款,贴息部分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金〔2020〕85号)等规定进行贴息。残疾人自主创业、灵活就业的经营场所租赁、启动资金、设施设备购置符合规定条件的,可由各地给予补贴和小额贷款贴息。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可申请扶贫小额信贷,具体贴息标准参考各地贴息管理办法执行。政府支持的融资性担保机构和再担保机构应加大对残疾人自主就业创业的融资服务力度。有条件的地区可多渠道筹资设立残疾人小额贷款风险补偿基金。对信用良好的残疾人创业者经综合评估后可取消反担保。 (2)残疾人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鼓励地方开展一次性补贴试点。  (3)符合就业困难人员条件的残疾人实现灵活就业的,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由就业补助资金支出。 (4)享受城乡低保的残疾人首次自主就业创业的,在核算其家庭收入时,扣减必要的就业成本,鼓励残疾人通过自身努力就业增收,摆脱贫困。 (5)特殊教育院校教育类毕业生、残疾人高校(含技师学院)毕业生、贫困残疾人家庭高校(含技师学院)毕业生按规定享受求职创业补贴。 (6)用人单位雇用就业年龄段残疾人,并为残疾人职工实际缴纳社会保险的,可按规定申请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
扶养人生活费怎么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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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被扶养人生活费赔偿标准是什么交通事故致人死亡或丧失劳动能力的,造成受害人生前或丧失劳动能力实际抚养的,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人要求侵害人支付必要的生活费的。应依法赔偿其必要的抚养生活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的赔偿标准是:
(一)对丧失劳动能力的被抚养人予以正确认定,劳动能力应限于因受年龄或身体。精神的限制而无法从事必要的生产经营活动,又无其他生活来源得人是指十六岁以下十周岁由医院证明长期病号、残者等,无经济来源的人。即自己不能养活自己的人,且必须是死者生前的抚养人对虽然无劳动能力,但有其经济来源的人,也不应赔偿死者生前被抚养人生活费。
(二)在受害人死亡或丧失劳动能力前不需要其实际抚养,而在受害人受害后丧失了生活来源或在受害人受害后出生的子女,也应支付必要的生活费。
(三)对超过16周岁继续在全日制学校上学的学生,凭学校证明可抚养到毕业。
(四)受害人是唯一抚养人的,侵害人应当承担被抚养人的全部生活费。被抚养人除了被受害者抚养外,还有其他抚养的关系应承担赔偿受害人本人所承担的份额。
(五)在事故发生后至赔偿前被抚养人死亡的,不予赔偿被抚养人的生活费,但应给予适当的补偿。
(六)赔偿被抚养人生活费的事故残疾者是指。伤残等级为1-5级残疾者,6-10级的残疾者不能赔偿被抚养人生活费。
(七)确定被抚养人时,其当事人应提供抚养关系证明,必要时,应要求。
(八)关于必要生活费的期限:对不满16周岁的人抚养到16周岁。对无劳动能力的人生活费计算20年。但5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抚养费少计一年,最低不少于十年。被抚养人70周岁以上的抚养费至少五年。对其他被抚养人抚养五年。
(九)被抚养人除了被害者抚养外,还有其他抚养人的,只应承担赔偿受害人本人应承担的相应份额。
二、被扶养人生活费赔偿费用怎么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8条规定:“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根据上述规定,在确定被扶养人生活费时,应当首先确定那些人属于被扶养的人,然后主要依据年龄分别计算。确定被扶养人时,以“实际扶养”为判断标准,实际扶养属于事实上的扶养而非法律上的扶养,不论交通事故的受害人同其扶养的人之间有无法律上的扶养关系,只要他们之间形成事实上的扶养关系,被扶养的人就能够请求交通事故责任人支付必要的生活费用。被抚养人没有其他生活来源,是指被抚养人的生活来源主要依靠交通事故的受害人,在交通事故的受害人死亡或致残而不能再提供生活来源时,被抚养人难以通过其他途径取得生活来源。至于交通事故责任人负担被扶养人生活费的年限,依被扶养人的年龄和有无劳动能力而有所不同。公民年满18周岁,取得基本劳动能力,可以通过自己的劳动获得生活来源;而公民在18周岁以下的,不具有完全的行为能力,不能参加劳动以取得生活保障,所以,一般的原则是事故责任人负担其至18周岁的扶养费。除此外,被抚养人无论是否已年满18周岁,如果因生理或精神缺陷使其不能参加劳动以获取生活来源,那么责任人应负担其20年的扶养费,但对于年满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岁被扶养的年限减少1年,但对于年满75周岁以上的被抚养人,则一律负担5年的扶养费。其计算公式为:被扶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事故责任人所在地人均年消费性支出×扶养年限
被扶养人生活费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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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被扶养人生活费赔偿标准是什么交通事故致人死亡或丧失劳动能力的,造成受害人生前或丧失劳动能力实际抚养的,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人要求侵害人支付必要的生活费的。应依法赔偿其必要的抚养生活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的赔偿标准是:
(一)对丧失劳动能力的被抚养人予以正确认定,劳动能力应限于因受年龄或身体。精神的限制而无法从事必要的生产经营活动,又无其他生活来源得人是指十六岁以下十周岁由医院证明长期病号、残者等,无经济来源的人。即自己不能养活自己的人,且必须是死者生前的抚养人对虽然无劳动能力,但有其经济来源的人,也不应赔偿死者生前被抚养人生活费。
(二)在受害人死亡或丧失劳动能力前不需要其实际抚养,而在受害人受害后丧失了生活来源或在受害人受害后出生的子女,也应支付必要的生活费。
(三)对超过16周岁继续在全日制学校上学的学生,凭学校证明可抚养到毕业。
(四)受害人是唯一抚养人的,侵害人应当承担被抚养人的全部生活费。被抚养人除了被受害者抚养外,还有其他抚养的关系应承担赔偿受害人本人所承担的份额。
(五)在事故发生后至赔偿前被抚养人死亡的,不予赔偿被抚养人的生活费,但应给予适当的补偿。
(六)赔偿被抚养人生活费的事故残疾者是指。伤残等级为1-5级残疾者,6-10级的残疾者不能赔偿被抚养人生活费。
(七)确定被抚养人时,其当事人应提供抚养关系证明,必要时,应要求。
(八)关于必要生活费的期限:对不满16周岁的人抚养到16周岁。对无劳动能力的人生活费计算20年。但5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抚养费少计一年,最低不少于十年。被抚养人70周岁以上的抚养费至少五年。对其他被抚养人抚养五年。
(九)被抚养人除了被害者抚养外,还有其他抚养人的,只应承担赔偿受害人本人应承担的相应份额。
二、被扶养人生活费赔偿费用怎么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8条规定:“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根据上述规定,在确定被扶养人生活费时,应当首先确定那些人属于被扶养的人,然后主要依据年龄分别计算。确定被扶养人时,以“实际扶养”为判断标准,实际扶养属于事实上的扶养而非法律上的扶养,不论交通事故的受害人同其扶养的人之间有无法律上的扶养关系,只要他们之间形成事实上的扶养关系,被扶养的人就能够请求交通事故责任人支付必要的生活费用。被抚养人没有其他生活来源,是指被抚养人的生活来源主要依靠交通事故的受害人,在交通事故的受害人死亡或致残而不能再提供生活来源时,被抚养人难以通过其他途径取得生活来源。至于交通事故责任人负担被扶养人生活费的年限,依被扶养人的年龄和有无劳动能力而有所不同。公民年满18周岁,取得基本劳动能力,可以通过自己的劳动获得生活来源;而公民在18周岁以下的,不具有完全的行为能力,不能参加劳动以取得生活保障,所以,一般的原则是事故责任人负担其至18周岁的扶养费。除此外,被抚养人无论是否已年满18周岁,如果因生理或精神缺陷使其不能参加劳动以获取生活来源,那么责任人应负担其20年的扶养费,但对于年满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岁被扶养的年限减少1年,但对于年满75周岁以上的被抚养人,则一律负担5年的扶养费。其计算公式为:被扶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事故责任人所在地人均年消费性支出×扶养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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