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父母健在财产如何分配?
如果父母在世,父母名下的财产,父母可以自行处分,不受到子女的干涉。
如果父母去世,那么父母的财产就是遗产。如果父母去世留有遗嘱,那么一般按照遗嘱的内容对遗产进行分割。如果没有遗嘱,依据我国《民法典》(起实施)法定继承原则,第一顺序继承人原则上是平分财产,则该房产按照父母、配偶、女儿各人占一份。若是父母一方去世,那么夫妻共有财产则先需要析产,将房产的一半分给妻子,剩余的一半再作为遗产重新分割。
二、父母一方健在可以要求分割遗产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所以父母一方死亡,儿女和其他继承人都有要求继承其遗产的权利。因此,子女可以在父母一方死亡后依法提出继承遗产的要求,而不必等到父母双亡。
但是按照我国传统的民间习惯,父母一方死亡,另一方健在时,一般并不马上发生继承遗产的问题,而要等到父母双亡后,才由子女继承、分割他们的遗产。父母还没有双亡就要求分家、分遗产是不孝的、不道德的。但是,这种观念是与《民法典》的规定相违背的。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被继承人死亡是继承开始的惟一法定要件,所以父母一方死亡,儿女和其他继承人都有要求继承其遗产的权利。因此,子女可以在父母一方死亡后依法提出继承遗产的要求,而不必等到父母双亡。
继承开始后,遗产即可以当即分割,也可以在其他适当的时间分割。但具体分割遗产的时间,要看具体情况,因为继承开始并不等于遗产分割的开始。现实生活中,有的子女在父或母一方死亡,一方健在的情况下,不愿提出继承,这样就可等待父母双亡后再继承。但也有一些特殊情况,如父或母一方死亡后,另一方再婚的,还有的在世父母一方再婚又生育子女的,家庭成员增多,原有继承人财产权受到影响,特别是死者的子女与再婚的继父或继母没有形成抚养、赡养关系,致使出现有些继母或继父以及他们再婚的子女将死者的遗产隐匿、转移等等。
综合上面所说的,父母还健在是不会存在有任何继承财产的情形,但如果父母要对自己的财产进行分配那么就完全是可以的,对于怎么分配,就要看父母的意愿,子女是没有任何权利进行阻止的,所以,在处理的时候也要按实际情况来,避免引起家庭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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