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4月,吉林省白城市洮北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林地流转纠纷案件。原告通过多层转包取得近千亩林地承包经营权,后因当地林业主管部门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辖区国有林场落实生态更新造林政策,将原告承包范围内三百余公顷林地另行发包给第三方企业开展林下造林经营。原告遂起诉林地流转中间权利人,主张被告违反合同约定擅自允许第三方进场,要求判令第三方企业返还全部占用林地、赔偿两年经营损失十余万元,并要求被告对全部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温丽丽律师接受委托后,仔细梳理了多层土地流转协议、债权转让协议书、两级法院在先生效民事判决、林业采伐许可文件、国有林场与第三方企业造林承包合同、双方历年承包费调整沟通记录等全套证据。她确立了核心代理思路:其一,被告仅为前手承包合同权利受让主体,林地被第三方占用是国有林场落实林业生态更新政策所致,属于合同明确约定的免责情形,并非被告主动安排第三方进入承包区域;其二,原告明知林地经营面积缩减,已连续两年与被告协商下调承包费用,以实际履约行为认可林地范围变更,无权再主张经营损失赔偿;其三,第三方企业基于与国有林场签订的合法合同使用林地,不存在侵权行为,连带责任的成立需要共同过错或共同侵权,被告无任何过错,连带赔偿诉求无法律依据。
庭审中,温丽丽律师依托生效裁判文书锁定被告当事人权利边界,逐条反驳原告违约、侵权主张。最终,法院完全采信了温丽丽律师的全部代理观点,判决驳回原告返还土地、赔偿损失的全部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由原告自行承担,被告无需承担任何返还、赔偿责任。
温丽丽律师凭借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丰富的实务经验与严谨的办案态度,成功办理了多起从轻判处、缓刑、罪轻判决。她始终坚持精细化辩护理念,针对每一起刑事案件均做到一案一策、精准辩护。在这起林地流转纠纷案件中,她充分发挥专业优势,梳理多层转包、债权转让完整法律关系,依托在先生效判决明确当事人权利义务边界,排除主体不适格抗辩隐患;精准适用合同政策调整免责条款,区分“发包方主动违约安排他人用地”与“行政政策收回林地”两种法律后果完全不同的情形;抓住原告多年协商调减承包费的履约事实,证明双方已合意变更承包范围,从事实层面否定损失索赔的基础;吃透连带责任法定构成要件,完整论证被告无过错、无侵权行为,彻底免除委托人连带清偿风险。
“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温丽丽律师用实际行动诠释着这一执业理念,为当事人提供可靠、省心的一站式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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