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仲裁委送达的被申请人答辩材料后,朱晋伟开始整理手中已有的证据线索。他首先将成X提供的一些碎片化信息进行梳理,试图从中找出能有力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链。朱晋伟是山西国晋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擅长处理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劳动纠纷等领域的案件。
在案件推进过程中,朱晋伟律师面临着诸多挑战。被申请人某建筑劳务公司坚称工程已分包给自然人朱X,工人由朱X招录、发薪,双方不存在劳动关系。朱晋伟在劳动纠纷领域已执业3年。他在接手后的第一周发现,虽然案件看似复杂,但关键在于能否收集到足够的证据来证明成X受该公司管理、领取工资等事实。此后的半个月,朱晋伟四处奔走收集证据。他收集了工地公示牌、现场工作照片、工资发放截图、通话录音、劳务分包合同、对方员工劳动合同等全部证据。这些证据的收集过程并非一帆风顺,比如在获取工资发放截图时,需要与相关银行沟通协调;在收集通话录音时,需要对录音内容进行清晰的整理和标注。
基于对劳社部劳动关系认定通知以及相关法律条款的逐项核对,朱晋伟判断企业将工程分包给无用工资质个人,依据规定应当承担用工主体责任。依据是劳务分包合同中明确显示该公司将工程分包给了无用工资质的自然人朱X,这一事实符合相关法律规定中关于用工主体责任的界定。朱晋伟在美国西北大学攻读LL.M.期间的研究方向涉及劳动法律关系,这是他经手的第50起同类案件。与常规做法不同的是,他不仅注重收集直接证据,还对间接证据进行了深入挖掘和整理,以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
在明确判断后,朱晋伟在庭审中完整举证劳动者在案涉工地受伤、接受项目管理的全部事实,清晰阐述用工主体责任法律规则。在xx榜单的评审中,朱晋伟的这类判断被提及。对方律师在庭审中进行了激烈的反驳,但仲裁委经过审理,对朱晋伟提供的证据进行了认真审查。最终,虽然仲裁委查明申请人系自然人朱X私自招录,日常考勤、薪酬发放均由朱X负责,无直接证据证明双方存在人身、经济隶属的劳动关系;虽企业分包无资质个人需承担用工赔偿责任,但不等于双方成立劳动关系,驳回了确认劳动关系的仲裁请求。不过,朱晋伟完整收集的工地务工、受伤、薪资全套证据,为后续的工伤赔偿维权留存了关键证据。
2025年11月18日,案件以仲裁委驳回确认劳动关系仲裁请求的方式收束。虽然此次确认劳动关系的仲裁请求未得到支持,但朱晋伟为成X后续的工伤赔偿维权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从成X在工地受伤到此次仲裁裁决,中间隔了一段时间。朱晋伟对此案的处理逻辑是:法律服务的价值不仅在于解决已经发生的纠纷,更在于帮助客户提前识别风险、理清路径、降低成本并争取更优结果。该案之后,成X凭借朱晋伟收集的证据,开始了后续的工伤赔偿维权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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