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毁坏财物罪其他严重情节指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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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关于故意毁坏财物的严重情节,主要有以下几种,1、故意毁坏他人重要的财物或者物品的。2、故意毁坏他人财物具有恶劣动机,或者毁坏财物的手段恶劣的。3、故意毁坏他人财物之后,又嫁祸给其他人的。
故意毁坏财物罪其他严重情节指什么

一、故意毁坏财物罪其他严重情节指什么

刑事法律及司法解释并未对“数额较大”“数额巨大”“其他严重情节”“其他特别严重情节”作出统一的明确规定。各地地方法院、检察院作出了一些相应的规定。根据《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刑法部分条款数额执行标准和情节认定标准的意见》规定: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是指毁坏的财物价值在5000元以上的;“数额巨大”,是指毁坏的财物价值在5万元以上的。

“其他严重情节”,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毁坏重要财物或者物品的;

(2)动机恶劣和手段恶劣的;

(3)毁坏财物后嫁祸于人的。

“其他特别严重情节”,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多次毁坏公私财物的;

(2)给生产经营造成重大损失的;

(3)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故意毁坏财物罪情节严重,可以判处7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故意毁坏财物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印发<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的通知》第条,[故意毁坏财物案(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

(二)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

(三)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三、故意毁坏财物罪的处罚是什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75条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判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我国只对行为人出于故意,而毁坏他人财物的行为做出了规定,若是属于过失毁坏他人财物的,不得认定成立本罪,但也需要承担民事侵权责任,对受害人造成的损失做出民事赔偿。一般来说,故意毁坏他人公私财物,要求造成的财物损失在5000元以上,或者符合其他的立案要求,那么才能以本罪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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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行为侵犯的对象不同。寻衅滋事罪的行为人由于不合常理的动机或目的随便毁坏公私财物,其侵犯的对象具有不特定性和模糊性。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的行为人一般与被害人存在纠纷、矛盾,其为了泄愤、报复而实施犯罪,犯罪对象具有明确性和特定性,侵害的是特定人所有、保管或使用的财物。犯罪对象的特定性和不特定性,须将行为人的主观认识和犯罪行为联系在一起,而不能脱离后者单纯谈论前者。所谓不特定性就是行为人对犯罪对象的选择带有很大的偶然性和随意性,而不是指行为之时的不特定。如果因为被告人的行为最终指向了特定的某个人或某些物,就认为犯罪对象是特定的,实际上否定了不特定犯罪对象存在的意义和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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