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制裁形式主要有哪些

最新修订 | 2024-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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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行政制裁的形式分为行政处分和行政处罚,其中行政处分的形式主要是警告,记过,降级,撤职,开除,行政处罚的话包括行政拘留,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许可证,没收违法所得,罚款警告,停产停业等表现形式。一般只有行政单位才有行政制裁权。
行政制裁形式主要有哪些

一、行政制裁形式主要有哪些?

行政制裁分为行政处分和行政处罚

1、行政处分有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和开除六种形式

2、行政处罚的种类有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七种形式。

二、行政处罚的流程

(1)立案

(2)调查取证。

(3)说明理由并告知权利。

(4)听取当事人陈述与申辩。

(5)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三、关于行政处罚的相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三十七条对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的行政案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先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三十八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的,复议机关应当在收到申请书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决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申请人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十九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在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十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特殊情况耽误法定期限的,在障碍消除后的十日内,可以申请延长期限,由人民法院决定。

第四十一条提起诉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四十二条人民法院接到起诉状,经审查,应当在七日内立案或者作出裁定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第四十三条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有关材料,并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事实上,法律是所规定的这两种行政制裁的表现形式针对主体也不一样,比如行政处分的话,这是针对行政单位内部工作人员的。而不管是行政处分还是行政处罚,都没有涉及到刑事犯罪,一般的违法行为,类似于违章,扣分和罚款都属于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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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改制重组方式和主要形式是什么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企业改制重组方式和主要形式是什么
一、改制重组方式
目前,北京依照《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成立的全民所有制、集体所有制、联营企业,这些企业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下,将逐步进行改组改建工作。二十年,许多外商投资企业的经营年限已到,将有一些企业解除合约,改制为内资企业同时,国家力度的加大,境外企业、个人、其他经济组织通过购买股权,投入增量资产等方式参股或控股原内资企业,这类内、外资企业互转正呈逐步上升势头。由于这些企业千差万别,我们通常把对它们的改制重组方式分为:整体改制和部分改制。
(一)整体改制
整体改制是指以企业全部资产为基础,通过资产重组,整体改建为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规范的企业。目前,大部分企业采取整体改制的方式,特别适合中、小型企业改制原企业经营业绩存续,其字号、商誉、商标等无形资产得以承继,企业原有的架构得以完整保存,有利于企业的稳定,新股东的加入和机制的转变,又增强了企业的活力,有利于促进企业的发展。
(二) 部分改制
部分改制是企业以部分资产进行重组,通过吸收其他股东的投资或转让部分股权设立新的企业,原企业继续保留。部分改制比较适合于大型企业的改制,尤其是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时多采用部分改制的方式。严格来讲,部分改制登记不是变更登记,而是设立登记。
总之,整体改制和部分改制是相对而言的,企业可根据自身情况和改制目的选择改制方式,达到最佳的效果。
二、改制的主要形式
原有企业通过产权制度改革,建立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新型企业组织形式。公司制企业、股份合作制企业、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是原有企业改制的主要形式。此外,内资公司改制为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改为内资企业是比较特殊的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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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类企业的改制方式从总体上分为:整体改制和部分改制。
(一)整体改制
整体改制是指以企业全部资产为基础,通过资产重组,整体改建为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规范的企业。整体改制特别适合中、小型企业改制,原企业经营业绩存续,其字号、商誉、专利、商标等无形资产得以承继,企业原有的架构得以完整保存,有利于企业的稳定,新股东的加入和机制的转变,又增强了企业的活力,有利于促进企业的发展。
(二) 部分改制
部分改制是企业以部分资产进行重组,通过吸收其他股东的投资或转让部分股权设立新的企业,原企业继续保留。部分改制比较适合于大型企业的改制,尤其是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时多采用部分改制的方式。
整体改制和部分改制是相对而言的,企业可根据自身情况和改制目的选择改制方式,达到最佳的效果。
三、改制的主要形式
企业改制形式主要有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合作制企业以及内外资企业互转等。
(一)公司制
公司制企业主要是指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中还包括国有独资公司。
1、有限责任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是依据《公司法》设立,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有限责任公司是中小企业改制的方向,按《公司法》要求,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人数为2个以上50个以下,自然人、法人(不含机关法人、自收自支事业法人)都可以成为公司的股东。
国有独资公司是指国家授权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单独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公司不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主要方向,它适用范围很窄,如涉及到国计民生的、国家垄断性的(军工)及非竞争性行业,一般竞争性行业不宜于改制为国有独资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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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制裁有哪几种处罚方式?
行政制裁的处罚方式包括行政处罚、行政处分和劳动教养三种,只有是触犯了行政法律规范的民事主体,才有可能会被判处承担行政制裁,并且此种处罚给当事人带来的影响是比较大,对于那些被判处了行政处罚的主体,一定会留下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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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行政行政许可法的行政责任形式主要有哪些
[律师回复]   《行政许可法》第七章法律责任中规定的就是责任形式。  第七十一条违反本法第十七条规定设定的行政许可,有关机关应当责令设定该行政许可的机关改正,或者依法予以撤销。  第七十二条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其上级或者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的;  
(二)不在办公场所公示依法应当公示的材料的;  
(三)在受理、审查、决定行政许可过程中,未向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履行法定告知义务的;  
(四)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不一次告知申请人必须补正的全部内容的;  
(五)未依法说明不受理行政许可申请或者不予行政许可的理由的;  
(六)依法应当举行听证而不举行听证的。  第七十三条工作人员办理行政许可、实施监督检查,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七十四条实施行政许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其上级或者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或者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二)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不予行政许可或者不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三)依法应当根据招标、拍卖结果或者考试成绩择优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未经招标、拍卖或者考试,或者不根据招标、拍卖结果或者考试成绩择优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第七十五条实施行政许可,擅自收费或者不按照法定项目和标准收费的,由其上级或者责令退还非法收取的费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截留、挪用、私分或者变相私分实施行政许可依法收取的费用的,予以追缴;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十六条违法实施行政许可,给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依照国家赔偿法的规定给予赔偿。  第七十七条不依法履行监督职责或者监督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其上级或者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十八条行政许可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行政许可的,不予受理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并给予警告;行政许可申请属于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事项的,申请人在一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行政许可。  第七十九条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取得的行政许可属于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事项的,申请人在三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行政许可;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十条被许可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涂改、倒卖、出租、出借行政许可证件,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行政许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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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向负责监督检查的隐瞒有关情况、提供虚假材料或者拒绝提供反映其活动情况的真实材料的;  
(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违法行为。  第八十一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未经行政许可,擅自从事依法应当取得行政许可的活动的,应当依法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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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变更企业改制的方式和主要形式包含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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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整体改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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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部分改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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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有限责任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是依据《公司法》设立,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有限责任公司是中小企业改制的方向,按《公司法》要求,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人数为2个以上50个以下,自然人、法人(不含机关法人、自收自支事业法人)都可以成为公司的股东。
国有独资公司是指国家授权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单独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公司不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主要方向,它适用范围很窄,如涉及到国计民生的、国家垄断性的(军工)及非竞争性行业,一般竞争性行业不宜于改制为国有独资公司。
公司变更企业改制的方式和主要形式包括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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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部分改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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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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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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