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股东有限合伙人的区别是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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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有限责任股东和有限责任合伙人的区别是承担的法律责任不一样,适用的法律依据不一样,加入和退出的规定不同,利润分配方式不同,对于有限公司的合伙人来说,适用的法律依据是合伙企业法,而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要遵守公司法。
有限责任股东有限合伙人的区别是什么

一、有限责任股东有限合伙人的区别是什么?

第一、承担的责任不同

合伙制企业中,每一个合伙人都对合伙企业的全部外债承担连带、无限责任;

而股东(入股人)只需要承担有限责任。

第二、法律适用的不同

合伙适用“合伙企业法”,而股东适用“公司法”。

第三、承担的资金不同

合伙按照协议的约定承担资金,入股按照出资比例承担资金。

第四、加入与退出的规定不同

合伙制企业是根据合伙人之间的协议建立的,合伙人退出或新合伙人加入时,必须取得全体合伙人的同意,并重新签定协议。

而股份制企业的股东不能退股,但可以将自己的股份转让给其他人。

第五、利润分配方式不同

合伙制企业中,合伙人按契约进行分配,契约由合伙人在成立合伙组织前协商订立,可以平均分配利润,也可以不平均分配利润;

而股份制企业的利润分配严格按照股权进行,股权越多,分配利润越多。

二、合伙企业的特征

1、生命有限。合伙企业比较容易设立和解散。合伙人签订了合伙协议,就宣告合伙企业的成立。新合伙人的加入,旧合伙人的退伙、死亡、自愿清算破产清算等均可造成原合伙企业的解散以及新合伙企业的成立。

2、责任无限。

3、相互代理

4、财产共有。合伙人投入的财产,由合伙人统一管理和使用,不经其他合伙人同意,任何一位合伙人不得将合伙财产移为他用。只提供劳务,不提供资本的合伙人仅有权分享一部分利润,而无权分享合伙财产。

5、利益共享。合伙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所取得、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如有亏损则亦由合伙人共同承担。损益分配的比例,应在合伙协议中明确规定;未经规定的可按合伙人出资比例分摊,或平均分摊。以劳务抵作资本的合伙人,除另有规定者外,一般不分摊损失。

合伙企业跟有限责任公司之间根本就没有什么可比性,处于合伙企业的话,合伙企业基本上随时随地都可以解散的,几位合伙人之间有了什么矛盾的情况下,可能企业也就关闭了。但有限责任公司就不一样了,不可能因为股东之间有矛盾而去注销一家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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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表现形式差异:
有限责任公司里,权益总额不作等额划分,股东的股权是通过所认缴的出资额比例来表示,股东表决和偿债时以其认缴的出资额比例享有权利和承担责任
而股份公司的全部资本分为数额较小、每一股金额相等股份,股东的表决权按认缴的出资额计算,每股有一票表决权。
3、设立方式及流程差异:
有限责任公司只能由发起人集资,不能向社会公开募集资金,也不能发行股票,不能得上市。设立流程为:订立公司章程股东缴付出资验资机构验资设立登记
股份有限公司除了可以使用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方式外,还可以向社会公开筹集资金并上市融资,但设立流程比较复杂:订立公司章程发起人认购股份和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验资召开创立大会设立登记。
4、股东人数限制: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得多于50人,保护了公司的封闭性
股份有限公司必须有2-200发起人,股东人数无限制,上市公司拥有上百万人的股民都是公司股东。
5、公司资本规模:
除了上海自贸区内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公司取消最低注册资本要求外,其余地区的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为三万元。
股份公司最低注册资本为五百万元,上市公司五千万元。目前已经开会要求全国推广取消最低注册资本制度,貌似各地尚未执行细则。
6、组织机构设置规范化程度不同:
有限公司比较简单、灵活,可以通过章程约定组织机构,可以只设董事、监事各一名,不设监事会、董事会
股份有限公司的要求高,必须设立董事会、监事会,定期召开股东大会,而上市公司在股份公司的基础上,还要聘用外部董事。
7、股权转让与股权的流动性: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出资额。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时,必须经股东会过半数股东同意,因而股权的流动性差,变现能力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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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东可以是自然人股东,也可以是法人股东,但董事一定是自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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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东会是公司里的权力机构,对公司的管理做出实质性的决策;董事会是公司决策的执行机构,而不是权力机构。公司法对两者的职权范围做出了明确的区分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条
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七条
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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