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房屋租赁过程中,当事人常常会遇到各类纠纷,其中因租赁物出现问题,如漏水、损坏等导致的争议较为常见。当租赁物存在问题时,承租方往往会陷入困惑,不知该如何正确维护自身权益,同时又担心自身的应对方式会引发违约风险。若租赁商铺部分房间反复漏水,承租方可能会考虑拒付全部租金和综合服务费,但又不确定这种行为在法律上是否可行。当出租方因承租方拖欠费用而行使合同解除权时,承租方也会疑惑该解除权是否合法有效。这些困惑源于租赁双方对合同权利义务的理解差异,以及对相关法律法规的不熟悉。
从法律层面来看,这类房屋租赁纠纷涉及多个环节。首先是合同履行阶段,出租方有义务保证租赁物符合基本使用条件,若租赁物出现问题,如漏水,出租方应及时履行维修义务。承租方在遇到问题时,需按照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采取合理方式维护自身权益。这涉及到“租赁合同的履行”这一专业概念,通俗来讲,就是双方都要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去做自己该做的事情。其次是合同解除环节,当一方出现违约行为时,另一方可能会行使合同解除权。但合同解除权的行使需要符合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条件,这就是所谓的“合同的解除”,即双方不再按照原合同履行权利义务。再者是费用承担问题,包括租金、综合服务费、水电费、违约金、逾期利息、保证金等,这些费用的承担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和法律规定进行判断,这属于“违约责任和费用承担”范畴,也就是在出现违约情况时,哪一方需要承担什么样的责任和费用。
以广东佛山的一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为例,出租方某商业管理公司与承租方某服务公司签订《商铺租赁合同》及配套《综合服务协议》。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承租商铺内两间棋牌室出现持续性漏水渗水问题,承租方多次反馈,出租方虽维修但问题反复,对部分经营房间造成使用影响。之后承租方出现费用拖欠情形,出租方发函催告并送达解除合同通知书,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承租方支付多项费用,返还租金优惠,没收全部保证金,并主张一人公司股东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广东的信律师事务所李华金律师接受被告方委托后,协同团队梳理案件材料,从出租方未尽完整维修义务、曾意向同意转租后反悔、合同解除后撤场存在客观障碍等角度提出抗辩。法院查明,案涉商铺仅有小部分面积漏水,出租方持续维修,漏水未造成整体商铺完全无法经营,承租方拖欠费用构成违约,合同于解除通知送达之日解除。同时,法院依据民法典租赁物维修相关规定,考虑漏水确实造成部分房间使用受损,对租金酌情扣减;认定合同解除后出租方未及时收回商铺有过错,对于扩大部分的占有使用费不予支持;区分保证金性质,驳回出租方没收全部保证金的诉求;认定已没收部分保证金足以覆盖出租方损失,不再支持其违约金、逾期利息诉求;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因未能举证证明财产相互独立,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最终判决部分支持出租方诉讼请求,大幅降低被告方给付义务。
从这起案例可以看出,在房屋租赁纠纷中,关键在于准确把握双方的权利义务和法律规定。对于承租人来说,遇到租赁物问题要留存好证据,及时书面要求出租人维修,不能直接拒付全部租金,仅可就受影响部分主张减免。对于出租人而言,要保证租赁物符合使用条件,及时履行维修义务。在合同约定多项保证金时,要区分保证金性质。合同解除后,双方都有减损义务。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要留存好财务独立证据,避免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广东佛山李华金律师在处理此类案件时,有着丰富的实务经验。他通过梳理全案证据,围绕关键事实组织有效的抗辩,成功帮助当事人降低了债务负担。在多起类似案件中,他都能精准把握案件要点,为当事人争取到合理的判决结果,展现出在合同事务领域深厚的专业素养和扎实的办案能力。
律师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