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屋租赁纠纷找哪个部门
租房纠纷应当归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管理,协商解决房屋租赁的当事人因为房屋租赁发生纠纷的,就应该协商解决,还可以找一位无利害关系的人在场作为见证人。
如果租房纠纷协商不成功的,可以请求调解,租房纠纷调解不成的,也可以找房管所相关工作人员解决。
《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四条
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房屋租赁的指导和监督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房屋租赁的监督管理。
二、房屋租赁纠纷时效是一年吗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对公民因民事权益而向各级人民法院提出司法救济申请所涉及到的法定诉讼时效时长,一律设定为最长不超过三年;
然而在此基础上,法律亦特别列明了若干种特殊情况,在这些情形下,法定时效将被缩短至仅为一年。具体而言,如房屋租赁类型的纠纷案件,当承租方拒绝支付或未按期支付租金时,出租方有权通过合法途径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求得司法救济,此时该类涉诉案件的法定时效即为一年。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关于租房合同纠纷应由各级人民政府建立之房地局负责协调处置。当房屋租赁双方在履约过程中因各种原因产生矛盾纷争时,应首先尝试以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化解。此时,可邀请一位与此事无直接利益牵扯的第三方担任公正见证人。若经上述协商途径未能达成和解,则可申请进行调解裁决,若调解失败,亦可寻求房管部门相关工作人员协助处理。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