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现在,我国婚姻法对于事实婚姻已经不再被承认。新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规定:从条例施行之日起,没有配偶的男女,未办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按非法同居对待。
2、也就是说,我国的民事法律就已经不再承认事实婚姻。已有配偶者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以重婚罪论。《刑法》第258条规定了重婚罪:“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3、重婚是对一夫一妻制的最严重的破坏,是一种犯罪行为。构成重婚罪的有两类人:一是自己有配偶,但却与别人又结婚的;二是明知他人有配偶,却仍然与之结婚的。构成重婚罪也有两种形式:一是登记结婚的形式;二是事实婚姻的形式。
二、新婚姻法是否承认事实婚姻,事实婚姻是否受法律保护?
新婚姻法不承认事实婚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第五条 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二)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第六条 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一方死亡,另一方以配偶身份主张享有继承权的,按照本解释第五条的原则处理。
三、事实婚姻的主要特征有哪些
1.形成事实婚姻的男女双方无配偶,如一方或双方均有配偶,不能构成事实婚姻,则可能构成事实重婚。
2.无配偶的男女未进行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形成事实婚姻的重要条件之一就是双方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如果只是通奸或姘居,则不能认定为事实婚姻。
3.无配偶的男女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群众也认为其为夫妻关系。
4.男女双方虽没有办理结婚登记,但因为其结合符合法律相关规定,故法律认可其婚姻关系。
综上所述,形成事实婚姻应当是男女双方均无配偶,男女双方以夫妻名义生活同居的,如果男女双方均符合结婚实质要件,按照事实婚姻关系处理,如果男女双方不是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不构成事实婚姻,也不构成重婚罪,应当是属于道德范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