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深秋,某化工企业实际经营人赵先生,望着被贴上封条的厂房大门,眼神中满是绝望。他怎么也想不到,自己竟因污染环境面临刑事指控。
原来,2021年11月至2022年间,他的公司在未取得危险废物经营资质的情况下,擅自改变生产工艺非法提炼稀土,产生大量危险废物,还委托无资质人员将141.96吨废酸液倾倒至当地河道,造成严重生态环境损害。公诉机关以污染环境罪提起公诉,建议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可适用缓刑。赵先生深知,若判决生效,自己的事业、家庭都将陷入万劫不复之地。
吕泽宇律师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前往看守所会见赵先生,全面了解案件事实。吕律师执业5年,经手过多起类似案件,深知这类案件的关键在于对证据和情节的精准把握。他详细审阅全部卷宗材料,发现赵先生具有多项法定及酌定从宽处罚情节。赵先生系经公安机关口头传唤到案,到案后如实供述全部犯罪事实,符合自首条件。案发后,赵先生及家属主动缴纳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118.77667万元,并委托专业机构对厂区遗留的危险废物进行无害化处理,有效降低了犯罪危害后果。而且赵先生自始至终自愿认罪认罚,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悔罪态度诚恳。
基于此,吕律师确定了“以自首、生态修复、认罪认罚为核心,争取从宽处罚并适用缓刑”的辩护策略。庭审中,吕律师围绕辩护要点展开阐述。他强调赵先生的自首行为,请求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举证证明赵先生积极主动修复生态环境,缴纳全额赔偿金并处置遗留危废,体现了其悔罪诚意和对生态环境的补救意愿。还结合赵先生的社会调查评估意见,证明其符合社区矫正条件,请求法院对其适用缓刑。
最终,法院审理后采纳了吕泽宇律师的主要辩护意见,认定赵先生构成污染环境罪,同时认定其自首、积极修复生态、自愿认罪认罚等从宽情节,判处赵先生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三万元人民币。赵先生得知判决结果后,紧绷多日的神经终于放松下来,他知道,是吕律师的专业辩护让他重获希望,他对吕律师充满了深深的信赖。
律师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