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见的重婚情形是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9-17
浏览10w+
冯晓辉律师
冯晓辉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10万+人
专家导读 1、至少存在两个法律婚姻关系。即同时与多人登记结婚的。2、先法律婚后事实婚。与原配偶登记结婚,之后与他人虽然没有登记结婚,但是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3、至少有两个事实婚。前后与多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在一起的。4、先事实婚后法律婚。与原配偶没有登记结婚,但是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在一起。之后又与他人登记结婚的。
常见的重婚情形是什么?

一、常见的重婚情形是什么

1、与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重婚,也即两个法律婚的重婚。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有重婚者欺骗婚姻登记机关而领取结婚证的,也有重婚者和登记机关工作人员互相串通作弊领取结婚证的。

2、与原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没有登记确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而重婚,此即为先法律婚后事实婚型。

3、与配偶和他人都未登记结婚,但与配偶和他人曾先后或同时以夫妻关系同居而重婚,此即两个事实婚的重婚。

4、与原配偶未登记而确以夫妻关系共同生活,后又与他人登结婚而重婚,此即先事实婚后法律婚型。

5、没有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已登记结婚或以夫妻关系同居而重婚。

二、可撤销婚姻下的重婚罪问题认定

可撤销婚姻是男女双方缺乏真实的结婚意图,或者其中一方缺乏真实的结婚意图,因受他人胁迫而与配偶结合的婚姻。此处的胁迫,是要让被胁迫者产生某种恐惧而迫不得已听从安排。根据婚姻法规定,受胁迫方应当自结婚登记日起一年内提出撤销婚姻的请求,被限制人身自由的,应当在恢复人身自由起一年内提出请求。可撤销婚姻下的重婚情形可以两种情形讨论。

第一种情况,两方的前婚属于可撤销的婚姻,其中一方属于胁迫方,另一方属于被胁迫方。在一年的除斥期间内,受胁迫方在提出撤销婚姻前,胁迫方与他人登记结婚或者形成事实婚姻的,构成重婚罪;但若是受胁迫方出逃,到别的地方侥幸生活,因害怕胁迫方找到自己而未提出撤销婚姻,随后在外地与他人结婚的,不应该作重婚罪论,从中可看出,在几个法益都受侵害的状况下,我们需要权衡法益的大小,更加保护弱者。

第二种情形,受胁迫方本身有一个基于自由意志的婚姻,可能是登记结婚,也有可能是事实婚,但由于他人胁迫,有了第二个可撤销的婚姻,受胁迫方不构成重婚罪,第二个婚姻关系应当撤销,对于胁迫者,即使他没有其他的婚姻关系,若情形严重,他也可以构成重婚罪,基于他故意破坏一夫一妻的婚姻制度的行为。

关于重婚的情形可以说比较多了,总结了一下大致有5种情况。而在认定重婚的时候,对于法律婚的认定还比较容易,只需要看是否与他人办理结婚登记手续,领取结婚证。但关于事实婚的认定,相对而言就比较困难。这里对行为人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在一起,就需要收集相应的证据加以证明才行。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2.8k字,预估阅读时间10分钟
浏览全文
文章总结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463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常见的重婚情形是什么?
一键咨询
  • 143****407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830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153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084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124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663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677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61****883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580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880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271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418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153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131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361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常州178****2354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镇江152****3752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南京180****1495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常见重婚的情形有哪几种
1、至少存在两个法律婚姻关系。即同时与多人登记结婚的。2、先法律婚后事实婚。与原配偶登记结婚,之后与他人虽然没有登记结婚,但是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3、至少有两个事实婚。前后与多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在一起的。4、先事实婚后法律婚。与原配偶没有登记结婚,但是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在一起。之后又与他人登记结婚的。
10w+浏览
婚姻家庭
非法集资的常见形式是什么?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1.承诺高额回报。不法分子往往编造“天上掉馅饼”“一夜成富翁”的神话,通过暴利引诱许诺投资者高额回报。 2.编造虚假项目。不法分子大多通过注册合法的公司或企业,打着响应国家产业政策等旗号,经营项目由传统的种植、养殖行业发展到高新技术开发、集资建房、投资入股、售后返租等内容,以订立合同为幌子,编造虚假项目,承诺高额固定收益,骗取社会公众投资。 3.以虚假宣传造势。不法分子在宣传上往往一掷千金,采取聘请明星代言、进行社会捐赠等方式,加大宣传力度,制造虚假声势。 4.利用亲情诱骗。不法分子往往利用亲戚、朋友同乡等关系,用高额回报诱惑社会公众参与投资。有些参与人员,在组织的精神或人身强制下为了完成或增加自己的业绩,不惜利用亲情、地缘关系拉拢亲朋、同学或邻居加入。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一)集资后不用于生产经营活动或者用于生产经营活动与筹集资金规模明显不成比例,致使集资款不能返还的; (二)肆意挥霍集资款,致使集资款不能返还的; (三)携带集资款逃匿的; (四)将集资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的; (五)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返还资金的; (六)隐匿、销毁账目,或者搞假破产、假倒闭,逃避返还资金的; (七)拒不交代资金去向,逃避返还资金的; (八)其他可以认定非法占有目的的情形。
合同诈骗的常见形式有哪些
[律师回复] 如何预防合同诈骗 一、应以是否超过经营范围为标准判断项目的真实性。 在与对方商谈合作项,详细了解对方的经营范围。如果对方在合作项目中的行为,超出其工商登记核准的经营范围,则对方的行为至少是违法的,应引起高度重视,必要时可向法律专业人士咨询。切忌脑子一热,一掷千金的行为。 二、认清合同公证和见证的内容。 一般而言,公证和见证的内容,只是可以证明双方在合同上的签名是真实的。签名的真实并不必然是合同本身内容的真实。因此,签订合同时应多留个心眼,不要轻易被合同外在形式所蒙蔽。 三、核实对方人员、单位的真实性。 对于首次交易的对象,厂商们应通过查验身份证或前往工商局查询资料来核实对方人员、单位的真实性,防止不法分子利用虚假身份和单位行骗。 四、注意交易过程中的反常现象。 虽然不法分子想出了不少较为隐蔽的诈骗方法,但在实施过程中并非无迹可寻,这就需要商家们在交易过程中多几个心眼,注意一些反常现象,例如几次交易后突然增加交易量、交接货物时拖延时间、对方人员提供情况相互不符、频繁变换联系方式等等。最大限度避免出现人货分离的情况。不法分子想骗取货物,绝大多数情况下都想方设法让送货人与货物分离,在拖住送货人的同时,其同伙将货物暂时藏匿。所以,供货方在送货时,如未收到足够的货款,应避免人货分离,给不法分子以可趁之机。 五、充分利用政府职能部门及金融系统资源,及时核实用于抵押物品、票据的真实性。 在交易过程中,如果碰到对方以房产、货物、票据作为抵押的情况,应该尽快通过房产、银行等部门核实用来抵押物品的真实性及是否重复抵押,降低受骗几率。 六、对那些不熟悉的购货人,尽量避免收取其开出的“远期支票”。 因为利用“空头期票”实施诈骗是犯罪分子的惯用手法,他们往往利用支付货款的“档期”,转移货物后逃匿或者将货物销售一空后潜逃。 合同诈骗的形式有哪些 其表现形式有如下五种: 1、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 2、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 3、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方法,诈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 4、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 5、以其他方法骗取当事人财物。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常见重婚包括哪些情形2024
1、至少存在两个法律婚姻关系。即同时与多人登记结婚的。2、先法律婚后事实婚。与原配偶登记结婚,之后与他人虽然没有登记结婚,但是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3、至少有两个事实婚。前后与多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在一起的。4、先事实婚后法律婚。与原配偶没有登记结婚,但是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在一起。之后又与他人登记结婚的。
10w+浏览
婚姻家庭
朋友想了解反担保形式的知识,不知道形式有什么,所以现在想咨询一下一般常见的反担保形式有什么
[律师回复] 担保机构对申请为其提供担保的企业,要求申请企业必须提供相应的反担保措施 ,包括:抵押反担保、质押反担保、企业或个人的保证反担保、保证金反担保等。担保机构根据企业和项目的实际情况,可采用一种或几种反担保措施。   
一、抵押反担保措施抵押物的范围:企业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企业所有的机器、交通工具和其他财产;企业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企业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机器、交通工具和其他财产}企业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权;企业依法可以抵押的其他财产。   
二、质押反担保措施质押物的范围: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依法可以转让的股份、股票、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依法可以质押的其他权利;可以作为抵押的动产也可以设定质押,将动产转移给保证人占有。   
三、常见的反担保方式措施的范围:第三人可提供的不动产、动产抵(质)押;第三人信用担保等。   
四、保证金反担保措施:原则上保证金交纳比率为担保额的20%。
快速解决“债权债务”问题
当前6463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463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2024常见的几种离婚情形
1、夫妻中任何一方有重婚行为,或者在婚姻关系存续去见与他人共同居住生活。2、在婚内,一方有家庭暴力行为,或者对家庭成员有虐待、遗弃等行为的。3、一方有吸毒、赌博等恶习,并且经过教育之后还不知悔改的。4、夫妻双方因为彼此感情不和而分居生活,并且分居时间已经持续达到了两年的。5、其他可以认定夫妻感情确实完全破裂的情形。
10w+浏览
婚姻家庭
现在社会上非法集资的事件频频发生,为了提高自己的这个防骗意识,所以我想知道非法集资常见形式的内容有什么?
[律师回复] 根据《关于取缔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中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非法集资是指单位或者个人未依照法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以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者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以及其他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或给予回报的行为。非法集资可能涉嫌的罪名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等。非法集资的特点有: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承诺在一定期限内给出资人还本付息,通常承诺的利息要比正常理财、投资收益高很多;向社会不特定的对象筹集资金。以合法形式掩盖其非法集资的实质。
根据《关于进一步打击非法集资等活动的通知》(银发[1999]289号)的相关规定,非法集资主要有以下几种形式:
①通过发行有价证券、会员卡或债务凭证等形式吸收资金。
②对物业、地产等资产进行等份分割,通过出售其份额的处置权进行高息集资。
③利用民间会社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④)以签订商品经销等经济合同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⑤以发行或变相发行彩票的形式集资。
⑥利用传销或秘密串联的形式非法集资;
⑦利用果园或庄园开发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⑧利用现代电子网络技术构造的“虚拟”产品,如“电子商铺”、“电子百货”投资委托经营、到期回购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
⑨利用互联网设立投资基金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⑩利用“电子黄金投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以上就是对非法集资常见形式的内容有什么问题的回答。
我公司现在要做另一个公司的担保人,那个公司要向第三个公司赊账啊。所以现在想咨询一下常见的反担保形式有哪些啊。
[律师回复] 一.常见的担保形式有哪些
担保是出借方为了保障履行债权而采取的一种有效的法律措施。有了担保,将来实现债权才能有更好的保证。在民间借贷中,常见的担保形式一般有两种,一种是保证担保,一种是抵押担保。
1、关于保证。
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保证担保的范围一般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担保又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保证两种。凡在保证中没有特别约定的,担保人均按照连带保证承担责任。两种保证的区别主要在于何时向担保人主张权利。就民间借贷而言,一般情况都是设立连带保证,只要担保人具有履行债务的能力,出借方基本上就能实现债权。
在民间借贷中,经常发生与担保有关的错误是混淆了保证人和中间人的概念,其实,二者有着本质的区别。保证人将来对债务的履行要承担法律责任,而中间人只是起着介绍、见证的作用,将来对债务的履行不承担责任。如果在借款合同中错用了上述两个名称,在法律上将会产生两个截然相反的后果。
设定担保的债权,债权到期时一定别忘记向担保人主张权利,因为担保是有时效约束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以下简称担保法)第二十六条对连带保证责任除斥期间的规定:“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所以,及时主张权利,也是实现债权的一种保障方式。
2、关于抵押。
抵押是指债务人不转移对财产占有,而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民间借贷常见的抵押一般是车辆和房屋,我国法律对这两种财产抵押有明确的规定。担保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以车辆、房屋抵押的,必须办理抵押登记,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现实中,经常有出借方因没有要求担保方办理抵押登记手续,而导致抵押合同无效。根据相关的司法解释规定,在主合同(借贷合同)有效而抵押合同无效时,债权人无过错的,担保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债权人的经济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债权人、担保人有过错的,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的部分,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二分之一。由此可见,民间借贷在采取抵押担保时一定要按照法律的规定履行相关手续,避免因担保合同无效而丧失债权的全部实现,遭受不必要的损失。
抵押需要办理登记手续的,除了车辆和房屋外,还有土地使用权、林木、航空器、船舶以及企业的设备和动产等等。另外还要注意,不是什么财产都可以设定抵押的,比如土地所有权,宅基地,被依法扣押、监管、查封的财产,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等财产就不得抵押。
二.民间借贷可以采用质押担保吗
除上述两种民间借贷中比较常见的担保方式外,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民间借贷还可以采用质押等担保方式。质押一般是指动产质押,是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除了动产质押外,还有权利质押,比如专利权、商标专用权中的财产权,依法可以转让的股份、股票等。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常见的离婚情形包括哪些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10w+浏览
婚姻家庭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463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常见的结果加重犯情形具体有哪些?
一般来说受害者重伤甚至死亡、故意实施破坏交通工具导致严重后果发生等的情形都属于常见的结果加重犯情形。法院在审理这些刑事犯罪案件期间,一般会先要求专业机构鉴定一下受害者的具体伤情。
10w+浏览
刑事辩护
我一同事准备结婚,正在找婚庆公司,订酒席,想知道有关婚庆租赁合同的一些具体内容。谢谢
[律师回复] 婚庆租赁合同
【篇一:婚车租赁合同范本】   甲方(用车方):______________乙方(服务提供方):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定本服务协议。   第一条:服务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时____分   到达第一场所:______市_______区_________路(街)______号______   第二条:服务车型及服务费结婚用车车型确认: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放认可合同确认车型当天若有特殊原因无法到场,例如:事先抛锚,撞毁,车子已出售等,乙方可用同等级别的或者更高级别的车型代替合同指定车型)   婚礼用车服务费总额为人民币________元,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整。   使用时限:婚车根据甲方到第一现场后起算5小时50公里标准,花店给予30分钟扎花时间,超时每小时_______元,超公里每公里________元。(备注:或改用其他计算租金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名:自驾车型在新郎驾驶过程中由于操作不当有任何内部或者外部损伤均又甲方自行承担,维修费用于用车后48小时跟乙方结清。   第三条:定金几服务费支付方法协议签署时,甲方支付定金_______元,余款_______元婚车当天车到现场结清网上支付宝定金确认后本协议生效,支付宝全额付款可在用车完后24小时内确认   第四条:乙方的责任乙方应严格遵守协议的约定,及时有效,保质保量地完成各项服务。   第五条:甲方的违约责任若甲方违约,则定金不予退还;若定金也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乙方有继续追索的权利。 甲方延迟支付服务费的,乙方可以催告其在__3__天内支付,并要求甲方支付总服务费____30%的违约金。 若催告期限届满甲方仍未付款的,乙方可以单方解除协议,并要求甲方支付总服务费____30%的违约金。   第六条若乙方单方面终止协议,则应退还已收的所有款项,其中定金应双倍返还。乙放所提供的服务与协议规定的不相符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总服务费___30_%的违约金 乙方委托第三方履行协议全部或者部分服务项目的,如第三方所提供的服务与本协议规定不相符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七条:争议解决方法因本协议所产生的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或向庆典行业商会及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申请调解。 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可想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协议及附件,补充协议,变更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并在甲方按协议交纳相应款项后,即时生效。   本协议一式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份。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快速解决“合同事务”问题
当前6463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您好,作为一个普通的中国公民还有很多事情不太清楚,还有许多问题需要我们去了解,请问关于无效劳动合同的常见形式有哪些?
[律师回复] 全部无效
根据《劳动法》第十八条的规定,无效劳动合同的表现形式为:
(1)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
(2)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如果订立劳动合同时,当事人一方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或有意制造假象欺骗对方,致使另一方上当受骗,造成与实际情况不符的认识和判断,从而同意订立的劳动合同,则属于采取欺诈手段订立的合同。威胁手段,指当事人一方用可能实现的危害对方人身或财产安全的行为相要挟,迫使对方违背意愿而与其订立劳动合同。无论是采取欺诈手段还是威胁手段,所订立的劳动合同都违背了劳动合同订立的原则;它的后果是侵犯了一方当事人的权益,因而这种劳动合同不具有法律效力。
部分无效
部分无效劳动合同是指,其部分条款无效的合同。根据《劳动法》第十八条的规定:“确认劳动合同部分无效,如果不影响其余部分的效力,其余部分仍然有效。”
另外,根据《劳动法》第十八条的规定,劳动合同的无效,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也就是说,劳动合同的无效不能由合同双方当事人决定。
你好律师,网络犯罪的表现形式常见得有非法侵入吗?希望懂的朋友多多指点一二,谢谢了。
[律师回复] 同传统的犯罪相比,网络犯罪具有一些独特的特点:即成本低、传播迅速,传播范围广;互动性、隐蔽性高,取证困难;严重的社会危害性;网络犯罪是典型的计算机犯罪[4]。

一,成本低、传播迅速,传播范围广。就电子邮件而言,比起传统寄信所花的成本少得多,尤其是寄到国外的邮件。网络的发展,只要敲一下键盘,几秒种就可以把电子邮件发给众多的人。理论上而言,接受者是全世界的人。

二,互动性、隐蔽性高,取证困难。网络发展形成了一个虚拟的电脑空间,既消除了国境线,也打破了社会和空间界限,使得双向性、多向性交流传播成为可能。在这个虚拟空间里对所有事物的描述都仅仅是一堆冷冰冰的密码数据,因此谁掌握了密码就等于获得了对财产等权利的控制权,就可以在任何地方登陆网站。

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随着计算机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从国防、电力到银行和电话系统此刻都是数字化、网络化,一旦这些部门遭到侵入和破坏,后果将不可设想。

四,网络犯罪是典型的计算机犯罪。时下对什么是计算机犯罪理论界有多种观点,其中双重说(即行为人以计算机为工具或以其为攻击对象而实施的犯罪行为)的定义比较科学。网络犯罪比较常见的偷窥、复制、更改或者删除计算机数据、信息的犯罪,散布破坏性病毒、逻辑炸弹或者放置后门程序的犯罪,就是典型的以计算机为对象的犯罪,而网络色情传播犯罪、网络侮辱、诽谤与恐吓犯罪以及网络 诈骗、教唆等犯罪,则是以计算机网络形成的虚拟空间作为犯罪工具、犯罪场所进行的犯罪。
我小孩今年刚刚毕业,要出去找工作,但是现在很多公司都非法集资,怕我小孩受骗,所以我咨询一下对于非法集资的常见形式有什么
[律师回复] 以下是对于非法集资的常见形式的回答,希望帮到你。
以下是官方公布的七种非法集资的典型形式:

(一)假冒民营银行的名义,借国家支持民间资本发起设立金融机构的政策,谎称已经获得或者正在申办民营银行的牌照,虚构民营银行的名义发售原始股或吸收存款。

(二)非融资性担保企业以开展担保业务为名非法集资。主要有两种形式:一是发售虚假的理财产品;二是虚构借款方,以提供借款担保名义非法吸收资金。

(三)打着境外投资、高新科技开发旗号,假冒或者虚构国际知名公司设立网站,并在网上发布销售境外基金、原始股、境外上市、开发高新技术等信息,虚构股权上市增值前景或者许诺高额预期回报,诱骗群众向指定的个人账户汇入资金,然后关闭网站,携款逃匿。

(四)以“养老”的旗号非法集资,主要有两个突出的形式:一是以投资养老公寓、异地联合安养为名,以高额回报、提供养老服务为诱饵, 引诱老年群众“加盟投资”;二是通过举办所谓的养生讲座、免费体检、免费旅游、发放小礼品方式,引诱老年人群众投入资金。

(五)是以高价回购收藏品为名非法集资,以毫无价值或价格低廉的纪念币、纪念钞、邮票等所谓的收藏品为工具,声称有巨大升值空间,承诺在约定时间后高价回购,引诱群众购买,然后携款潜逃。

(六)互联网投资中介平台(P2P),虚构投资项目,私设资金池,违规自融自担,宣称风险备用金由银行监管但却未充分披露相关监管信息,以高息为诱饵,进行集资诈骗。

(七)通过发布媒体广告、举行财富讲座、散发传单、微信、博客、电子邮件等形式,以销售理财产品、基金产品等为载体,承诺高收益,向社会公众募集资金。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婚姻家庭 > 同居 > 常见的重婚情形是什么?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