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有理由辞退员工赔偿需要给吗?
有理由的辞退是不发给予赔偿的,只要有以下的情形的,公司是不需要对你补偿或者赔偿的:
3.员工存在严重失职,如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员工因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而被单位开除的。
5.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6.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二、解除劳动合同的相关条款?
1、公司合法解除但未提前告知的情况
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但没有提前1个月书面通知劳动者的,除了应支付经济补偿金外,还应多支付1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
2、公司合法解除且提前告知的情况
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情形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其中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劳动者不存在过错),应该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本人工资。
3、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合法理由,也没有支付经济补偿或者没有履行合法程序(例如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失、存在违法行为被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等),可以认定该用人单位行为属于违法解除的情形,应该支付当事员工赔偿金。其标准为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的本人工资。
综合上面所说的,辞退员工虽说是用人单位可以实施的行为,但对于这种情形也要有合法的理由,只要不违反规定,而且也不违反我国的法律条款,那么就不会承担经济的补偿,所以,在处理的时候就需要遵守劳动法,这样才会依法的受到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