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婚后的配偶有没有继承权

最新修订 | 2024-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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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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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我国《民法典》中有明确的规定,重婚会导致婚姻关系无效。而在这样的情况下即使男女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但实际彼此的关系也是不会得到法律承认,无法成为彼此的合法配偶,换言之双方不具有合法的婚姻关系。所以,这个时候重婚的配偶其实并不享有继承权。
重婚后的配偶有没有继承权

一、重婚后的配偶有没有继承权

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重婚的婚姻由于是无效的,所以另一方不属于配偶,在法定继承的情况下,重婚行为的另一方是没有继承权的。

《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婚姻无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的;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四)未到法定婚龄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二、重婚罪的小孩有继承权吗

认定一方存在重婚行为,而同时也与第三人生育了子女的,通常这样的子女是属于非婚生子女。但是,根据我国《民法典》中的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因而,作为非婚生子女对亲生父母的遗产也是享有继承权的。

因此,婚生子女与非婚生子女享有同等继承权,但却不一定就是一方一半,这还要视子女的多少来具体分配。因为除了子女还可能有其他继承人

在重婚关系下,虽然在周围邻居眼里,男女属于夫妻关系,但实际这样一种关系并不是法律承认的。而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的规定,重婚会导致婚姻关系无效。因而,这种情况下重婚的男女其实并非是对方的合法配偶。在涉及到继承对方的遗产时,因为不具有合法的婚姻关系,自然也是不能继承彼此的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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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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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代位继承可以是配偶吗要从代位继承的特点来说:
一是被代位人须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子女,这是我国代位继承的前提条件,也是我国代位继承制度的鲜明特征。
二是代位继承人不受辈数的限制,亦即代位人可以是被代位人的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曾孙子女、曾外孙子女等,这进一步解释说明了“晚辈直系血亲”的范围。
三是代位继承是被代位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中规定的“血亲”是既包括自然血亲,同时也包括拟制血亲,即被继承人的养子女和已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的所生子女;被继承人亲生子女的养子女和已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被继承人养子女的养子女;与被继承人已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的养子女,均可作为代位继承人。
四是被代位人未丧失继承权,代位继承人所继承的财产是本应由被代位人所继承的那部分,如果被代位人丧失了继承权,那么相应的代位继承人也不能继承财产。
五是代位继承只适用于法定继承。遗嘱继承不发生代位继承,遗嘱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遗嘱不得执行,按照法定继承来继承。
六是在代位继承中,配偶不得互相代位继承,即丈夫为被代位人时,妻不代夫,妻子为被代位人时,夫不代妻。只能由其晚辈直系血亲进行代位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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