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智能作品可否获得著作权保护?

最新修订 | 2024-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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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人工智能作品是不可以获得著作权的,对于因计算机技术而生成的人工智能作品,只能享受邻接权,并不能直接认定为著作权,因为相关情况都是基于已经具备著作权的计算机技术而产生的。
人工智能作品可否获得著作权保护?

一、人工智能作品可否获得著作权保护?

由人类提供基础数据并由非类人的人工智能通过数据分析和算法完成的内容,可以有知识产权保护,但必须明确的是,计算机生成作品不是作品,权利人对其享有的也不是著作权,而是邻接权。人工智能对某些类别作品的创作过程和创作效率会产生影响,但到目前为止,仍然没有改变人类创作行为的本质。人工智能生成内容的实质是计算机程序运行的结果,不是智力创作的成果,不应获得著作权保护。

二、著作权保护的范围。

1、文字作品。文字作品是指以语言文字的形式,或其他相当于语言文字的符号来表达作者感情、思想的作品。

2、口述作品。口述作品是指以口头语言创作的、未以任何物质载体固定的作品,如演说、授课、法庭辩论、祝词、布道等。

3、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

4、美术、建筑作品。美术作品,是指绘画、书法、雕塑等以线条、色彩或其他方式构成的有审美意义的平面或其他方式构成的平面或者立体的造型艺术作品。

5、摄影作品。摄影作品,是指借助于摄影器材,通过合理利用光学、化学原理,将客观物体形象再现于感光材料上的一种艺术作品。

6、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是指摄制在一定记录介质上,由一系列的伴音或无伴音的画面组成,并借助于适当的装置放映、播放的作品。

7、工程设计、产品设计图纸、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图形作品,是指为施工、生产绘制的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以及反映地理现象、说明事物原理或者结构的地图、示意图等作品。

8、计算机软件。计算机软件是指计算机程序和有关文档。计算机程序是指为了得到某种结果而由计算机执行的一组代码化指令,或者可以被自动转化为代码化指令的一组符号化指令或符号化语句。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这是一条弹性条款。随着科技、文化事业的发展,将来还可能出现一些新的作品形式。这一规定可以使法律在相当长的时间内保持一定的稳定性与灵活性。

10、民间文学艺术作品。民间文学艺术作品范围非常广泛,如故事、传说、寓言、编年史、神话、叙事诗、舞蹈、音乐、造型艺术、建筑艺术等都属此类。民间文学艺术的特点是世代相传,往往没有固定化的有形载体,也往往没有明确的作者,其保护办法根据著作权法的授权,由国务院另行制定。

有关著作权保护的具体范围就是以上这些,在司法实践中,应当基于实际的著作权形成原因而定,特别是对于不同的著作权类型所认定的著作权保护情况也是不同的,但对于人工智能作品只能属于计算机技术的衍生产品,不属于著作权的认定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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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对人工智能(AI)创作的音乐和小说等的权利进行保护的法律。根据现行的日本《著作权法》,只有人类创作的作品享有著作权。由人工智能创作的作品即使被盗用,也无法采取措施禁止和要求损害赔偿,这有可能对投资人工智能形成障碍。制定法律条款的方针将纳入5月敲定的知识产权推进计划中。
  日本的《著作权法》禁止在未经作者同意的情况下擅自使用相关音乐、小说和绘画等。但是,该法将著作物定义为“思想和感情的创作性表现”,在人类几乎不加入创作意图的情况下由人工智能创作作品时,权利难以成为受保护的对象。
  日本知识产权本部认为,需要制定考虑到人工智能正在进步这一现实的法律。该本部设置的委员会将在4月18日发布报告书,随后在知识产权计划中纳入相关方针。
  具体来说,将讨论的是建立像商标那样保护人工智能创作物的权利的新注册制度,以代替著作权,或通过修订《反不正当竞争法》等禁止擅自利用。
  获得权利的将是开发出利用人工智能来创作作品的机制的人与企业。相关人与企业将拥有要求禁止擅自利用和提出损害赔偿的权利,以使投资者能收回投资费用。
  目前,设想适用于只要人类做出极为简单的指示即可生成音乐的自动作曲系统等。不过,由于人工智能可在短时间内创作出大量作品,保护对象计划仅限于获得欢迎等具有一定市场价值的作品。
  日本知识产权本部在推进权利保护的同时,还将讨论旨在使利用人工智能制作内容更加顺利的立法。将讨论修订《著作权法》,以便在提取现有大量作品的特征、由人工智能用于创作时,无需获得原作品的权利人的许可。原因是,数据的收集和分析虽然将伴随现有作品的复制,但如果每次都需取得利用许可,庞大的信息处理将变得非常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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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一个表弟,他一直都在学习软件设计,然后再学校没有事情干,他就自己在学校设计了一款机器人,所以问一下人工智能能否获得著作权保护呢,应该怎样申请呢?
[律师回复]
1.日本计划通过法律保护人工智能创作物。2016年4月,日本知识产权本部宣布在知识产权计划中加入人工智能的相关内容,通过法律形式,将人工智能创作物以作品的形式确定下来。2016年5月,日本在《知识财产推进计划》中明确表示:具有一定市场价值的人工智能创作物亦有可能有必要给予一定的知识产权保护。并提及:鉴于版权制度施行的无形性,人工智能创作的音乐、小说等一经创作完成即可以得到知识产权的保护,这可能导致版权作品数量的急剧增加。版权制度的实质是从产权角度对智力创造活动进行激励的制度,通过赋予创造者和传播者以权利,从而保障其获得相对应的收益,为其继续创造提供动力。
日本经济产业省的报告显示,到2025年,日本的机器人产业将产生648亿美元的收益。同时,由于机器人产业的迅速发展,可以弥补日本老龄化社会带来的社会劳动力严重不足以及经济增长放缓等问题,因此,对机器人及其创作物赋予合理的法律保护对日本有积极的社会意义。
2.英国法律明确保护人工智能创作物的权利。英国在《版权、设计和专利法》中,对于计算机创作物进行了专门规定。第9条第3款规定:为计算机所生成之作品进行必要程序者,视为该计算机生成之作品的作者。第12条第3款规定:计算机所生成之作品的著作权,自作品完成创作之年的最后一日起50年后届满。第79条第2款项和第81条第2款规定:本法关于著作人格权的规定,不适用于计算机所生成之作品。第178条规定:本法所言计算机生成是指,作品由计算机创作。此情形中该作品不存在任何人类作者。英国版权法还规定,对计算机生成的作品“进行必要安排的人”视为作者,并进而可能成为版权人。对计算机生成作品进行“必要安排”的人,可能包括程序员、使用者,也可能是人工智能系统或设备的投资者。
人工智能作品应归属于给付合理对价者
1.通过调整作品的含义来保护人工智能创作物。中国《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中的创作指独立开发,包括实际组织、进行开发和提供工作条件。这并不完全是智力活动,还包括与程序开发有关的组织、管理和提供工作条件等辅助性活动。版权法中关于独创性的认定,应当以客观化为判断标准,通过调整作品的含义,将人工智能创作物纳入作品的范畴。应该以作品是否具有“足够可区分的变化”为标准来判断其独创性,如果人工智能创作物符合作品独创性要求,应该赋予其作品以法律性质。第
一,从思想表达的角度,人工智能创作物所要表达的内容来自编程者所赋予的数据类型和模型算法。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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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人工智能所有者是人工智能创作物的权利人。英国《版权、设计及专利法案》第9条第3款规定:对于计算机生成的文字、戏剧、音乐或者艺术作品而言,作者应是对该作品创作进行必要安排的人。借鉴英国的经验,应该明确人工智能所有者是人工智能创作物的权利人。其
一,这符合对创作意图的认定。人工智能的所有者从提供配套硬件、组织训练学习,到提供数据信息不断完善升级,整个过程都注入了作为所有者的主体意志,人工智能可视为代表其所有者意志而进行的创作。其
二,有利于保护投资者利益。目前,谷歌、微软、IBM等科技巨头都在积极发展人工智能产业,并以此为目标进行企业战略布局。人工智能产业的发展与企业投入紧密关联,若没有大量的人力、资金、设备、技术等要素的投入,人工智能很难达到一定的技术高度,人工智能作品更无从谈起。因此,应充分考虑保护投资利益,促进产业发展。
3.人工智能创作物仅设定财产权利。英国《版权、设计和专利法》第79条第2款项规定:表明作者或导演身份的权利不适用任何由计算机生成的作品,也表明计算机生成物中不包含人身权利。根据权利的内容,民事权利分为人身权和财产权,著作权兼具人身性和财产性。借鉴英国经验,对于人工智能创作物可仅设定财产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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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个在读的大学生,也很喜欢写作,空闲之余会在社交平台上写一写随笔小故事,但是这些天我发现有人不经我同意就随便转载我的作品,我想知道像我这样的随笔小故事受著作权保护吗,那作品获得著作权保护的前提又是什么呢?
[律师回复] (1)独创性;
独 创性又称原创性,是指作品是由作者独立创作的,是作者独立思考和劳动的产物,即在选择和安排文字、情节、音符、颜色、画面、造型等方面是作者独立而成的作 品。因不具备独创性,所以不受著作权法保护。同时,著作权法只要求作品是“独创”的,而是否“首创”的则在所不问。据此,即使两件作品内容完全一样(当 然,客观上不可能存在两件完全相同的作品),只要是作者独立创作完成,两件作品都可以获得独立的著作权。
(2)合法性。
合 法性并非作品的构成要素,但它是作品受著作权法保护的前提条件。一般认为,合法性不仅要求作品内容本身没有反动、淫秽等内容,而且不能有侵犯他人著作权的 情况。如果“作品”完全是侵犯他人著作权而“创作”的,不仅不能享有著作权,而且应当承担侵犯著作权的责任;如果作品中部分内容侵犯他人著作权,而整个作 品具有独创性,可以就这些没有侵权且具有独创性的内容享有著作权。
(3)可复制性。复制形式包括印刷、绘画、摄影、录制等。口头作品也在受保护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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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从作品完成之日自动获得吗?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从作品完成之日自动获得吗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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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一个妹妹,大学毕业后去了一家摄影公司工作,最近自己编辑了几个作品,想要申请著作权我想帮忙给问一下录像制品著作权法保护吗,著作权保护哪些作品?
[律师回复] 人生如戏。
著作权可以分为著作人身权和著作财产权。著作人身权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著作财产权包括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
著作权法对著作人身权和著作财产权做了不同了保护期限,又针对著作权主体和作品性质,对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限做了不同的规定,在此我做了一个简单的汇总,如有不足或者缺漏之处,不吝赐教。
著作人身权是作者基于作品依法享有的以人格利益和身份利益为内容的权利。这种权利具有恒久性和专属性,除发表权外,其他人身权的保护没有期限的限制,永久受到法律保护;同时所有的著作人身权为作者专有,不得转让和继承。
而著作财产权和发表权的保护期限是有一定限制的,根据著作权主体和作品性质不同,其保护期限有所区别:

(一)作品的作者为公民,其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为作者有生之年加死亡后50年。作者死亡后,其保护期以作者死亡后次年的1月1日开始计算,第50年的12月31日保护期届满。

(二)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其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为50年,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50年内未发表的,著作权法不再予以保护。

(三)电影作品和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摄影作品的发表权、著作财产权以及摄影作品著作权的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50年内未发表的,其著作权不再受保护。

(四)合作作品发表权、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加死亡后50年,但50年的计算以合作作者中最后死亡的作者的死亡时间为起算点。

(五)作者身份不明的作品,其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作者身份一经确定,则适用著作权法的一般规定。

(六)出版者对其出版的图书、期刊的版式设计拥有著作财产权,该权利的保护期限为10年,截止于使用该版式设计的图书、期刊首次出版后第10年的12月31日。

(七)录音、录像作品的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该作品首次出版后第50年的12月31日。

(八)广播电台、电视台对其播放的广播、电视有转播、将其录制在音像载体以及复制音像载体的权利,该权利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播放后第50年的12月31日。
我们学校新设立了人工智能专业,这个专业在两年前就已经取得了一些不俗的成果,我们的人工智能已经可以自己编写一些诗歌了,很不错的,但是这些诗歌我们是发表在校报上的,但是后来这些诗歌被许多人随意应用发表转载,学院的教授都觉得人工智能的作品应该得到法律保护,所以我想问下人工智能作品是否应该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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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强调作品必须具有独创性,表明作者在作品创作过程中必须投入或者付出具有自身特征的精神劳动和智力判断。那些没有为作品独创性付出劳动的工作,包括购买计算机、进行程序设计、收集材料等工作,都不是创作的工作。独创性是作品获得著作权保护的必要条件,强调作品不是复制于其他作品,是源于作者的。美国版权法上所使用的原创性,是指作品是由作者独立创作的,而不是从其他作品中复制而来,以及至少具有最低程度的创造性。德国著作权法对独创性更强调“创造性”内涵,认为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至少应具有“小硬币”的独创性高度,那些人人皆可为之的东西不具有独创性。考虑到作品独创性的特殊内涵,我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规定,为他人创作进行组织工作,提供咨询意见、物质条件,或者进行其他辅助工作,均不视为创作。因为这些工作没有使相关人员在作品中体现具有自身特征的精神劳动和智力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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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文字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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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
(四)美术、建筑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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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
(七)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
(八)计算机软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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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不具备作品实质条件,主要有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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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
(二)时事新闻(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五条规定,著作权法和本条例中的时事新闻,是指通过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报道单纯事实消息。)著作权受国家法律的保护,未经著作权人同意,擅自使用、照抄、仿冒作品等行为,根据情节的严重程度,都将受到法律的惩罚。另外,需要注意的是著作权保护是有法律期限的,一旦期满,作品就会进入公有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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