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商标使用 类别不同侵权吗?

最新修订 | 2024-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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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同商标使用类别不同不一定会构成侵犯,但如果这个类别两者是比较相似的话,那么就会权成侵权的行为,这就要看实际的情况才能确定出来;对于商标侵权的一般会按行政条款来进行处罚。
同商标使用 类别不同侵权吗?

一、同商标使用类别不同侵权吗?

同商标不同类别如果2个类别不近似的话,就不会侵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一) 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

(二) 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

(三) 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四) 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五) 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六) 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

(七) 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二、商标侵权处罚标准是什么?

根据商标有关规定,对于商标侵权行为,被侵权人可以向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求处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有权采取如下处理措施:

(1) 责令立即停止销售;

(2) 收邀并销毁侵权商标标识;

(3) 消除现存商品上的侵权商标;

(4) 收缴直接专门用于商标侵权的模具、印板或者其他作案工具;

(5) 如果采取前四项措施不足以制止侵权行为的,或者侵权利行为与商品难以分离的,责令并监督销毁侵权商品;

(6) 根据情节处以非法经营额5%以下或者侵权所获利润五倍以下的罚款。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单位的直接责任人员,可以根据情节处于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最后,其商标侵权行为也就是指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

综合上面所说的,同商标不同的类别是否构成侵权这都是有法律的具体规定,不一定同类的商标就一定会构成侵权的行为,因此,在处理时候都是会结合实际的情况来进行办理,但对于他人的商标只要没有经过同意就不能进行使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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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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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排他使用许可形式。该形式是指许可人承诺在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存续期间,除许可人自己依法使用被许可商标外,仅将被许可商标的使用权授予一家被许可人使用,不再将该商标许可给第二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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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未注册商标使用人不得将其未注册商标冒充注册商标。冒充注册商标,是指将未经注册的商标当做注册商标予以使用的行为,以及商标注册人将自己的注册商标使用在未经核定使用的商品上并标明注册商标标志的行为。这些行为都属于欺骗行为,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也扰乱了市场的经济秩序。因此,《商标法》第48条规定,对于冒充注册商标的行为,地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予以制止,限期改正,并可予以通报或者处以罚款。
4.使用未注册商标的商品不得粗制滥造,以次充好,欺骗消费者。为了维护消费者的利益,《商标法》第48条规定,如果使用未注册商标的商品的质量粗制滥造,以次充好,欺骗消费者,则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予以制止,限期改正,并可予以通报或者处以罚款。
5.未注册商标使用人必须在商品上、包装上标明企业名称或地址。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1985年7月15日的通知,未注册商标使用人应当在商品和包装上标明企业名称和地址。商品上不便标明的,必须在包装上标明。违反者要从严查处,没收其违法所得。
6.在国家明文规定应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上不得使用未注册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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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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