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和财产分配有关系吗?

最新修订 | 2024-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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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户口和财产分配是没有关系的,因为遗产的继承主要是看继承人与被继承人的关系,只要当事人双方存在法律关系就具有继承权的,那么继承权也是与继承人的主观意志有联系的,继承权不仅可以接受、行使的,同时也是可以根据自身的意愿选择放弃继承权的。
户口和财产分配有关系吗?

一、户口和财产分配有关系吗?

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遗产的继承主要看继承人被继承人的关系,户口本是不能说明什么问题,外嫁女只要和被继承人存在父女的法律关系,就有继承权,所以分家产和户口本的关系是不大的。

二、权利实现

继承权的实现,亦称为继承权的兑现,指继承人依法取得继承权后,根据法定继承遗嘱继承的方式取得遗产的法律后果。

继承权的实现要具备几个前提条件:1、继承人在继承权主体的范围内;2、继承权人没有丧失继承权;3、继承权实现的内容是合法的,没有侵害国家、集体或者他人的合法利益。《继承法》第2条规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

要实现继承权,首先应明确自己是否具有继承主体资格,有遗嘱按遗嘱,没遗嘱按法定继承。继承开始后,任何一方继承人均有权提出分割遗产。在协商无果的情况下,则可向人民法院提起遗产继承诉讼

三、继承顺序

遗产继承顺序,是指被继承人死亡后,继承人继承遗产的先后秩序。《继承法》第10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能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继承法》第12条还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遗产继承中,被继承人立有遗嘱将其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或者在遗嘱中明确将其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的,应遵照该遗嘱执行。

此外,根据《继承法》第27条之规定,立有遗嘱的遗产继承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一)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的;(二)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三)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的;(四)遗嘱无效部分所涉及的遗产;(五)遗嘱未处分的遗产。

继承顺序的明确为遗产的有序分割提供了有力保障。同时还应注意的是,在遗产的分割中,应坚持男女平等,养老育幼、照顾病残,以及互谅互让、团结和睦的原则。即便是立有遗嘱的情况下,也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以及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

此外,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无清偿义务,当然自愿清偿的除外。

如果说公民出现死亡或者其他意外情况后也是可以将生前的财产进行分配的,那么继承权也是会从被继承人死亡或者宣告死亡之后开始的,如果说公民为了避免在继承遗产时出现任何的争议和纠纷,也是会有越来越多的公民会选择在生前根据自身意愿就订立下遗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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