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是否可以在公司发工资?

最新修订 | 2024-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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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股东在公司上班是可以进行发放工资的,因为股东是属于公司的相关所有人之一,作为公司的相关所有人,公司应该给自己的相关员工进行发放工资。但是如果股东没有在公司担任相关职务,就不能够发放工资。
股东是否可以在公司发工资?

一、股东是否可以在公司发工资?

1、股东在公司上班是可以发工资的,按照《公司法》,公司应该给自己的雇员发工资。股东不在公司上班,且不担任董事,监事职务,不但不应发工资,而且不能发工资。

2、股东只能根据每个会计年度计算出的可分配利润,向其分配股利。任何将公司财产通过此方式以外的方式,转移给股东的行为,都可能被视为违反了公司资本保全原则,涉及违反公司法。

目前国家立法对劳动者兼具股东身份没有禁止性的规定,因此,在股东身份之外,其是否还具有劳动者身份,这涉及到证据的认定以及劳动关系的判断标准。相比之下,上述分析第二种观点较为合理:

(1)股东并不处于弱势地位,因此认定劳动关系应适用相对严格的标准。我国法律关于劳动关系的认定倾向于保护弱势的劳动者,因此认定标准并不严格。而股东作为投资人,处于领导、管理地位,其权力凌驾于普通劳动者之上,知悉公司紧要事务,可以利用职权获得优势证据,甚至可以利用公章伪造证据。

(2)股东处于管理公司的地位,不受公司管理。股东行使领导、决策、审批、管理职权,而劳动关系中员工受公司管理。其工作目标、工作内容大多由自己安排,不由公司安排。

(3)股东劳动的目的并不在于获取报酬,而是推动公司发展获得更多投资创收,并无绩效压力,与普通劳动这执行任务有所不同。

(4)劳动关系需建立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之上。股东自愿自发的提供劳动,公司被动的接受,并未达成提供有偿劳务合意,违背劳动法平等自愿的原则。

通常情况下,股东为公司提供劳动的目的有两种可能性:

一种是在公司人员不足或认为自己进行经营管理对公司更有利,自愿为公司提供劳务为了获取更多分红;

另一种单纯是为了获取劳动报酬。

所以股东要求确认与公司存在劳动关系,必须排除第一种可能性,即股东应当举证证明其与公司之前存在建立劳动关系的合意,并且还需结合是否存在实际用工的行为、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是否存在人身隶属性,即存在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等方面综合判断。

二、股东的义务

权利与义务总是相对的,股东享有权利,也要承担义务。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的股东应当承担如下义务:

1、股东遵守公司章程的义务。

2、缴纳认购的出资额。股东认缴出资后,就负有缴纳出资的义务,如果圾东认缴了出资后,无正当理由不履行缴纳出资的义务,它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由此给公司造成了经济损失的,应当负赔偿责任。

3、资本的充实责任,为防止公司注册资本的减少,股东负有资本充实的责任。

根据国家的法律规定,由用人单位的相关管理层来对员工进行下发工资,或者是由于公司的董事会来批准相关的预算发放工资,而股东如果是作为管理层人员或者是董事即可向员工发放工资。但是如果你不是属于公司董事或者是管理人员,且没有在公司担任职务的话,那么就不能够发放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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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律没有明文禁止。《公司法》中只规定了股东享有优先购买权,没有关于股东部分行使优先购买权的禁止性规定,所有股东可以对部分股权行使优先购买权;
2、立法本意如此。《公司法》规定股东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本意是为了保证原有股东能通过行使优先购买权来取得对公司的控制权,以维护既得利益和公司的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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