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医疗程序辩护词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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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强制医疗程序辩护词的适用范围是严重暴力犯罪行为但又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实施强制医疗程序的制度是为更好维护和关怀精神病人的人身安全,也给社会减少相应的危害,保障其他社会群众的安全。
强制医疗程序辩护词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一、强制医疗程序辩护词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修改后《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四条规定了强制医疗程序的适用范围,即实施严重暴力犯罪行为且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

但从学理上讲,除无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外,是否将限制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完全刑事责任能力的犯罪人在审判期间或者刑罚执行过程中因罹患精神病而成为无刑事责任能力的人或者限制刑事责任能力的人等纳入强制医疗程序的适用范围之列?这里涉及立法者严格限定强制医疗程序责任能力要件的基本意图:强制医疗程序设置的目的既在于对精神病人的关怀与保护,也在于防止其继续危害社会,保障其他社会成员的安全。

故应将强制医疗程序视为保护性约束措施,而不应为精神病救治措施。因此,犯罪时精神正常但在审判或服刑时罹患精神病的,并不影响精神病人承担刑事责任,而仅得保外就医。同样,依刑法第十八条的规定,限制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虽然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但仍应承担刑事责任,也仅能保外就医。

1990年司法部、最高检、公安部联合发布的《罪犯保外就医执行办法》对此作了专门规定,“服刑期间患精神病的人可准予保外就医”。还需要特别强调的是,强制医疗的费用由政府承担,但保外就医则原则上由犯罪人本人及家庭承担,盲目扩大强制医疗的适用范围显然会造成公共资源的浪费。

二、刑诉法中强制医疗程序的申请机关是什么?

(一)决定机关

对精神病人强制医疗的,由人民法院决定。

(二)申请

1、公安机关发现精神病人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应当写出强制医疗意见书,移送人民检察院。

2、对于公安机关移送的或者在审查起诉过程中发现的精神病人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向人民法院提出强制医疗的申请。

3、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发现被告人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可以作出强制医疗的决定。

对实施暴力行为的精神病人,在人民法院决定强制医疗前,公安机关可以采取临时的保护性约束措施。

强制医疗辩护词如何理解刑事诉讼中的委托辩护,刑事辩护的种类有哪些

刑事诉讼中的委托辩护辩护权是指法赋予当事人及其针对控诉而进行申辩活动的权利。《刑事诉讼法》第32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

这种辩护权的设立和行使,其任务和目的是为了反驳控诉,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有利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材料和意见,论证犯罪嫌疑人无罪、罪轻或者应当从轻、减轻、免除处罚。

现代辩护制度在刑事诉讼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和意义:辩护是现代刑事诉讼的重要职能之一,刑事诉讼的进行依赖于控诉、辩护、审判三种职能交互作用,三者相辅相成,共同推动刑事诉讼的进程。

强制医疗程序是保护性约束措施,不起到救治精神病的作用。强制医疗程序由人民法院决定,精神患者在发生犯罪行为时属于精神正常的,理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法院会从轻或减轻,可以申请保外就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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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额诉讼程序的优势在于诉讼效率的高效,诉讼成本的低廉,以及一审终审的便捷。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程序简便灵活,例如使用填充式诉状、允许口头答辩、灵活的传唤方式、不开示证据、非工作时间开庭、判决可不说明理由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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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
其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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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什么是督促程序
督促程序,又称债务催偿程序,是指人民根据债权人的申请,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催促债务人在法定期限内向债权人清偿债务的法律程序。
现实生活中,债的纠纷种类多、数量大,其中有许多属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当事人之间并不存在争议。对于此类案件,债权人可不通过通常的诉讼程序,直接向人民提出申请,以支付令的方式使债权人取得执行根据,以简便方式及时实现其债权。由于人民适用督促程序是直接以支付令的方式催促债务人及时偿还债务,但并不经过审理解决当事人之间的债务纠纷,所以它应当属于一种非讼的特别程序。
三、督促程序的特点
督促程序与民事诉讼法中其他程序相比较,主要有以下特点:
1.督促程序的适用范围仅限于特定的债权债务关系,即债务人给付标的限于金钱和有价证券,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没有其他债权债务纠纷。
2.督促程序是一种非讼程序,它不解决当事人之间债权债务关系争议,它是依债权人申请而开始,请求人民直接发出支付命令,不需经过法庭审理,而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在整个程序过程中,没有双方当事人对质,不存在对债权债务关系本身争议。所以,它不同于一般的审判程序。如果债务人对债务提出异议,人民就不再适用督促程序,债权人应另行,适用审判程序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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