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常中摆酒算事实婚姻么?

最新修订 | 2024-08-26
浏览10w+
程杰律师
程杰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9万人
专家导读 一般可以认为是事实婚姻,但是有一个时间规定,如果摆酒席是发生在94年以前的,那么应当认为是事实婚姻,如果发生在那之后,并且没有补办结婚证的,那么二者只是同居关系,
日常中摆酒算事实婚姻么?

二、并日常中事实婚姻么?

(1)1994年2月1日以前,长期共同生活在一起的,被周围群众认可的,可以按事实婚姻关系认定。

(2)1994年2月1日以后,不去补办结婚证的,就不按婚姻关系处理了。

(特别注意,这里的1994年2月1日是说一起居住生活,而不是说94年2月1日以后出生)

(3)即便婚姻关系没有依法成立,但是双方在同居期间的财产关系子女抚养关系,可以去法院起诉

也就是说,这位当事人朋友,如果对于双方的财产关系、子女抚养问题与对方存在争议的,可以去法院起诉。但是婚姻关系,因为根本就没有存在过,所以也就不存在解除的问题。

至于很多人喜欢提的【非法同居】的概念,笔者是不认同的。

恋爱关系、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同时也不受法律约束,属于法外空间。

婚姻登记,体现的是一种国家的登记备案,而不是一种行政管理。《婚姻登记管理条例》从2003年起更名为《婚姻登记条例》,也体现了这样的一种精神。

更加中立、客观的提法,应该是【非婚同居】,或者叫【未婚同居】。

不过同时也提醒各位朋友,不领结婚证所形成的同居关系,有诸多不稳定性和潜藏的法律风险。

二、男方家支付的彩礼能否返还?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不领结婚证的话,彩礼是可以主张返还的。但是在实际操作中,这笔彩礼的返还落实起来比较困难。因为多数人彩礼喜欢给现金。 也不可能让对方写个收据,太难看了。 至于证人的话,双方的亲戚对于双方都有利害关系,证人证言的效力较弱。而且,男方给了女方彩礼,女家通常会买部车,置办些嫁妆等等。

所以,彩礼的问题,更多的还是靠双方自觉达成一致;起诉到法院,法官也更倾向于调解

事实婚姻我国是不承认的,但是因为社会习惯的影响,很多人还是认为摆酒席,以夫妻名义同居等行为是有效的婚姻行为,但是在94年以后实施这样的行为的,只能认为是同居关系。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3.3k字,预估阅读时间12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3409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日常中摆酒算事实婚姻么?
一键咨询
  • 143****535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847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023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633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822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544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658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043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72****766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722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653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068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220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508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507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吐鲁番156****65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哈密188****95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伊犁156****98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摆酒事实婚姻是否受法律保护
只摆酒席的所谓事实婚姻根本就不受法律的保护,特别是自《民法典》出台以后,明确规定受法律保护的婚姻关系必须是要民政局领过结婚证的,没领结婚证的,哪怕办了结婚典礼的也只能按照同居关系来处理。新《婚姻法》没出台之前的事实婚姻,也应该补办结婚的。
10w+浏览
婚姻家庭
没领证办酒席了算事实婚姻吗
[律师回复] 不受法律保护,只能算是事实婚姻或同居关系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二条婚姻法第三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情形,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第三条当事人仅以婚姻法第四条为依据提讼的,人民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第四条男女双方根据婚姻法第八条规定补办结婚登记的,婚姻关系的效力从双方均符合婚姻法所规定的结婚的实质要件时起算。
第五条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到人民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扩展资料:
事实婚姻特征
1、事实婚姻的男女应无配偶,有配偶则成为事实重婚。事实重婚:指前婚未解除,又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但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只要双方公开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虽未办理结婚登记,也已构成重婚。
2、事实婚姻的当事人具有婚姻的目的和共同生活的形式。男女双方是否互以配偶相待是事实婚姻与其他非婚两性关系在内容上的重要区别。因为,一切不合法的性行为,不具有婚姻的目的和共同生活的形式。
3、事实婚姻的男女双方具有公开的夫妻身份。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又为周围的群众所公认。也就是说,不仅内在具有夫妻生活的全部内容,在外部形式上还应有为社会所承认的夫妻身份。这是事实婚姻与其他非婚两性关系在形式上的重要区别。一切违法的两性关系和行为,均不具有夫妻的名义,群众也不会承认其为夫妻。
4、事实婚姻的当事人未履行结婚登记手续。不具有法定的结婚登记要件,这是事实婚姻与合法婚姻区别的主要标志。在我国,不论当事人是否举行过结婚仪式、凡未进行结婚登记的,均不是合法婚姻。自1994年2月1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实施后,未办结婚登记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条件的,补办登记后,则产生合法婚姻的效力。未补办结婚登记的,其非法同居关系的处理原则如下:
(1)经查确属非法同居关系的,应一律判决解除。
(2)离婚后,双方未再婚,未履行复婚登记手续,又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一方“离婚”的,一般应解除非法同居关系。
(3)人民法院审理非法同居关系的案件,如涉及非婚生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问题,应一并予以解决。具体分割财产时应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考虑财产的实际情况和双方的过错程度,妥善分割。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一般按共有财产处理。在此期间双方各自继承和受赠的财产,一般按个人财产对待。
快速解决“婚姻家庭”问题
当前3409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没有领证,办酒席算事实婚姻吗?
[律师回复] 不受法律保护,只能算是事实婚姻或同居关系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二条婚姻法第三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情形,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第三条当事人仅以婚姻法第四条为依据提讼的,人民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第四条男女双方根据婚姻法第八条规定补办结婚登记的,婚姻关系的效力从双方均符合婚姻法所规定的结婚的实质要件时起算。
第五条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到人民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扩展资料:
事实婚姻特征
1、事实婚姻的男女应无配偶,有配偶则成为事实重婚。事实重婚:指前婚未解除,又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但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只要双方公开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虽未办理结婚登记,也已构成重婚。
2、事实婚姻的当事人具有婚姻的目的和共同生活的形式。男女双方是否互以配偶相待是事实婚姻与其他非婚两性关系在内容上的重要区别。因为,一切不合法的性行为,不具有婚姻的目的和共同生活的形式。
3、事实婚姻的男女双方具有公开的夫妻身份。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又为周围的群众所公认。也就是说,不仅内在具有夫妻生活的全部内容,在外部形式上还应有为社会所承认的夫妻身份。这是事实婚姻与其他非婚两性关系在形式上的重要区别。一切违法的两性关系和行为,均不具有夫妻的名义,群众也不会承认其为夫妻。
4、事实婚姻的当事人未履行结婚登记手续。不具有法定的结婚登记要件,这是事实婚姻与合法婚姻区别的主要标志。在我国,不论当事人是否举行过结婚仪式、凡未进行结婚登记的,均不是合法婚姻。自1994年2月1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实施后,未办结婚登记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条件的,补办登记后,则产生合法婚姻的效力。未补办结婚登记的,其非法同居关系的处理原则如下:
(1)经查确属非法同居关系的,应一律判决解除。
(2)离婚后,双方未再婚,未履行复婚登记手续,又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一方“离婚”的,一般应解除非法同居关系。
(3)人民法院审理非法同居关系的案件,如涉及非婚生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问题,应一并予以解决。具体分割财产时应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考虑财产的实际情况和双方的过错程度,妥善分割。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一般按共有财产处理。在此期间双方各自继承和受赠的财产,一般按个人财产对待。
没领证,但是办酒席了,算事实婚姻吗
[律师回复] 不受法律保护,只能算是事实婚姻或同居关系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二条婚姻法第三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情形,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第三条当事人仅以婚姻法第四条为依据提讼的,人民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第四条男女双方根据婚姻法第八条规定补办结婚登记的,婚姻关系的效力从双方均符合婚姻法所规定的结婚的实质要件时起算。
第五条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到人民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扩展资料:事实婚姻特征
1、事实婚姻的男女应无配偶,有配偶则成为事实重婚。事实重婚:指前婚未解除,又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但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只要双方公开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虽未办理结婚登记,也已构成重婚。
2、事实婚姻的当事人具有婚姻的目的和共同生活的形式。男女双方是否互以配偶相待是事实婚姻与其他非婚两性关系在内容上的重要区别。因为,一切不合法的性行为,不具有婚姻的目的和共同生活的形式。
3、事实婚姻的男女双方具有公开的夫妻身份。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又为周围的群众所公认。也就是说,不仅内在具有夫妻生活的全部内容,在外部形式上还应有为社会所承认的夫妻身份。这是事实婚姻与其他非婚两性关系在形式上的重要区别。一切违法的两性关系和行为,均不具有夫妻的名义,群众也不会承认其为夫妻。
4、事实婚姻的当事人未履行结婚登记手续。不具有法定的结婚登记要件,这是事实婚姻与合法婚姻区别的主要标志。在我国,不论当事人是否举行过结婚仪式、凡未进行结婚登记的,均不是合法婚姻。自1994年2月1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实施后,未办结婚登记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条件的,补办登记后,则产生合法婚姻的效力。未补办结婚登记的,其非法同居关系的处理原则如下:
(1)经查确属非法同居关系的,应一律判决解除。
(2)离婚后,双方未再婚,未履行复婚登记手续,又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一方“离婚”的,一般应解除非法同居关系。
(3)人民法院审理非法同居关系的案件,如涉及非婚生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问题,应一并予以解决。具体分割财产时应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考虑财产的实际情况和双方的过错程度,妥善分割。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一般按共有财产处理。在此期间双方各自继承和受赠的财产,一般按个人财产对待。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新婚姻法出台后摆酒事实婚姻受法律保护吗
在民法典正式出台后这种只摆酒席不办结婚登记的所谓事实婚姻根本就不受法律保护,而且按照民法典的规定,受法律保护的必须是在民政局领过结婚证的,其余的,没有事实婚姻这样的概念,即便办了婚宴,摆了酒席,在法律上也是同居关系。
10w+浏览
婚姻家庭
何为事实婚姻?要如何解除事实婚姻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何为事实婚姻
事实婚姻,指没有配偶的男女,未进行结婚登记,便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两性结合。
如何解除事实婚姻
如果是94年2月之后没有办理结婚证而在一起生活的就不属于事实婚姻,只是属于同居。现在的法律没有事实婚姻这一说法了。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如果是事实离婚要离婚就可以到要求离婚,但是如果不是事实婚姻而是一般的同居关系是不受法律保护的,任何一方要求分居都可以解除同居关系,但是如果是涉及财产或者孩子的抚养权、抚养费的纠纷就可以到。
相关离婚的法律法规:
《婚姻法》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
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没有办酒席, 没有领证, 没有结婚, 属于事实婚姻吗
[律师回复] 不受法律保护,只能算是事实婚姻或同居关系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二条婚姻法第三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情形,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第三条当事人仅以婚姻法第四条为依据提讼的,人民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第四条男女双方根据婚姻法第八条规定补办结婚登记的,婚姻关系的效力从双方均符合婚姻法所规定的结婚的实质要件时起算。
第五条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到人民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扩展资料:事实婚姻特征
1、事实婚姻的男女应无配偶,有配偶则成为事实重婚。事实重婚:指前婚未解除,又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但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只要双方公开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虽未办理结婚登记,也已构成重婚。
2、事实婚姻的当事人具有婚姻的目的和共同生活的形式。男女双方是否互以配偶相待是事实婚姻与其他非婚两性关系在内容上的重要区别。因为,一切不合法的性行为,不具有婚姻的目的和共同生活的形式。
3、事实婚姻的男女双方具有公开的夫妻身份。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又为周围的群众所公认。也就是说,不仅内在具有夫妻生活的全部内容,在外部形式上还应有为社会所承认的夫妻身份。这是事实婚姻与其他非婚两性关系在形式上的重要区别。一切违法的两性关系和行为,均不具有夫妻的名义,群众也不会承认其为夫妻。
4、事实婚姻的当事人未履行结婚登记手续。不具有法定的结婚登记要件,这是事实婚姻与合法婚姻区别的主要标志。在我国,不论当事人是否举行过结婚仪式、凡未进行结婚登记的,均不是合法婚姻。自1994年2月1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实施后,未办结婚登记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条件的,补办登记后,则产生合法婚姻的效力。未补办结婚登记的,其非法同居关系的处理原则如下:
(1)经查确属非法同居关系的,应一律判决解除。
(2)离婚后,双方未再婚,未履行复婚登记手续,又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一方“离婚”的,一般应解除非法同居关系。
(3)人民法院审理非法同居关系的案件,如涉及非婚生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问题,应一并予以解决。具体分割财产时应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考虑财产的实际情况和双方的过错程度,妥善分割。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一般按共有财产处理。在此期间双方各自继承和受赠的财产,一般按个人财产对待。
什么是事实婚姻,事实婚姻是如何认定的?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什么是事实婚姻,事实婚姻是如何认定的?问题解答如下, 首先,我们先解释一下,什么是事实婚姻事实婚姻,指没有配偶的男女,未进行结婚登记,便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两性结合。从解释什么是事实婚姻这一概念中,我们注意到,构成事实婚姻的条件有以下几个:事实婚姻的男女都无配偶,有配偶则构成事实重婚;事实婚姻的当事人具有婚姻的目的和共同生活的形式;事实婚姻的男女双方具有公开的夫妻身份;事实婚姻的当事人未履行结婚登记手续。在构成事实婚姻的条件里,最主要的就是男女双方已经以夫妻名义生活在一起,而没有办理结婚证,履行结婚手续。在当前的社会中,人们普遍想知道的,在我国的现行法律中还有对什么是事实婚姻的新解、构成事实婚姻的相关规定吗在我国的现行法律中,已经没有事实婚姻的这一说法。根据最高法的相关司法解释,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之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对事实婚姻的认定在法律上是有时间限制的,对自己目前婚姻情况是不是属于事实婚姻,若判定不清楚的,可以具体咨询相关专业的婚姻律师,请他们为您具体分析,给出您最满意的答复。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409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没有领结婚证摆了喜酒算事实婚姻吗?
没有领结婚证摆了喜酒并不算事实婚姻,而是按照同居关系处理。在我国男女双方成为合法夫妻必须是通过正规手续,办理婚姻登记。有些男女青年还没有领结婚证就一起生活,即便是摆了喜酒也不构成事实婚姻,现在已经没有事实婚姻规定。
10w+浏览
婚姻家庭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摆了酒,没登记,算婚姻关系吗?
根据婚姻法的规定,我国公民的婚姻采取登记生效制度,举不举行结婚仪式、是否过门不是婚姻是否成立的标志。只要经过结婚登记的,一律受法律保护;没有登记的,只有构成事实婚姻的,法律才予以保护,否则只能按同居关系处理。
10w+浏览
婚姻家庭
事实婚姻的定义,法律对事实婚姻怎样规定的?
[律师回复]
一、事实婚姻的定义事实婚姻作为婚姻关系存在的一种方式,广义指男女双方在主观上具有永久生活的目的,在客观上具有未经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事实,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结合。狭义指没有配偶的男女双方,未经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结合。事实婚姻是相对于合法登记的婚姻而言的,事实婚姻未经依法登记,本质上属于违法婚姻,但考虑到我国的现实国情,为了维持一定范围内的,特别是广大农村人口婚姻关系的稳定,国家对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男女双方之间的关系有条件地予以认可,这就产生了“事实婚姻”这一概念。
二、法律对事实婚姻怎样规定的2001年4月28日《婚姻法》修正后,其第八条规定了:“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而对未补办结婚姻登记的事实婚姻的效力却没有明确规定。对此我认为其婚姻效力待定,有待于当事人采取积极的态度予以确定。自2001年12月27日起,未办理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者经补办登记,其事实婚姻关系可溯及既往地合法化,得到承认与保护。2001年12月27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5条规定:未按《婚姻法》第8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到人民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根据这一司法解释,
首先在1994年2月1日以前,未办理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者,只要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即可认定为事实婚姻,这一规定较之上述1989年的司法解释中必须双方同居时即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规定显然放宽了对认定事实婚姻的条件。
其次,补办结婚登记是同居关系合法化的必要条件,其效力追溯至双方均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时起。如果双方不补办结婚登记,其关系为同居关系,不视为事实婚姻。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409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摆摊卖红酒犯法吗
销售红酒本身并不违法,只要所售红酒为真品、品质合格且价格合理。但在网络平台上,若以虚假宣传或售卖劣质、假冒产品为手段,则属于欺诈行为,触犯了法律。因此,摆摊销售红酒,只要保证产品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就不属于违法行为。反之,若存在欺诈行为,则属违法。
10w+浏览
诉讼仲裁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婚姻家庭 > 同居 > 日常中摆酒算事实婚姻么?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