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起民间借贷纠纷中,自然人陈某作为出借人,和借款人刘某以及两家企业保证人签订了《保证担保借款合同》,约定出借四千万元,借款期限从该年7月到10月,月利率2%,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两家企业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借款中的三千万元由出借人通过第三方账户直接转给借款人,另外一千万元是小额贷款公司转让的利息债权,也被算入本次借款本金。借款到期后,因借款人资金周转困难,各方又签了《借款展期协议》。但实际履行中,资金成本变为月利率3%,借款人只付了部分利息就不再还款,出借人催收无果后,委托律师打官司。"
"面对如此复杂且标的额巨大的案件,强小磊凭借河北师范大学法学学士和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的深厚法学理论知识,从一开始就敏锐地意识到案件中涉及债权转让、利息转本金等多项法律难点。他明白要想为出借人争取最大权益,必须精准把握每一个法律细节。庭审中,一家担保企业到庭提出抗辩,认为案涉一千万元属于利息转本金,是违法复利不应计入本金,借款人还超额付息,超额部分应抵扣应付利息。"
"强小磊凭着执业至今承办近千件案件所积累的深厚实务经验,迅速制定了清晰的代理策略。他指出,案涉保证借款合同等文件均是各方真实意思表示,债权转让合法生效。这一判断源于他多年在民商事争议领域的丰富实践,让他对合同的有效性和债权转让的合法性有着精准的把握。对于“息转本”部分,他提出法庭应按照民间借贷司法解释规则进行核算,而不是直接否定,这体现了他在处理此类复杂问题时的专业素养。"
"在实际利率的认定上,强小磊依据自己企业合规师(高级)的专业能力,明确指出对于已经实际给付的利息,未超过法定司法保护上限的部分应尊重履行现状,超过部分才抵扣本金。他还强调,借款展期协议约定两家企业继续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且保证期间未届满,两家企业应对全部剩余本息承担连带清偿义务。这一系列观点的提出,展现了他在法律适用上的严谨和准确。"
"在部分被告缺席审理的情况下,强小磊凭借多年刑事辩护中锻炼出的从证据中寻找问题和突破点的能力,结合银行转账流水等完整证据链,证实借款真实发生。他指出部分被告拒不到庭应视为放弃答辩质证权利,有力地支撑了出借人的债权主张。"
"法庭经过审理,结合全部证据逐笔核算借还款流水,最终判令借款人向出借人偿还剩余借款本金三千零八十余万元,支付截至某一日利息一千五百四十余万元,后续利息按年利率24%计算至款项清偿完毕,两家担保企业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全部案件受理费、财产保全费由被告承担。这一判决结果,充分体现了强小磊作为河北燕赵众诚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主任的专业能力和办案智慧,也为出借人最大限度地固定了债权,为后续强制执行奠定了扎实的裁判基础。同时,这也彰显了他诚信为本、服务至上的执业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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