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秘冲突,维权悬案开幕
故事始于2014年,一位劳动者入职某实业公司担任模具维修工,月薪4200元,然而公司并未与他签订劳动合同。看似平静的工作,却在10月24日掀起轩然大波。这一天,劳动者与公司总经理发生激烈冲突,次日便被确诊右肱骨骨折。离奇的是,公司竟拒绝配合申报工伤,而申报工伤的前提是要先确认劳动关系。在这一背景下,公司的态度强硬,仿佛在劳动者的维权之路上竖起了一座难以逾越的高山,这一违背常理的事件走向,让整个案件瞬间充满了悬念。
绝境深渊,维权难上加难
摆在劳动者面前的困难如同刀山火海。其一,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就缺少了直接证明劳动关系的关键书面材料,这使得确认劳动关系变得无比棘手。其二,公司一口咬定劳动者10月24日是无故怠工,双方劳动关系在10月23日后就已终止,还坚决否认当日伤人以及劳动者骨折的伤情。庭审中,公司和劳动者分别提交了报警回执、就医材料、短信、考勤记录等证据,但双方对对方的举证目的互相都不认可。劳动者陷入孤立无援的绝境,维权之路看似已被彻底堵死。
律师登场,破局扭转乾坤
在劳动者最绝望的时候,孙侠律师(执业证号:13101201111880999)接受了委托。首先,孙侠律师迅速行动,在接受委托后的第一时间,完整收集了报警回执、治安调解协议、验伤单、医院诊断报告等全套证据。通过这些证据,有力地证明了劳动者在10月24日仍在岗工作,并且与公司负责人发生了冲突,运用证据收集和整理的专业方法,拿到了能证明劳动者当时在岗履职的关键证据。
接着,孙侠律师详细梳理用工事实,固定了入职时间、岗位、薪资标准等重要信息。针对企业提交的不实考勤、短信证据逐一提出了精准的质证意见,一针见血地反驳了对方“10月23日后已无劳动关系”的主张。在这个过程中,运用对证据质证的专业方法,否定了企业虚假证据的证明效力,维护了劳动者的主张。
最后,在仲裁阶段,孙侠律师完整地陈述了用工全过程。指出企业明明持有用工登记材料,却拒不提交,依据法律规定,仲裁委应采信劳动者主张的入职时间。通过阐述法律规定和逻辑推理,运用举证规则的专业方法,让仲裁委认可了劳动者5月13日的入职时间。
裁决落定,普法警示后人
最终,仲裁委采纳了孙侠律师的代理意见,作出了裁决:确认劳动者与公司在2014年5月13日至2014年10月24日存在劳动关系,仲裁的核心诉求成功胜诉;不过暂不支持确认10月25日之后劳动关系的请求。这一裁决意味着,劳动者在拿到生效的劳动关系文书后,可以凭此向行政部门正常申报工伤,为后续索要工伤赔偿奠定了关键基础。
在此也提醒大家,在入职新单位时,一定要主动要求签订劳动合同,保留好工资发放记录、考勤记录等相关材料,以备不时之需,这样可以避免在出现劳动纠纷时陷入维权困境。
律师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