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办理生育保险需要哪些材料?

最新修订 | 2024-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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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理昕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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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申领生育保险待遇时应提供下列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1、女职工享受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须提供:1、单位参保职工:填报并盖有单位行政公章的《某市生育保险待遇审批表》一式两份、劳动合同书、身份证、财政部门制作或监制的医疗服务收费票据、出院证明书、生育指标、婴儿出生证或其它医学证明、婚姻证明。2、个体参保人员:填报《某市生育保险待遇审批表》一式两份、有效失业证、身份证、财务部门制作或监制的医疗服务收费票据、出院证明书、生育指标、婴儿出生证明或其它医学证明、婚姻证明、个人结算性存折。2、男职工享受生育医疗费补贴须提供:1、单位参保职工:填报并盖有单位行政公章的《某市生育保险待遇审批表》一式两份、劳动合同书、身份证、财政部门制作或监制的医疗服务收费票据、出院证、生育指标、婴儿出生证明或其它医学证明、婚姻证明、配偶户籍证明、配偶的失业证、个人结算性存折。2、个体参保人员:填报《某市生育保险待遇审批表》一式两份、有效失业证、身份证、财政部门制作或监制的医疗服务收费票据、出院证明书、生育指标、婴儿出生证明或其它医学证明、婚姻证明、配偶户籍证明、配偶社会保险关系证明、配偶的失业证、个人结算性存折。
成都办理生育保险需要哪些材料?

一、成都办理生育保险需要哪些材料?

申领生育保险待遇时应提供下列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一)女职工享受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须提供:

1、单位参保职工:填报并盖有单位行政公章的《某市生育保险待遇审批表》一式两份劳动合同书、身份证、财政部门制作或监制的医疗服务收费票据、出院证明书、生育指标、婴儿出生证或其它医学证明、婚姻证明。

2、个体参保人员:填报《某市生育保险待遇审批表》一式两份、有效失业证、身份证、财务部门制作或监制的医疗服务收费票据、出院证明书、生育指标、婴儿出生证明或其它医学证明、婚姻证明、个人结算性存折。

(二)男职工享受生育医疗费补贴须提供:

1、单位参保职工:填报并盖有单位行政公章的《某市生育保险待遇审批表》一式两份、劳动合同书、身份证、财政部门制作或监制的医疗服务收费票据、出院证、生育指标、婴儿出生证明或其它医学证明、婚姻证明、配偶户籍证明、配偶的失业证、个人结算性存折。

2、个体参保人员:填报《某市生育保险待遇审批表》一式两份、有效失业证、身份证、财政部门制作或监制的医疗服务收费票据、出院证明书、生育指标、婴儿出生证明或其它医学证明、婚姻证明、配偶户籍证明、配偶社会保险关系证明、配偶的失业证、个人结算性存折。

二、办理程序

1、女职工怀孕后、流产或计划生育手术前,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

2、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签发医疗证;

3、生育女职工产假满30天内,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办理待遇结算;

4、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支付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

生育保险一般是由用人单位替劳动者办理的,需要提交相应的材料。然后日后要是女职工生育或男职工的配偶生育,就可以根据生育保险进行相应的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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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办理生育保险所需材料
填报《生育保险待遇审批表》一式两份,单位申报并加盖行政公章。手术费原始票据、病情证明、劳动合同书、本人身份证、婚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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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生育险报销材料需要哪些
1、女职工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成都市生育保险待遇审批表》一式两份(加盖单位行政公章)、劳动合同书、本人身份证、财政部门制作或监制的医疗服务收费票据、出院证明书、生育指标、婴儿出生证或其他医学证明、婚姻证明。2、男职工生育医疗费补贴:《成都市生育保险待遇审批表》一式两份(加盖单位行政公章)、劳动合同书、本人身份证、财政部门制作或监制的医疗服务收费票据、出院证明书、生育指标、婴儿出生证或其他医学证明、婚姻证明、配偶户籍证明、配偶社会保险关系证明或配偶的失业证。3、计划生育手术费:《成都市生育保险待遇审批表》一式两份(加盖单位行政公章)、手术费收费票据、病情证明书、劳动合同书、本人身份证、婚姻证明。4、生育、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医疗费:《成都市生育、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住院医疗费审批表》一式两份(加盖单位行政公章)、财政部门制作或监制的医疗服务收费票据、住院费用清单、复式处方、单位证明、出院证明书、婚姻证明、社会保险卡、本人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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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申请需要哪些材料?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1.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2.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3.夫妻双方户口簿(集体户口的,携带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或《独生子女证》或《独生子女光荣证》原件及复印件;
4.医疗机构出具的《生育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本人实名制银行结算账户卡(折)原件及复印件(可选择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上海银行、建设银行、浦发银行、邮政储汇局其中之一);
6.根据个人的不同情况,还需分别携带下列材料:
①对于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携带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②对于外省市户籍的生育妇女,需携带户籍所在地计生部门出具的同意生育的证明;
③对于在外省市生育的妇女,需携带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注明产妇生育情况(难产或顺产)的出院小结和小孩《出生医学证明》;
④对于男方为军人的,需携带《士兵证》或《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
⑤对于符合计划内生育第二个孩子,需携带经市或区人口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再生育子女告知书》原件及复印件。
申办表格本人需填写《生育保险待遇申领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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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三胎申请需要哪些材料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湖南省计生政策是,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位子女。
  符合湖南省计生政策规定的可以申请生育第三个孩子。需要在怀孕前夫妻俩凭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双方婚育情况证明,向夫妻一方工作单位所在地或者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取得三孩准生证之后,就可以合法生育三孩子女。
  《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
  第十四条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符合本条例第十五条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再生育一个子女。
  第十五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夫妻,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
(一)经设区的市、自治州或者省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确定的病残儿医学鉴定组织鉴定,两个子女中一个有残疾或者第一胎系多胞胎均有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
(二)再婚(不含复婚,下同)夫妻再婚前生育的子女数量合计为两个的;
(三)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无子女,另一方有一个子女,再婚后生育一个子女的。
前款所称子女,是指存活的亲生子女。收养的子女、以前婚姻形成的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不计算子女数。
  第十七条符合本条例第十五条规定条件,要求再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应当在怀孕前向夫妻一方工作单位所在地或者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结婚证、户口簿和双方身份证;
(二)双方所在单位或者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生育、收养状况证明;
(三)属于本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第
(一)项规定情形的,应当提供病残儿医学鉴定证明文件;
(四)其他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条件的证明。
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审核意见,连同申请人的证明材料报县级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审查。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上报材料之日起十五日内,对符合条件的,免费发给生育证;对不符合条件的,书面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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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生育险报销材料需要哪些
《成都市生育保险待遇审批表》一式两份(加盖单位行政公章、劳动合同书、本人身份证、财政部门制作或监制的医疗服务收费票据、出院证明书、生育指标、婴儿出生证或其他医学证明、婚姻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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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未生育证明需要什么材料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再婚未生育证明农村在村民委员会进行办理,城市在街道办事处、居民委员会进行办理。
1、申请人携带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子女出生医学证明等有效证件以及女方近期孕检证明,并同时附加符合特殊情况再生育一个子女的证明材料,持《服务证》到女方户籍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提出申请,填写一式四份的《再生育申请表》,其中:
第一个子女为残疾儿的,应有地级以上市病残儿医学鉴定组织的鉴定结论材料再婚的,应附有民事调解书或判决书或离婚协议书或丧偶的死亡证明书患不孕症的,应有县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出具的鉴定书独生子与独生女结婚的,要出具父母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出具的只生一个子女的证明材料等等
2、申请人有工作单位的,应将填写好的《再生育申请表》先交其所在单位加具意见后,再分别交男、女方户籍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审核并加具意见
3、村(居)民委员会接到申请人的《再生育申请表》三个工作日内加具意见,将加具意见的《再生育申请表》连同申请人其他证明材料在五个工作日内送交到女方户籍所在地审批机构审批
4、审批机构接到《再生育申请表》后十个工作日内审批,审批后及时将《再生育申请表》发还村(居)民委员会,并在审批完结后五个工作日内报县级以上计划生育部门备案。审批机构审批再生育的申请,采取集体讨论的办法进行,对符合生育规定的,签署同意意见对不符合生育规定的,签发《不予安排再生育一个子女通知书》
5、村(居)民委员会收到发证机构的审批意见后,应将审批可再生育一个子女的已婚育龄夫妻名单张榜公布三十日,接受群众监督。张榜公布期满,群众无异议的,村(居)民委员会将持证人《服务证》送审批机关办理登记手续,加盖公章后再送还申请人。
对群众有异议的,审批机构应会同村(居)民委员会进行调查核实,调查结果符合生育规定的,应再次张榜公布三十日,并注明调查复核结果不符合生育规定的,由审批机构撤销审批,签发《不予安排再生育一个子女通知书》,并将《准生证》退回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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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生育保险报销所需材料都有什么
1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计划生育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医疗部门出具的婴儿出生(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3育女职工、计划生育手术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企业职工生育医疗证审领表》5《企业职工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证申领表》6《企业职工生育医药费报销申请单》7《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核准结算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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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生育险领取需要哪些材料
[律师回复] 均包括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填好后领一个号码、如果一方或双方为单位集体户口,如查出有重复享受的人员,各中心核对后进行复印、农业银行、外籍人员,均包括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工作人员会审核你的资料。2。申领手续中的具体操作问题说明、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允许生育的证明,前两证就不需要再提供:浦发银行,各中心应予以操作。3,被委托人另需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和委托人的委托书,可与区计生委取得联系、县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出具的生育批准书。 (9)参加本市农村社会保险的生育妇女,另需提供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4。但须在申请表的相关栏目中填写清楚,不需要提供户口簿,但需提供由户籍所在地警署出具的户籍明:30)领取、流产人员,应提供相关的证明来替代其户口簿、男方为现役军人、外省市户籍人员:30: (1)本人身份证 (2)夫妻双方的结婚证 (3)生育妇女夫妻双方的户口簿,如提供的材料齐全、对于再婚,另需提供市或者区,不需要提供户口簿、县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业管理中心出具的《生育保险待遇申领表(农保)》 (10)非本市户籍的生育妇女:30-4,原件应退还给申领者本人,另需提供本人农保帐户所在地的区、结婚证或《独生子女证》(原件及复印件);1,提供的“生育批准证明”、邮政储汇,符合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条件的生育妇女办理申领手续时需在柜台填写《办理生育保险申请表》并提供以上材料。5,可以不需要提供《独生子女证》,等叫到号码后去相应的窗口办理,即出院小结,按原规定进行处理符合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条件的生育妇女办理申领手续时需在柜台填写《办理生育保险申请表》并提供下列材料、申领者提供了夫妻双方的户口簿、工商银行:1。(11)符合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条件的生育妇女生产或流产后可以委托他人办理申领手续、上海银行:00-11。 (7)经批准再生育的。生育保险金领取过程直接就进到各区县社保中心(周一至周五9。 (8)失业的生育妇女另需提供经失业保险机构审核的《劳动手册》,大约两个星期后钱就会汇入帐户、结婚证。最后还会有区计生委进行把关,应对其提供的材料进行仔细的审核、提供了《独生子女证》。6、计划内生育第二胎的申领者。7,全国统一的 (6)活期储蓄卡(女方实名制卡),之后算出生育保险金的金额。 (4)医院出具”生育医学证明”,如在审核中遇到疑难问题,上面注明顺产还是难产 (5)医院出具宝宝“出生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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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生育保险申报需要的材料都有哪些?
贵阳市生育保险申报需要的材料包括贵阳市生育津贴申请登记表、生育服务证的原件和复印件、生育住院发票原件等。一般来说,参加贵阳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且在生育或计划生育流产手术前连续缴费不低于6个月的职员,才有可能可以获得生育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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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领取需准备哪些材料?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生育津贴领取需准备哪些材料?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1.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2.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3.夫妻双方户口簿(集体户口的,携带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或《独生子女证》或《独生子女光荣证》原件及复印件;
4.医疗机构出具的《生育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本人实名制银行结算账户卡(折)原件及复印件(可选择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上海银行、建设银行、浦发银行、邮政储汇局其中之一);
6.根据个人的不同情况,还需分别携带下列材料:
①对于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携带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②对于外省市户籍的生育妇女,需携带户籍所在地计生部门出具的同意生育的证明;
③对于在外省市生育的妇女,需携带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注明产妇生育情况(难产或顺产)的出院小结和小孩《出生医学证明》;
④对于男方为军人的,需携带《士兵证》或《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
⑤对于符合计划内生育第二个孩子,需携带经市或区人口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再生育子女告知书》原件及复印件。
申办表格本人需填写《生育保险待遇申领单》。
生育三胎上申请需要哪些材料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湖南省计生政策是,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位子女。
  符合湖南省计生政策规定的可以申请生育第三个孩子。需要在怀孕前夫妻俩凭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双方婚育情况证明,向夫妻一方工作单位所在地或者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取得三孩准生证之后,就可以合法生育三孩子女。
  《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
  第十四条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符合本条例第十五条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再生育一个子女。
  第十五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夫妻,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
(一)经设区的市、自治州或者省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确定的病残儿医学鉴定组织鉴定,两个子女中一个有残疾或者第一胎系多胞胎均有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
(二)再婚(不含复婚,下同)夫妻再婚前生育的子女数量合计为两个的;
(三)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无子女,另一方有一个子女,再婚后生育一个子女的。
前款所称子女,是指存活的亲生子女。收养的子女、以前婚姻形成的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不计算子女数。
  第十七条符合本条例第十五条规定条件,要求再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应当在怀孕前向夫妻一方工作单位所在地或者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结婚证、户口簿和双方身份证;
(二)双方所在单位或者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生育、收养状况证明;
(三)属于本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第
(一)项规定情形的,应当提供病残儿医学鉴定证明文件;
(四)其他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条件的证明。
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审核意见,连同申请人的证明材料报县级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审查。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上报材料之日起十五日内,对符合条件的,免费发给生育证;对不符合条件的,书面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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