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农村集体房屋继承是怎么规定的?
公民死亡后其个人的合法财产都能够由其继承人继承,只要公民依法享有该宅基地上房屋的所有权,该房屋就能被继承。需要注意的是,公民使用的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集体,只有宅基地上的房屋所有权属于公民,所以宅基地的使用权是不能被继承的,而宅基地上的房屋可以继承。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二、哪些遗产可以继承?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一)公民的收入;
(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第四条 个人承包应得的个人收益,依照本法规定继承。个人承包,依照法律允许由继承人继续承包的,按照承包合同办理。
三、继承人会因为哪些事情失去继承权?
《中华人民共专和国继承法》第七条【继承权的丧失】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 故意杀害被属继承人的;
(二) 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
尽管宅基地不是私人财产,但绝不代表着集体土地上修建的这些房屋也是集体财产,所以,在农村没有集体房屋这样的概念,但即便自建房可以被继承,可房子是不动产,继承人之间具体如何继承自建房,就应该由各位协商处理了,不然的话只能是起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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