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设立时相关的遗嘱包括遗赠吗

最新修订 | 2024-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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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在我国遗产的遗嘱中财产包括遗增,遗赠也是遗嘱的一部分进行继承办理。遗产人在设立时应根据我国的法律规书写遗书。一旦发生意外的,应积极的按照相关的法律规定进行继承。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进行办理。
遗产设立时相关的遗嘱包括遗赠吗

一、遗产设立时相关的遗嘱包括遗赠吗

遗赠属于遗嘱的范畴,都是遗嘱人通过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两者的区别是:遗嘱是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遗赠是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继承法》第五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第十六条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二、遗嘱见证人资格

遗嘱见证人的资格。中国《继承法》规定的五种遗嘱形式中,除自书遗嘱外,都把见证人作为合法有效遗嘱的重要条件之一。因为见证人的证明真实与否直接关系到遗嘱的法律效力。所以法律规定见证人必须具备一定的资格,不具备这些资格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其所见证的遗嘱无效。

关于见证人的资格,中国《继承法》未作正面规定,但第18条从反面规定了:“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在目前的情况下,找符合条件律师作为遗嘱见证人较为稳妥。

三、遗嘱的执行

所谓遗嘱的执行,是指在遗嘱发生法律效力以后,为实现遗嘱人在遗嘱中对遗产所作出的积极的处分行为以及其他有关事项而采取的必要行为。换句话说,遗嘱的执行是为了实现遗嘱内容所进行的必要的行为。

遗嘱继承是由设立遗嘱和遗嘱人死亡两个法律事实所构成,它分别具有设立效力和执行效力。设立遗嘱符合上述法律规定的有效条件,即受到法律的保护,具有设立效力。遗嘱人一旦死亡,他所设立的遗嘱即具有执行效力,由继承人按照遗嘱的内容继承遗产。遗嘱人可以在遗嘱中嘱托继承人中的一人或数人执行遗嘱;如果没有此项嘱托,则全体继承人以平等地位参与遗嘱的执行。为了保障未成年的继承人和不在继承开始地点的继承人的利益,遗嘱人可以嘱托继承人以外的其他个人或者组织充当遗嘱执行人,负责执行遗嘱。遗嘱执行人通常是遗嘱人所信赖的、能体现遗嘱人意愿的无利害关系人,他在执行嘱托任务时,继承人无权对遗产进行处分。

遗嘱自遗嘱人死亡之日起开始执行,其过程大致如下:

(一)出示遗嘱,向有关人员公布遗嘱内容;

(二)编制遗产清册,并予宣布;

(三)继承人或其他人对遗嘱没有争议时,把遗产按遗嘱的要求进行处理。

遗嘱一般由遗嘱继承人来执行。但是根据我国《继承法》第十六条的规定,遗嘱人也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负责执行遗嘱。也就是说,遗嘱执行人既可以是法定继承人,也可以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因为遗嘱的执行,直接与遗嘱继承人、利害关系人执行遗嘱难免会有偏向从而引起纠纷,尤其是当遗嘱继承人有数人,或者遗嘱的内容涉及到将财产遗赠给国家、集体和其他公民时,依靠法定继承人或利害关系人自己去处理,往往易生弊端。为了妥善解决这一问题,保护遗嘱人利益和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的利益,我国《继承法》规定了遗嘱执行人制度。遗嘱执行人一般以公正、有亲友担任为宜。

遗嘱执行人负责保管遗产,并有权提起关于排除妨害继承的诉讼以及参与有关的诉讼活动。如果遗嘱人生前没有指定遗嘱执行人,或者执行人拒绝接受,或者执行人不称职,则可以由全体继承人参加执行遗嘱;也可以由利害关系人申请,由人民法院指定或撤销遗嘱执行人。

这类遗产的设立时,应积极的按照我国的法律规定由见证人进行见证才能够办理。符合我国的法律规定,这类遗产见证人应积极的需要满足与这类遗产没有直接的利益关系。继承者,按照这类遗产的具体规定和法律规定进行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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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遗赠的区别都包括了哪些
1、在接受权利的主体范围上二者表现的不同。2、在表示接受、放弃权利的法律规定上面,遗嘱继承与遗赠继承也是不一样的。3、若死者还有债务存在,那么在是否承担清偿债务的义务上也是有所差异。4、遗嘱继承与遗赠继承中,二者就取得遗产的方式也有不同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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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赠遗嘱继承的区别包括什么
我国法律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有很多相关规定的,我们可以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您生活中遇到了法律方面的问题,可以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来了解一些和遗赠遗嘱继承的区别包括什么相关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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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遗赠遗赠和遗嘱继承的区别是什么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所谓遗嘱是指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分,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
所谓遗赠是公民通过遗嘱方式将其遗产的一部分或全部赠与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个人或者社会组织,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法律效力的行为。
遗嘱与遗赠主要有以下区别:
(1)主体不同。遗嘱的继承人只能是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个人或是数人后者的受遗赠人是国家、集体或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2)主体承担的义务不同。遗嘱的继承人不仅有权继承遗产,而且还要负责清偿被继承人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而受遗赠人一般不需要承担清偿遗赠人债务的义务,但受遗赠人须在遗赠人的税款债务清偿后,才能接受遗赠的财产,如果遗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受遗赠人无权接受遗赠,但受遗赠人不负有清偿的责任。
(3)取得遗产的方式不同。遗嘱继承人可以直接参与遗产的分配从而取得财产而受遗赠人则一般不直接参与遗产的分配,是从遗嘱执行人或遗嘱继承人那里取得遗产。
(4)作出接受表示的要求不同。遗嘱继承人需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不表示放弃的,视为接受受遗赠人应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的表示,如不表示,视为放弃接受遗赠。不需要缴纳费用,如果公证的要交很少的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全文》第二十条,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
第二十一条,遗嘱继承或者遗赠附有义务的,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应当履行义务。没有正当理由不履行义务的,经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请求,人民可以取消他接受遗产的权利。
我的表哥最近就要继承他家里的财产了,还是很麻烦的,各种手续,咨询下遗嘱继承包括遗赠吗
[律师回复]
一、概念
  
1、遗赠是指被继承人通过遗嘱的方式,将其遗产的一部分或全部赠予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的一种民事法律行为。
  
2、遗嘱是指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分, 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
  
3、法定继承是指在被继承人没有对其遗产的处理立有遗嘱的情况下,由法律直接规定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遗产分配的原则的一种继承形式。法定继承又称为无遗嘱继承,是相对于遗嘱继承而言的。
二、遗赠和遗嘱的区别
  遗嘱和遗赠的最大区别就是接受遗产的对象不同:遗嘱中的继承人是法定继承人,遗赠中的受赠人必须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需要说明的是:若遗嘱人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健在,而遗嘱人在立遗嘱时,注明将财产留给第二顺序继承人,这样的遗嘱也属于遗赠。  此外,继承人和受赠人的法律保护的时效性不同(《继承法》第二十五条):  
1、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2、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三、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的区别
  “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是财产继承的两种不同的形式,两者之间的主要区别是:  
1、法定继承是指按法律规定的继承人范围、继承顺序和遗产分配原则进行的继承。遗嘱继承是指按被继承人生前所立遗嘱中指定的继承人继承其遗产所进行的继承。法定继承是按法律规定的范围、顺序来进行的;而遗嘱继承则是按财产所有人生前的意思来继承的。  
2、法定继承人的继承份额是根据所有法定继承人的情况和赡养扶养情况来确定的;遗嘱继承人的继承份额是财产所有人在遗嘱中确定的。  
3、遗嘱继承人必须是属于法定继承人范围内的人,而法定继承人不一定都是遗嘱继承人。因为在遗嘱继承中,根据财产所有人的生前意愿,遗嘱继承人既可以是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也可以是法定继承人中的若干人。哪些法定继承人能够继承遗产,这要取决于遗嘱的内容。  
4、我国实行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的原则;也就是说,对公民个人遗产的继承,如果财产所有权人生前立有遗嘱,只要该遗嘱是合法有效的,必须按遗嘱继承,而不能按法定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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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赠遗嘱继承的区别包括什么
为了更好的应对生活中可能会发生的法律问题,我们需要学习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站整理了一些与遗赠遗嘱继承的区别包括什么相关的法律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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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遗嘱处理房产包括什么形式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设立遗嘱处理房产有哪些形式
(1)公证遗嘱。公证是法定的机关对法律事实的真实性和合法性给予认可。因此,公证遗嘱的证明力最强,效力最高。设立公证遗嘱必须将自书或代书遗嘱文书送给法定公证机关并由其办理。遗嘱一经公证,遗嘱人就不能再以自书等其他形式对其进行修改或撤销,确实需要变更的,须经公证机关再次公证。
(2)自书遗嘱。设立自书遗嘱必须亲笔书写正式文书并签名,注明年、月、日。如果需要对先前所立自书遗嘱作修改的,应由本人加以文字说明并签名,注明年、月、日。公民不能以在生前的日记中或书信里提到处分死后遗产的打算作为遗嘱,否则法律不予承认。但按照司法解释的规定,公民在遗书中涉及到死后个人财产处分内容,确为真实意思表示,有本人签名并注明年、月、日,又无相反证据的,可作为自书遗嘱对待。
(3)代书遗嘱。公民请别人代写遗嘱必须由自己口述,且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公民本人一起在上面签名盖章,否则,法律将认定为无效遗嘱。
(4)录音遗嘱。公民书写有困难或不愿请人代书的,可以口述通过录音设备以录音磁带的形式来表达自己的遗嘱意愿,但在口述录音时必须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以防止录音遗嘱被人剪辑、伪造或篡改。
(5)口头遗嘱。公民在涉及生命垂危或严重自然灾害、意外事故等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但应当由两名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而且法律规定:“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在所有遗嘱形式中,口头遗嘱证明力最差,且容易发生纠纷,所以在事先立遗嘱时一般不要采用口头形式;立有口头遗嘱,一旦危急情况解除后,应当及时用其他方式重新订立。
上述五种遗嘱形式都必须做到内容合法,即不得处理其无权处分的房产,并为法定继承人中的老弱病残者保留必要的继承份额。从形式上说,由于房产处理一般数额较大,且涉及到登记过户问题,因此,按照登记机关的要求,公民设立房产遗嘱应当采取公证遗嘱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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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赠遗嘱继承的区别包括哪些
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遗赠遗嘱继承的区别包括哪些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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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我准备继承遗产,但是我对遗嘱继承和遗赠的区别不是很清楚,所以我想要了解一下遗嘱继承和遗赠的区别是什么呢?
[律师回复]
一、遗嘱继承与遗赠以及相同点
遗嘱是自然人生前依法处分其个人合法财产,并在死亡时生效的民事法律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六条规定:“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公民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的行为,称为遗赠。遗赠也是遗嘱法律行为的表现形式,即遗赠是以遗嘱处分自已财产的特殊形式。
继承又称“指定继承”,是按照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有效的遗嘱而承受其遗产的继承方式。被继承人生前立有合法有效的遗嘱和立遗嘱人死亡是遗嘱继承的事实构成;遗嘱继承直接体现被继承人的遗愿;遗嘱继承人和法定继承人的范围相同,但遗嘱继承不受法定继承人顺序和应继承份额的限制,遗嘱继承的效力优于法定继承的效力。
继承的适用条件:
1、被继承人生前立有遗嘱,并且遗嘱合法有效;
2、立遗嘱人死亡;
3、被继承人生前没有签订遗赠扶养协议;
4、遗嘱中指定的继承人未丧失继承权,也未放弃继承权,同时也未先于被继承人死亡。
是指公民通过遗嘱的方式,将其遗产的一部分或全部赠与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个人或者社会组织,并于立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法律效力的行为。设定遗赠的人称遗赠人,接受遗赠的人称受遗赠人或遗赠受赠人,通过遗赠赠与的财物称为遗赠财产或遗赠物。遗赠是单方的、无偿的法律行为,只须遗赠人一方作出意思表示即可成立,并不需要征得受赠人同意。但遗赠不同于生前赠与,必须在形式上和内容上具备设立遗嘱的法定要件方为有效。
继承与遗赠都是被继承人生前以其遗嘱将其财产于其死后遗留给其指定的民事主体。二者的相同处主要有以下几点:
1、二者都是以立遗嘱人以遗嘱处分遗产的单方民事法律行为;
2、二者都会导致遗产所有权的转移,这种转移也都是在遗嘱人死后开始的;
3、二者都必须具备遗嘱的有效条件才能生效。
二、遗嘱继承与遗赠的区别
继承公证中区分遗嘱继承和遗赠的意义重大,因为遗嘱继承和遗赠是两种不同性质的遗产分配方式,二者存在诸多区别,具体来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二者的受让主体不同
继承中的受让人,即继承人必须在法定继承人范围内,包括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但不能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公民或单位,而遗赠中的受让人可以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任何公民,也可以是国家和集体,但不可以是法定继承人。
(二)二者所指向的客体范围不同
继承的客体不仅包括财产权利还包括财产义务,而遗赠的客体只包括财产权利,不包括消极的财产义务。继承人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但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在被继承人的遗产不足以清偿其所负债务和税款时,遗赠实际上不能发生。
(三)权利的接受方式不同
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处理前,明确作出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才视为放弃继承,没有意思表示的皆视为接受继承;而遗赠人只有依法在法定期间(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明确作出接受的意思表示时才视为放弃遗赠。
(四)是否有权继承遗嘱外的遗产不同
继承人接受遗产后,仍有权按照法定继承顺序取得遗嘱未涉及或者遗嘱无效部分所涉及到的遗产。在遗赠中,受遗赠人只能取得遗嘱中明确由受遗赠人取得的财产,而对于遗嘱中未涉及或者遗嘱无效部分所涉及到的遗产不享有权利。
(五)遗产受领人的继承权是否有转继承权不同
在遗嘱继承的情况下,若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实际继承遗产前死亡,则该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有代替其接受遗产的权利,即转继承权。但在遗赠的情况下,若受遗赠人在遗赠开始后没有表示接受遗赠,并于遗产分割前死亡,该受遗赠人的法定继承人不享有任何接受遗赠人遗产的权利,而此时遗赠人以遗嘱的形式处分的遗产将由法定继承人进行继承。

(六)是否参与遗产分配不同
受领人不直接参与遗产分配,只能从遗嘱执行人或法定继承人处获得遗产,而遗嘱继承人要直接参与遗产分配。
(七)在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情况下,二者执行的后果不同
遗嘱继承,当遗产不足清偿债务时,如果继承人中有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清偿债务时仍应为其保留适当遗产份额。对于遗赠,当遗产不足清偿债务时,《继承法》第三十四条规定:“执行遗赠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因此受遗赠人无权要求为其保留适当的遗产份额。
我现在想要写一份赠遗协议。不知道该怎么写,所以我想要了解一下遗嘱继承和遗赠合同的相关规定有哪些?
[律师回复] 甲方(遗赠人):×××(写明姓名、住址)
  乙方(受赠人):×××(写明姓名、住址)
  甲乙双方就遗赠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所有的×××(写明遗赠财产的基本情况),在甲方死亡后赠送给乙方。其所有权的证明为:(写明证明甲方拥有所有权的证据名称,如赠与房屋,就应有房产所有权证)。
  
  
二、乙方应于每月十日前给付甲方生活费××元,医疗补助费××元(可以约定其他费用)。
  
  
三、乙方应在甲方去世后三十日内办理赠与财产的所有权转移手续。逾期不办的,视为拒绝遗赠,其遗产可按法定继承处理。
  
  
四、甲方应负对遗赠财产的维护责任,不得随意处理遗赠的财产。如果甲方故意将财产损坏或者送给他人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修理、更换或者收回;甲方拒不修理、更换或者收回的,乙方有权终止协议。
  
  
五、乙方应当按时给付甲方费用。逾期给付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履行协议。如果连续三个月不给付费用的,甲方有权终止协议。
  
  
六、本协议自××日起生效(可以写自公证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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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遗赠遗嘱继承的区别包括什么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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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家人力了一份遗嘱让朋友继承遗产 想问一下遗嘱继承是遗赠吗 遗赠和遗嘱继承的区别是什么
[律师回复] 尽管遗赠与遗嘱继承有诸多相同之处,但从根本上说二者是两种性质不同的民事法律行为。两者区别如下:
1.二者的受让主体不同。遗赠的受让人必须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自然人,或国家及其他社会组织。而遗嘱继承中的受让人,即继承人必须在法定继承人范围内,且必须是自然人。
2.二者所指向的客体范围不同。遗赠的客体只包括财产权利,不包括消极的财产义务,但执行遗嘱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而继承的客体范围不仅包括财产权利还包括财产义务。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以被继承人的实际遗产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的部分,继承人可不予清偿,但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但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3.权利的接受、行使方式不同。受遗赠人只有依法在法定期间(在知道受遗赠的两个月)内明确作出接受的意思表示时才视为接受,否则视为放弃遗赠。而遗嘱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处理前,明确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才能有效。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无权参与遗产分配,这也不同遗嘱继承人。
4.在遗嘱继承中,遗嘱人可在遗嘱中指定候补继承人,而在遗赠中则不能指定候补的遗赠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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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国遗产继承的问题,分为遗嘱继承和遗赠两种,请问遗嘱继承属于遗赠吗,遗嘱继承和遗赠的区别是什么?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遗嘱继承属于遗赠吗的问题,请参考以下内容:
所谓遗嘱继承是指法定继承的对称,是指遗嘱中所指定的继承人根据遗嘱中对其所应当继承的遗产种类、数额等规定,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一种继承方式。立遗嘱的人叫遗嘱人,根据遗嘱规定有权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法定继承人叫遗嘱继承人。立有遗嘱的,按遗嘱继承的方式处理遗产,遗嘱所涉及的遗产不再按法定继承的方式处理。在遗嘱继承中,遗嘱继承人所继承的遗产应当是遗嘱中所指定应由其继承的遗产,在种类、数额上都应与遗嘱的指定相符。遗嘱继承人在按照遗嘱继承后,不影响其作为法定继承人继承其应得的法定继承份额。
遗嘱继承是立遗嘱人生前依照其财产所有权,对其财产按自己的心愿用遗嘱形式安排其死后由谁继承、以及继承多少,这是行使所有权的处分权能。遗嘱只要合法,即受法律保护,按照继承法的规定,被继承人立有合法遗嘱的,不适用法定继承,以保障其遗嘱的实现。立遗嘱人可以指定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数人继承遗产,不受继承顺序的限制。公民如果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则为遗赠。
遗赠和遗嘱继承在采用遗嘱方式处分遗产这点上是相同的,二者的区别在于接受遗产的人的范围不同,接受遗产的是法定继承人范围内的人,就是遗产继承;接受遗产的是法定继承人以外范围以外的人,就是遗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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