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遗产继承有没有期限

最新修订 | 2024-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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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剑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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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民法典》当中房屋遗产继承是没有时间限制的,法定继承人或遗嘱中指定的继承人,可以协商出一个各方都能够接受的分割遗产的具体时间,但如果房子是留给了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其他人的话,接受遗赠的时间是两个月。
房屋遗产继承有没有期限

一、房屋遗产继承有没有期限?

房屋遗产继承没有时间限制,遗产开始继承,但一直未分割,所有继承人对遗产则处于共有的状态,没有时间限制,但是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时效的时间为2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20年的,不能再提起诉讼。

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二、房产继承过户具体操作流程:

1、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

2、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要到区或市公证处(原外销商品房到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房产继承分两种:一是遗嘱继承,二是法定继承。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

2)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需要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

3)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

4)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需要继承人的身份证件;

遗嘱的继承权公证另需提交的资料:被继承人所立遗嘱(该遗嘱必须是已公证过的遗嘱,其他形式的遗嘱由于无法认定其真实性,因此暂不予采纳)。

3、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申请人是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申请人应当向登记机构提交下列文件:《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原件)、身份证明(复印件)、房地产权证书(原件)、继承权公证文书或者遗嘱公证书和接受遗赠公证书(原件) 契税完税凭证(原件)。

4、遗赠和法定继承、遗嘱继承不同,需要支付税收。

三、放弃房屋的继承权后可以反悔吗?

继承人放弃继承后是否可以反悔,分两种情况考虑。

1、在遗产处理前或在诉讼进行中反悔的,因为遗产还未分割,遗产还不是各继承人的个人财产。如果各继承人同意,应允许其反悔。在诉讼中,则由法院根据其理由来决定是否允许其反悔。

2、在遗产处理后反悔的,因为遗产已分割完毕,遗产已是各继承人的个人财产。为维护财产稳定和交易安全,所以不允许反悔。

对遗产房或其他遗产的分配没有局限于必须要在多长时间之内处理完毕,但对遗赠的接收时间是有限制的,比如父母立遗嘱的时候把房产留给了侄女,侄女不是法定继承人,所以性质属于遗赠,2个月内没有表示的就代表放弃了接受遗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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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房屋遗产继承有年限吗
房屋在办理遗产继承时如有纠纷的应在两年内进行办理,如超过诉讼时间的人民法院不在受理。继承遗产时,如按照法定继承顺序进行办理的,同一继承人员之间应协商遗产的分配,协商不成的可以按照法律规定诉讼到当地的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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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继承遗产。不继承房屋可以吗?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分析如下:是的,不需要公证。
1、有遗嘱,需要指定继承人凭遗嘱去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
2、无遗嘱,需要所有死者第一序列继承人一起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
3、凭继承公证书,和死者死亡证明,婚姻证明,房产证,以及继承人身份证,户口本,才可以办理继承过户住房。
4、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最新发布的《关于简化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土地使用权免征营业税手续的公告》,2015年7月1日起,办理个人以离婚财产分割、赠与亲属、赠与抚养人或赡养人方式无偿赠与不动产、土地使用权的免征营业税手续时,不再要求提交赠与公证。拓展资料
1、老人的遗产,是所有继承人的共同财产。
2、继承人对共有的财产的分割协议,只要每个继承人同意并签字,即可产生效力,任何继承人都不得违约。
3、如果每个继承人对继承的共有财产分割,无异议,可以凭此协议办理过户手续。继承步骤办理房产继承手续必须经过房屋评估、继承公证、申请产权登记等办理过程。凡领取 《房地产权证》的房屋,当房屋的权属人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就可以申请办理该房屋继承登记。大致步骤 如下:
1、房屋评估:首先必须通过评估公司对房屋进行市值评估。评估公司会根据房屋所处的路段、坐向、楼层、楼龄等重要因素,作出专业的价格分析和楼价评估,定出准确的物业市值价格。
2、继承公证:申请人应当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领取继承公证书。在办理公证时,必须提供房屋权属人的死亡证明书、合法机关出具的合法继承人名单证明,以及原房屋权属人立有的遗嘱(如有遗嘱),亦应提交遗嘱原件。若部分合法继承人自愿放弃继承权,必须出具放弃财产承诺证明。
3、房屋测绘:申请人须到房地产测绘部门申请办理房屋面积测绘或转绘手续,领取测绘成果或者附图,以便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4、继承登记:申请人持房地产权证、继承公证书、房屋测绘等证明到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继承登记手续。填写《房地产产权登记申请书》,并递交上述资料后,办案人员将收件立案受理, 并核发回执。待一切资料审核后,即发放已更改权属人的房产证明。
5、规定需递交的其它资料:如涉及该房屋权属等事项是判决、裁定或调解的,必须缴交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等。如该房屋经实地测绘,发现已经改建或存在违法建设的,必须提交规划部门的报建审核书或处理决定书。
我想询问一下,关于遗产房继承怎么样?相对应的房屋遗产继承如何分配?相关的法律是怎么规定的?
[律师回复] 《继承法》 第二十六条 【遗产的认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
 第十条 【继承人范围及继承顺序】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十三条 【遗产分配】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以上是关于遗产房继承怎么样的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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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房屋遗产有时间限制吗?
继承房屋遗产没有时间限制,法律规范只规定了继承开始时间,对于终止时间被没有限制。但是约定了遗产继承纠纷的诉讼时效是三年,那些对遗产的分割有异议的,就需要在此时间段内提出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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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遗产该怎么继承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房屋遗产该怎么继承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本文主要通过案例的形式解答了房屋遗产如何继承,如果死者儿子没有达到法定成年人年龄的可以由其监护人代为保管这部分遗产的,关于房屋遗产如何继承详细的内容请阅读下文。
网友提问:
朋友突然去世,现她有一套房产,为她离婚后其父母出资为她所购买,她父母出资为她付房屋首付款,余款她月供还款,仍未还完。如今父母仍然健在,她有一子离婚后和她前夫生活,请问她的这套房产如何继承?
律师解答:

一,这套房屋不是完善的。必须在还清银行贷款才能做为整体遗产来分配(可以由银行主持拍卖,剩余部份作用遗产来处理,或者由其法定继承人来主持个人出售。还清银行部份)

二,如果能够证实他父母出钱购买,且不属于赠于行为的。那么这套房屋应该做为债务清偿给死者父母。

三,如果不能证实购房钱是死者父母交纳,或者是死者父母交纳,但是属于赠与为行的。那么这套房产应该按遗产来分配的。

四,如果做为遗产来分配的话。那么死者子女和父母都做为
第一顺位继承人。死者儿子是有分配遗产的权利的。分配原则是按平均分配。

五,死者前夫是没有继承权的。但是如果死者儿子没有达到法定成年人年龄的。可以由其监护人。也就是死者前夫来代为保管这部分遗产的。
房屋遗产要如何继承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房屋遗产要如何继承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本文主要通过案例的形式解答了房屋遗产如何继承,如果死者儿子没有达到法定成年人年龄的可以由其监护人代为保管这部分遗产的,关于房屋遗产如何继承详细的内容请阅读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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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突然去世,现她有一套房产,为她离婚后其父母出资为她所购买,她父母出资为她付房屋首付款,余款她月供还款,仍未还完。如今父母仍然健在,她有一子离婚后和她前夫生活,请问她的这套房产如何继承?
律师解答:

一,这套房屋不是完善的。必须在还清银行贷款才能做为整体遗产来分配(可以由银行主持拍卖,剩余部份作用遗产来处理,或者由其法定继承人来主持个人出售。还清银行部份)

二,如果能够证实他父母出钱购买,且不属于赠于行为的。那么这套房屋应该做为债务清偿给死者父母。

三,如果不能证实购房钱是死者父母交纳,或者是死者父母交纳,但是属于赠与为行的。那么这套房产应该按遗产来分配的。

四,如果做为遗产来分配的话。那么死者子女和父母都做为
第一顺位继承人。死者儿子是有分配遗产的权利的。分配原则是按平均分配。

五,死者前夫是没有继承权的。但是如果死者儿子没有达到法定成年人年龄的。可以由其监护人。也就是死者前夫来代为保管这部分遗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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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房屋继承过户有时间期限吗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遗产房屋继承过户有时间期限吗,房产继承过户新流程的规定有哪些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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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房屋遗产的步骤
[律师回复] 对于继承房屋遗产的步骤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1、继承公证
到被继承房产所在地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申请人应当提供下列资料:
(1)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如医院的死亡通知书、骨灰证、火化证明等)、身份证、户口簿(注销户口)等;
(2)被继承人遗留的财产证明,如房地产证、存款凭证、股票等。如果遗产在的,须提供遗产税署出具的遗产清单;
(3)继承人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
(4)亲属关系证明(表格可在公证处网站下载,由被继承人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意见并盖章;没有单位的,由社区工作站和街道办事处出具意见并盖章。因特殊情况无法提供的,可由继承人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社区工作站、街道办事处出具意见并盖章并提供相应证明);
(5)继承人因特殊情况不能亲自到公证处办理的,须提供经公证的委托书;
(6)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如果继承人或被继承人是居住在港澳的,上述材料需由司法部委托的律师或澳门有关机构予以证明,并经中国法律服务()有限公司确认;如果继承人或被继承人是居住国外,上述材料应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2、申请免税
根据财税[2020]78号、财税[2020]111号的规定,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可以申请免征营业税和不征个人所得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承土地、房屋权属有关契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20]1036号)的规定,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的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土地、房屋权属,不征契税。申请免税需到深圳市地税局,具体需要携带的资料:
(1)继承人身份证复印件;
(2)死亡证明或火化证明书或公安局出具的注销户口证明;
(3)房地产证(若房产证在银行抵押的需提供抵押合同;房产证复印件需有银行盖公章及与原件一致的章经办人签章);
(4)继承权公证书(境外人士(含港澳台)须提供境外公证书和境内公证书);
(5)如果继承人未满18周岁需提供监护权公证书。
3、登记过户
到深圳市房地产权登记中心办理房地产继承的登记过户,需提供的材料:
(1)继承人身份复印件;
(2)房地产证;
(3)继承权公证书;
(4)深圳市地税局的减免税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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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房屋遗产的流程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1、继承公证
到被继承房产所在地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申请人应当提供下列资料:
(1)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如医院的死亡通知书、骨灰证、火化证明等)、身份证、户口簿(注销户口)等;
(2)被继承人遗留的财产证明,如房地产证、存款凭证、股票等。如果遗产在的,须提供遗产税署出具的遗产清单;
(3)继承人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
(4)亲属关系证明(表格可在公证处网站下载,由被继承人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意见并盖章;没有单位的,由社区工作站和街道办事处出具意见并盖章。因特殊情况无法提供的,可由继承人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社区工作站、街道办事处出具意见并盖章并提供相应证明);
(5)继承人因特殊情况不能亲自到公证处办理的,须提供经公证的委托书;
(6)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如果继承人或被继承人是居住在港澳的,上述材料需由司法部委托的律师或澳门有关机构予以证明,并经中国法律服务()有限公司确认;如果继承人或被继承人是居住国外,上述材料应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2、申请免税
根据财税[2020]78号、财税[2020]111号的规定,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可以申请免征营业税和不征个人所得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承土地、房屋权属有关契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20]1036号)的规定,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的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土地、房屋权属,不征契税。申请免税需到深圳市地税局,具体需要携带的资料:
(1)继承人身份证复印件;
(2)死亡证明或火化证明书或公安局出具的注销户口证明;
(3)房地产证(若房产证在银行抵押的需提供抵押合同;房产证复印件需有银行盖公章及与原件一致的章经办人签章);
(4)继承权公证书(境外人士(含港澳台)须提供境外公证书和境内公证书);
(5)如果继承人未满18周岁需提供监护权公证书。
3、登记过户
到深圳市房地产权登记中心办理房地产继承的登记过户,需提供的材料:
(1)继承人身份复印件;
(2)房地产证;
(3)继承权公证书;
(4)深圳市地税局的减免税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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