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现实生活里,给别人做担保是常有的事儿。有时候一个人担保的能力有限,就会出现两三个人一起给一个人做担保的情况。这时候有人可能就会想,如果被担保人到时还不上钱,三个担保人能不能分开还钱呢?这确实是不少人在做担保时会存在疑惑的问题,因为担保涉及到的是真金白银的责任,大家都希望搞清楚自己的权利和义务。接下来就详细说说这个事儿。
一、明确担保类型的区别
担保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一般保证是指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在一般保证中,债权人必须先通过诉讼或仲裁向债务人追讨债务,在债务人的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后,才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连带责任保证则是指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在连带责任保证中,只要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债权人就既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比如,张三、李四、王五三人给赵六做一般保证,赵六还不上钱,债权人得先找赵六追讨,实在没辙了才轮到张三他们。要是连带责任保证,债权人可以直接找张三他们任何一人或三人一起还钱。
二、确定保证份额的作用
如果三人在担保时约定了各自的保证份额,那么债权人只能要求每个保证人在其约定的份额内承担保证责任,这种情况下就可以分开还钱。比如,三人约定分别承担三分之一的债务,那么当需要还钱时,每个人就按照这个份额承担。但要是没有约定保证份额,那就构成连带共同保证,债权人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保证人在承担全部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或者要求承担连带责任的其他保证人清偿其应当承担的份额。
三、协商与债权人达成协议
在担保责任发生后,三个担保人可以尝试和债权人协商,请求分开还钱,也就是对债务进行按份分担。如果债权人同意,那么就可以按照新达成的协议各自履行相应的还款责任。例如,张三、李四、王五和债权人沟通,说明各自的经济状况,最后债权人同意他们按照二比一比一的比例分开还钱。不过,这里要注意,如果债权人不同意,那么三个担保人仍需按法律规定来承担责任。
四、追偿权的合理行使
实际操作时,要是有担保人先承担了超出自己应承担份额的债务,他就有权向债务人和其他担保人进行追偿。比如,王五先还了全部债务,他可以向赵六追讨全部款项,也可以要求张三、李四各自承担他们应分担的部分。行使追偿权要注意保留好相关的证据,像还款凭证、债务合同等,以确保自己的追偿有依据。
三人给别人做担保后遇到还钱问题,如何处理要根据实际情况来。但无论怎样,担保都意味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如果之后遇到债权人不认可分开还钱方案,或者保证人之间就追偿问题产生纠纷,应该怎样妥善解决呢?这时候不妨到律图咨询专业律师,律图上的律师都有正规执业资质,他们能根据具体情况给出合理的建议和解决方案,帮助大家维护好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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