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过错方会少分多少财产

最新修订 | 2024-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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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钰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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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并没有明确规定过错方会少分多少财产,如果双方就财产分割的这个问题不能达成一致的意见,法院虽然会照顾无过错方,可是,过错方具体少分多少财产的这个问题还是由法官自行裁定的,另外就是转移财产的当事人也会少分财产。
离婚时过错方会少分多少财产

一、离婚时过错方会少分多少财产?

离婚时过错方会少分多少财产的这个问题没有统一规定,应该由法院裁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4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要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47条:“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二、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应该怎么写?

离婚财产分割协议

男方:________, ________族,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生,住址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

女方:________, ________族, ________年________ 月 ________日生,住址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

协议双方已于________ 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在 ________市达成离婚协议并登记离婚,现双方协商一致自愿对离婚财产分割达成协议如下:

登记在男、女双方名下坐落于 ________市 ________路 ________小区 ________号 ________层 ________室的房产,离婚后属于 ________方的共有份额归 ________方所有。

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上述房产向银行抵押借款所产生未偿债务,离婚后由 方继续承担清偿责任。

本协议生效后,如发生违约,则由违约一方承担相应的经济、法律责任。

男方: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女方: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因为每对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实际情况不能一概而论,所以,法律制度上也不能准确的去规定到底要少分多少共同财产。对于共同财产的分配问题,也是二审判决书就是最终的判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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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保全错了如何办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财产保全错了如何办问题解答如下, 财产保全错了怎么处理?
关于诉讼财产保全错误的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05条规定:“申请有错误的,申请人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保全所遭受的损失”
财产保全错误的认定
首先,认定申请财产保全错误,唯一的界定标准就是申请人的诉讼主张是否得到支持,而只要申请人败诉或撤诉,即可以认定申请人申请保全错误,而无需法官再去主观的分析、判断申请人是否存在过错、是否构成侵权。笔者认为,申请人申请财产保全的原因是其认为自身的合法利益被侵害而寻求法律救济,而如果申请人主张保护的利益却未得到法律支持,则财产保全的前提就不存在,皮之不存毛将焉附,财产保全的申请当然就属于错误了。
其次,从该法条的表述看,申请人承担赔偿的原因就是申请有错误,而错误是一种结果形态,所以并不需要去追究该错误是如何发生,不需要去判定申请人是否存在过错。况且,笔者认为,申请人败诉后,其对保全本身就存在过错。每一起案件,基于各种原因,均存在败诉的风险,比如当事人对法律理解的错误、当事人提交证据的充分与否、甚至法官对法律的适用,均可能影响裁判结果,而申请人在提讼时应该知道诉讼存在风险,而在申请人在明知案件有败诉风险、有可能使被申请人遭受损害的情况下仍然申请财产保全,而其出于盲目自信或者放任的心态申请财产保全,其在主观上即对损害结果是存在过错的,根据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申请人张某在保全中存在主观过错,有客观行为,有具体损失结果,行为与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申请人张某的保全行为即对被申请人李某构成侵权,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再次,从权利与义务对等原则来看,申请人申请财产保全,即应该承担相对应的责任风险,该风险不仅是保全费用,应该与其造成的损失相对应。该案中,在财产保全过程中,扣押对方的运营中的车辆,在车辆被扣押期间,被申请人就可能损失一定的运营收入。而此案中申请人最终败诉,如仅以申请人不存在恶意保全为由认定其不应赔偿被申请人的损失,那被申请人因此遭受的损失又该由谁来承担?这样处理的话对被申请人也是不公平、不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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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采用现金抵押的方式支付的担保费用标准是:经一次审理程序为一个收费单位,订立相应的收费标准,如需进行二审另行收取相应的担保费用。一审担保费为申请保全标的
1.3~2%。二审按一审的收费标准的80%另行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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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离婚经济帮助是一方生活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生活水平来判断,客观上难以把握。而“基本生活水平”界限过于模糊,也没考虑婚前婚后生活对比的困难;请求帮助的时间,只能在离婚时提出,而且这种帮助的实现是一次性的,原定经济帮助执行完毕后,是不能再请对方给予帮助的。
因此,受助者是难以得到真正的帮助的。虽然规定了对离婚时处于劣势的一方的帮助适用于男女双方,实际上还是倾斜保护离婚妇女的权利。由于历史和现实的原因,我国男女的经济能力事实上仍然存在很大的差距,离婚时,妇女在经济上处于劣势。帮助原则是保护妇女合法权益原则在离婚制度上的体现,充分显示了法律扶助弱势的人道主义精神。
而在社会保障制度尚未健全的我国,大多数妇女在离婚后得不到法律的特殊保护。他们的经济实力和生活水平与婚姻存续期间相比显著下降。
为更好地落实离婚诉讼中财产分割的“帮助权”的获得,保护婚姻家庭中弱者的利益,应在以下几方面加以确定和完善:
1、放宽经济帮助的条件
离婚时的经济帮助,在司法实践中存在着试用条件过于苛刻,受助者范围小,住房帮助难以落实等问题。因此需要放宽经济帮助的条件,规定只要离婚使一方生活水平下降,即可要求对方给予经济帮助。法律也无须限定以提供住房的使用权或所有权为经济帮助的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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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赡养费给付制度,是夫妻离婚后赡养费给付权人因患病、负伤、贫困等情况下,不以另一方过失为要件请求对方给予经济上帮助的权利。并且此权利仅终止于请求人与他人结婚或被请求人无支付能力。国外多数国家亦有此方面的规定。“夫妻无过失一方,因判决离婚而陷于生活困难者,他方纵无过失,亦应给相应的赡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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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保全错了该怎样办
[律师回复] 对于财产保全错了该怎样办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财产保全错了怎么处理?
关于诉讼财产保全错误的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05条规定:“申请有错误的,申请人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保全所遭受的损失”
财产保全错误的认定
首先,认定申请财产保全错误,唯一的界定标准就是申请人的诉讼主张是否得到支持,而只要申请人败诉或撤诉,即可以认定申请人申请保全错误,而无需法官再去主观的分析、判断申请人是否存在过错、是否构成侵权。笔者认为,申请人申请财产保全的原因是其认为自身的合法利益被侵害而寻求法律救济,而如果申请人主张保护的利益却未得到法律支持,则财产保全的前提就不存在,皮之不存毛将焉附,财产保全的申请当然就属于错误了。
其次,从该法条的表述看,申请人承担赔偿的原因就是申请有错误,而错误是一种结果形态,所以并不需要去追究该错误是如何发生,不需要去判定申请人是否存在过错。况且,笔者认为,申请人败诉后,其对保全本身就存在过错。每一起案件,基于各种原因,均存在败诉的风险,比如当事人对法律理解的错误、当事人提交证据的充分与否、甚至法官对法律的适用,均可能影响裁判结果,而申请人在提讼时应该知道诉讼存在风险,而在申请人在明知案件有败诉风险、有可能使被申请人遭受损害的情况下仍然申请财产保全,而其出于盲目自信或者放任的心态申请财产保全,其在主观上即对损害结果是存在过错的,根据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申请人张某在保全中存在主观过错,有客观行为,有具体损失结果,行为与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申请人张某的保全行为即对被申请人李某构成侵权,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再次,从权利与义务对等原则来看,申请人申请财产保全,即应该承担相对应的责任风险,该风险不仅是保全费用,应该与其造成的损失相对应。该案中,在财产保全过程中,扣押对方的运营中的车辆,在车辆被扣押期间,被申请人就可能损失一定的运营收入。而此案中申请人最终败诉,如仅以申请人不存在恶意保全为由认定其不应赔偿被申请人的损失,那被申请人因此遭受的损失又该由谁来承担?这样处理的话对被申请人也是不公平、不合理的。
财产保全担保费用怎么支付
财产保全担保就是申请人在申请财产保全时向人民提供的担保,如果因保全错误为被申请人或案外人造成损失,申请人或担保人应予赔偿的制度。在司法实践中,相应的把财产保全担保分为诉前保全担保和诉讼保全担保。在提供担保方面,诉前保全与诉讼保全有所不同,诉前保全的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如果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人民可以驳回其申请;诉讼保全中人民可以责令当事人提供担保,也就是说存在人民不要求提供提供担保的情形存在,当然如果人民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而申请人拒不提供的,人民业依法驳回其申请。财产保全担保方式一般为现金或实物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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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从该法条的表述看,申请人承担赔偿的原因就是申请有错误,而错误是一种结果形态,所以并不需要去追究该错误是如何发生,不需要去判定申请人是否存在过错。况且,笔者认为,申请人败诉后,其对保全本身就存在过错。每一起案件,基于各种原因,均存在败诉的风险,比如当事人对法律理解的错误、当事人提交证据的充分与否、甚至法官对法律的适用,均可能影响裁判结果,而申请人在提讼时应该知道诉讼存在风险,而在申请人在明知案件有败诉风险、有可能使被申请人遭受损害的情况下仍然申请财产保全,而其出于盲目自信或者放任的心态申请财产保全,其在主观上即对损害结果是存在过错的,根据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申请人张某在保全中存在主观过错,有客观行为,有具体损失结果,行为与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申请人张某的保全行为即对被申请人李某构成侵权,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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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过错方财产分割少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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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一方过错少分财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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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轨过错财产如何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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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一方有婚外情导致离婚时的财产分割有协议分割和判决分割两种。
(一)协议分割。当夫妻一方有婚外情导致离婚分割财产时,夫妻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对于协议分割,法律完全尊重当事人的意愿,只要夫妻双方同意,因婚外情导致离婚时,财产分割的方式和内容完全有夫妻自由决定。
(二)判决分割。如果夫妻在婚外情离婚财产分割问题上难以达成协议,那么只能通过向法院起诉,通过法院判决进行分割。
法院会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如果有外遇一方的行为构成了重婚、姘居,或者在离婚前存在家庭暴力、虐待和遗弃行为,那么无过错的一方在离婚时可以要求损害赔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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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无过错财产怎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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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方的婚前财产,如一方婚前的存款、购买的房屋、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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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一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四十二条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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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给过错方少分财产吗?
依照《民法典》(生效)中的相关规定,夫妻一方存在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等过错,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由此看出,法律规定过错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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