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房产证去名字贷款怎么办理?
离婚房产证去名字贷款需要双方带着身份证明、房权证、户口本、离婚证、离婚协议、过户确权审批表等材料到房管部门办理,该过户房产也属于共有财产变更,只要工本费,不需要交税;
只是需要提醒的是,过户的房产必须没有贷款、不在抵押状态。
《征求意见稿》第十一条对这一问题头次做了明确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可将该不动产认定为不动产权利人的个人财产,尚未归还的部分贷款为不动产权利人的个人债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由夫妻共同财产还贷部分,应考虑离婚时不动产的市场价格及共同还贷款项所占全部款项的比例等因素,由不动产权利人对另一方进行合理补偿。《征求意见稿》第十一条明确了婚前按揭购房为婚前个人财产,也明确了得房一方应在考虑市场价格及还贷比例的基础上给予对方合理的补偿,既保证了一方个人的财产权利,又在房产不断增值的社会背景下兼顾了配偶的相关权益,并使得司法实际操作更加方便,应该说是比较进步和完善的。
二、婚后父母买的房,离婚时归个人
中国老百姓传统的观念是:有了房子才能结婚。不过,目前年轻人的收入和越来越高的房价不成正比,很多年轻人只有靠“啃老”才能有套房。而做父母的往往也会耗光积蓄帮着子女买房。可如果一旦小两口要离婚,那问题就来了,给孩子买的房,孩子的另一半有份儿没?
《征求意见稿》第八条对此类案例也做了规定,婚后如由一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视为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应认定该不动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按照《婚姻法》解释第2十二条规定: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征求意见稿》第八条有了新的变化,对婚后父母买房的性质进行了权利归属上的明确规定,也就是说一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产由夫妻共同财产变成了个人财产。
离婚之前会将房产问题来划分清楚,如果说由男方或者女方一方得到房屋的所有权,那么就需要到房管部门来办理一个去名字的手续,具体取名字的话需要携带离婚证件,还有一些其他的证明材料。到房管部门之后,将这些材料上交,就会由工作人员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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